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18). 用220V电源照明时,要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使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牢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用橡套电缆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设施。
(19). 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道、脚步手架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砸。
(20). 电器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21). 雨季施工必须作好防雷、防电、防漏等工作。机电设备要避盖防雨并接零线和漏电保护设备。
(22). 机具进场后,应细致检查各部位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然后进行启动运转,运转正常经机械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3). 搅拌机、灰浆机进场,安置地应平整夯实牢固,安装完毕后交由“三机工”进行操作。
(24). 电焊机、小圆锯等设备零件必须齐全良好,有防护装置。 (25). 施工机械应有防雨设施。开机操作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6). 机动翻斗车坚持定人、定机、持证操作,在施工现场行驶,应注意周围的道路情况,不准盲目行驶,严禁超载行驶开野蛮车。所有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主要设备性能,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自用设备的负荷、地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乱动电器设备。
(27). 配电系统分级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其安装形式、内设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选型、定值符合规定并标明用途。
三、 机械安全措施
(1). 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运行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人。
(2). 机械使用时操作员要密切注意机上的仪器、仪表、指针是否超出安全范围,机体是否有异常振动及发出异响,出现问题及时停电关机处理,不得擅离职守、隐瞒不报。
(3). 机械安装其基础必须平衡、牢固,机体的锚固、支撑措施齐全,固定机械不得使用临时支撑。
(4). 各种机械视其工作性质、机械性能的不同搭设防尘、防雨、防砸或防噪音工作棚,机械设备附近设标志牌,并在操作位置附近悬挂使用规则牌及操作规程。
(5). 施工运输机械是伤害多发点,必须注意: ①.垂直运输、水平运输设备禁止人、料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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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功能良好。
(6). 小范围内机械与机械、机械与人同时工作时应协调配合,相互保持安全距离。
四、 电(气)焊作业安全措施
(1).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保证各类电焊机的机壳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3). 电焊钳要有可靠的绝缘,不准使用无绝缘的简易焊钳和绝缘把损坏的焊钳。
(4). 在狭小的场地或金属管架上作业时,要用绝缘衬垫将焊工与焊件绝缘。 (5). 如有人触电时,禁止用手拉触电人,应立即切断电源,如触电者已处于昏迷状态,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抢救。
五、 其他安全保证措施
(1). 施工中将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并佩带执勤标志,进入现场凭统一证件,外来人员不准随意出入。
(2). 加强对施工班组工人的经常管理,掌握人员的数量,制定治安、消防协议。经常对职工进行治安、防火教育,现场配备齐全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处设有专门消防设施。
(3). 施工现场氧气与乙炔瓶距明火作业点不少于10m,并要有防回火装置。 (4). 施工现场内临设修建符合防火要求,水源配置合理。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吸烟区。现场不得乱拉电线,接用电热器具。
(5). 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并检查执行处理隐患,奖罚分明。
(6). 遵守国家、省和市政府颁布的控制环境污染的有关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料、噪音、污水、垃圾、尘土等污染环境。
六、 消防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防火制度健全,消防管理规范,实现本工程的火灾事故零指标。 6.1. 组织管理
(1). 工地消防工作要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2). 施工现场要做到消防工作与生产工作同步布置,定期检查、总结评比,要逐级成立防火责任人,建立“三级”防火检查制,将防火安全工作任务纳入项目承包。落实到工地的各部门、班组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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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本工程的施工面积,配备3名兼职防火检查员。 6.2. 消防用水与消防器材配置要求
(1). 施工现场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加压泵的电源线路应与施工电线分开架设和控制。
(2). 通往消防源设施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其宽度不少于3.5m,地面消防水源处要能停放车辆及有回转场地。
(3). 临时消防供水系统与施工同步,设消防水池,消防供水竖管直径不得少于100mm,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接口并配备一条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4). 本工程施工层配置干粉灭火器不少于8个,其余各类临设按规定、种类、规格和数量配置齐备,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
6.3. 用电管理措施
(1). 施工现场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2). 现场使用的线路和灯具,必须由有上岗证的电工敷设和安装,不能乱拉乱接。
(3). 不得使用一掣多线灯头。任何单位均不得在工地范围内乱拉、乱接电线、电灯、插座等。如确因施工需要,应由有证电工负责安装。
(4). 使用电热器具要严格审批制度,确需要使用电热器具的,要提出申请上报保卫部门同意后,发给许可证方可使用。否则,除按规定罚款并没收电热器具。
(5). 电(气)焊工未经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懂得安全操作规范和没有合格证(实习证)者,不得上岗施工。
6.4. 建立健全工地防火管理制度
(1). 工地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施工现场仓库,班组每天班后进行防火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迅速整改。
(2). 以驻场施工保卫为领导,组建总数150~300人的义务消防队,第一队由施工人员、安全防护队人员组成,第二队由其他专业施工人员组成,第三队由精装修人员组成,第四队由机电人员组成,第五队由幕墙公司人员组成,第六队由电梯公司人员组成,第七队由精装修施工单位进场后组成,总承包管理人员分散组合到一、二队。第一队主要消防责任区是塔楼区域、办公及生活区,第二队~第七队主要消防责任区是各自的施工区域。
(3). 定期与消防部门联系,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及实习演练。 (4). 施工现场内不准私自生火,有需要的,要报保卫部门办理动火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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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需要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报保卫部门审批,并要落实有关安全措施,按物品性能分类存放,专人看管。
(6).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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