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聂群英、秦海冰、王少艾、苏琼容、潘显松。
选聘的乡镇农机技术指导员是:大新镇:宾伟峰、李敏婵、王福乾;平南镇:覃干明、杨昌贤、李英志、赵日志;思旺镇:黄 东林 坤、甘石海;上渡镇:朱汉祥、谢超华、莫松新、蒙建鹏。
职责:县农机局对技术指导员以聘书形式进行聘任,建立县级技术专家组定点联系到乡镇,县、乡技术指导员负责包村联户到点。每2个县技术指导员和该乡镇农机技术指导员为1个技术小组,负责确定该乡镇农机化科技示范户并实施分户指导,指导选定的科技示范户应用、推广新机具新技术,开展科技示范户培训,建立工作手册,采集有关信息等工作;负责1个示范点的示范建设和技术指导。通过培育农技科技示范户、建设农机技术推广试验示范基地,结合每个示范点的实际制定出详细、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促进基层农机推广体系与农户之间的无缝对接与互动,真正发挥农机技术推广的作用,不断提高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效能,达到项目实施的目的。技术技术指导员每年进村入户时间不少于30天。
农机局要大力开展对农机技术人员培训工作,通过有计划地选派农机技术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市和县举办的培训班培训,聘请技术专家举办技术讲座、集中培训、现场考察实训等形式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 提升农机推广服务效能。在我县建立“县级技术专家组定点联系到乡,农机技术人员包村到户到点”的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专家+农机人员+科技示范户+农户”的农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速通道,建立县、乡、村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网络,不断探索出适合我县的农机技术推广服务模式和科学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逐步推行互联网技术平台、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手段,加快推进农机技术进村入户,努力提高农机技术到位率。
五、经费安排与使用 (一)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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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里安排我县资金15万元。 (二)资金使用:
今年我县基层农机技术推广补助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农机干部的培训、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户、示范基地建设和农机技术员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等。
1、基层农机技术人员下乡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推广、信息采集服务补助:项目总金额的 25 %,即37500 元。
2、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项目总金额的 5 %,即7500元:用于补助开展农机手和农民培训、技术讲座以及业务咨询费用。
3、绩效奖励:项目总金额的 5 %,即7500元:用于完成农机技术推广重大任务奖励。
4、资料费:项目总金额的 5 %,即7500元:用于技术资料印刷、购买、制度建设以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用。
5、农机科技示范补助: 项目总金额的35%,即52500元.其中: (1)、每个科技示范户补助机械化育插秧物资或集中培训一天误工补助50元,共2500元。
(2)、示范基地补助:按示范面积补助,示范面积共800亩,每亩补助40元,共32000元
(3)、购置试验示范所需的秧盆、农机具以及请人人工补助18000元。
6、基层农机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费用,项目总金额的10%,即15000元。用于组织农机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现场考察观摩等活动。
7、开展现代信息技术推广服务等费用,项目总金额的15%即22500元,用于服务热线、农技推广云平台、电脑、网络书屋、影像、录像等设备及其他费用。
六、实施步骤
项目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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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2015. 3. — 2015.4 ):制定方案。出台《2015年平南县基层农机技术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5. 4. — 2015.11 ):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2013.11.1—11.30):总结、考评。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总结和验收并上报。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农机局成立基层农机技术推广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 谢 春 局长 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