金融法

第一章 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概述

1.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是中央银行,也是国务院领导下的一个主管金融工作的部级政府机关。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金融事业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同时也是金融市场的监管者。它的全部开支来源于财政,其从事公开市场业务的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2.中央银行的职责(多选)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发行货币,管理货币流通; 依法审批和监管金融机构; 依法监管金融市场;

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

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的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经理国库; 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 完成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3.货币政策的目标: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1.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产生的程序:(单选)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所以其任期应当遵循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对国务院任期的规定,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 2.货币政策委员会地位:(单选)

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

3.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只是总行派出的办事机构,没有独立的地位,分支机构的行在由总行任免,日常工作由总行统一两到,完整地执行总行的方针政策。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的范围内,审批当地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对当时的金融市场实行监管,并负责当时金融业的统计和调查工作。(即只是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辖区内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责,不具有公司法人的地位。) 第三节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

1.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比较重要]简·论述)P9 货币政策工具是实现货币政策的手段。

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以及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和外汇等。

①存款准备金制度: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帐户。

缴存中央银行指定帐户的款额,称为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与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总额的比例,称为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调节市场货币流通量,从而达到紧缩或放松货币供应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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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

当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提高时,商业银行对刻骨的商业贷款利率也会相应提高,商业银行贷出的款项就会减少,市场上的货币流量就会减少;反之,基准利率下调时,市场上的货币流通量也会随之增加。(即: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是随着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高低而变化的。)

③贴现,指商业银行对票据持有人在票据到期前,以票据为抵押,向持有人提供贷款的一种方式。 当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在到期前,需要资金周转时,可向中央银行申请贴现,取得贷款,这种贴现称为再贴现。

再贴现率:中央银行根据一定比率从现款中扣取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这一比率即为再贴现率

当中央银行调低再贴现率时,会刺激商业银行通过贴现借入资金,扩大贷款规模,市场上的货币流通量就会增加。

④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即金融市场)公开买卖有价证券或外汇影响金融机构的头寸,吞吐基础货币,从而起到调节信用与货币供给作用的一种业务活动。(从事的这种业务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是用来调节资金供求关系。)

2.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分为20天、3个月、6个月、1年等不同种类,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3.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的条件:P10

例如:只对在中国银行开户的商业银行办理;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时,它的信贷资金用途应该正常,贷款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商业银行能够按时缴纳存款准备金,归还贷款有资金的保障等。 4.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用途:

主要用途:解决商业银行临时性资金不足

禁 止:发放商业贷款,特别禁止投资于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5.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业务(单)

6.中国人民银行在办理业务的限制性规定 [4个禁止] (多·简) 禁止向金融机构的帐户透支 禁止对政府财政透支 禁止向地方政府贷款

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 1.监管的目的 (多·简)

金融安全的目的、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提高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 2.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

①分业监管:禁止经营经营证券业和信托业,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式也禁止经营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②对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的监管:

商业银行同业拆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拆出的资金只限于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了备付金和还清了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后的闲置资金;(多)

拆入的资金只限于使用在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不足或用来解决临时性资金的需要。(多) 第五节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会计制度 1.中国人民银行的盈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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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每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减去该年度的支出,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出现亏损,则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2.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事务,应当执行法律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3.中国人民银行编制报表和年报的程序(单)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并编制年度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

1.商业银行的概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法律地位:商业银行是公司制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 2.商业银行的业务分类(包括四类)

传统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 ;办理票据贴现;

特定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金融服务性中间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提供担保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

其他业务:信用卡业务、咨询业务、私人理财业务、海外投资顾问业务及基金和债券托管业务 3.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多·简·论述)P23 效益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 流动性原则

4.银行与可户关系的原则(简·论)P26 平等原则 公平原则 自愿原则 信用原则

[论述]商业银行与客户关系的原则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设立 1.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

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最地法定注册资本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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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合作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的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资本。 3.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资料及审批程序P30(了解) 第三节 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

1.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结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2.依据《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内部组织形式是:

第一, 公司的股东或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职权,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 监事或监事会是监督董事会和总经理合规经营的机构

第四,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的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第五,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职权 3.银行的监事会

商业银行应当设立监事会,国有独资银行的监事会成员由中国银监会、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有关专家和本行工作人员的代表组成

监事会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资产负债比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和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4.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

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银行分支机构时,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分支机构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给各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注册资本金额的60%

5.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有总行才有法人的地位。银行的分支机构对外进行营运是经过总行授权的,代表总行进行的市场经营行为,分支机构的债权债务由总行来承担。但是,银行的分支机构可以代表总行在各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应诉,可以承担相应的民事债权债务,如果债务数额过大时,最终由中行承担责任。

6.银行高级人员的消极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A犯罪: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B破产:曾担任过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者;

C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D信用不好,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者

另:离退休人员不得担任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任职年龄不得超过65岁 第四节 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法律制度 1.贷款审查制度: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2.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利率分为四种情况:法定利率(如人民币存款利率);差别利率(对不同行业或不同地区适用不同的利率);优惠利率(对国家政策扶持的对象采取低于正常利率的优惠利率);浮动利率(对流动资产利率,上浮在20%,下浮在10%以内) 3.贷款与经营的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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