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拟 恢 复 党 员 权 利 告 知 书
同志:
你因违犯 错误于 年 月 日被 纪委处以留党察看 年的处分,将于 年 月 日留党察看期满。按照有关规定,你须在接到告知书的7日内主动向你所在的 党支部递交《关于恢复党员权利的申请》,并向党支部汇报留党察看期间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及今后打算等方面的情况,党组织将按照有关规定启动恢复党员权利有关手续。拒不申请的,由上级党组织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党支部
告知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人已收到《告知书》并已阅读内容。
被告知人 签字(押印):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告知书一式三份,被处分人所在支部、党委及本人各一份)
9
附件3
关于恢复 党员权利的公示
为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对受处分党员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 党支部研究决定,拟恢复 党员权利,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男/女, 年 月出生, 年 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 (单位、职务及身份)。
因 错误, 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 年处分,留党察看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示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7天。
公示期间,接受党员和群众对 留党察看期间改正错误、思想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的监督。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7日 内以真实姓名向 支部(电话: )或 党委(电话 )书面、电话反映或面谈。
特此公示。
党支部
年 月 日
10
附件4
恢复党员权利审批表
姓 名 现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原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处分时间 本 人 对 错 误 的 认 识 支部意见 性 别 出生年月 级 别 级 别 留党察看 期 限 处分决定机 关 基层党委意见 有关党组织 意 见 原处分决定 机关意见 备 注
11
附件5
中共 党支部
关于恢复 党员权利的决定
年 月 日, 支部召开了党员大会,应到会正式党员 人,实到会正式党员 人,对 留党察看期间的思想认识、工作
的党员权利进行了表决。党支部大会最终形成意见: (同意或不同意) 恢复党员权利。
党支部
年 月 日
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讨论,并对是否恢复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