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执行。
(3). 检查各分部工程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的开展,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2.5.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 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 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 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 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2.6.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 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2.7. 一般工人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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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 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 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 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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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一般规定
一、 施工报监
(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手续。
(2).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3).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 目标责任
(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墙,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并按要求每月进行考核。
(2).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制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使用计划,并且每季度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汇总,以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施工单位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
(3). 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4).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及地下管线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施工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的,总包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做好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不得强行施工。
(5). 施工单位应遵循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等,须经监理单位总监审批后方可执行;对监理单位发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合格后进行回复,严禁冒险违规施工。
三、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 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当作业条件变化时,应重新进行交底。
(2). 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安全技术交底应该有重要危险源的告知与避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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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3).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四、 安全检查
(1). 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并会同项目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
(2). 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劣天气,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检查。
(3). 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下,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4).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五、 安全教育培训
(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4).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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