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执行说明采煤部分

Bi——采煤工作面缺项标准分数; Ci——采煤工作面检查得分数。 3.采煤部分评分

按照所检查各采煤工作面的平均考核得分作为采煤部分标准化得分,按式(2)进行计算:

1nA??Ai…………………………………(2) ni?1式中

A——煤矿采煤部分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 n——检查的采煤工作面个数; Ai——检查的采煤工作面得分。 4.附加项评分

符合要求的得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也不扣分。附加项得分计入本部分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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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3-1 煤矿采煤标准化评分表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分值 评分方法 【执行说明】 1.监测内容及方法 (1)监测内容: ①支护质量:监测支护参数是否符合顶板控制设计的要求; ②顶板动态:监测顶板(围岩)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③围岩变形:重点观测围岩表面位移,按照《煤矿巷道矿山压力显现观测方法》(MT/T 878)第3.1条的规定,围岩表面位移项目应包含巷道的顶底板移近量和两帮移近量;顶板下沉、底鼓、上帮或下帮位移; ④锚杆支护巷道:除围岩变形观查现场和资测外,还应进行顶板离层监测。 料。未监测或(2)监测方法: 观测不得分;围岩变形观测及顶板离层监测其余不符合要应符合《煤矿巷道矿山压力显现求1处扣0.5观测方法》(MT/T 878)第4条分 、第5条及《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 35056)第6条的要求。 2.监测人员应如实记录测点监测数据,离层监测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煤巷、半煤岩巷支护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牌板上。 3.监测人员应按照《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 35056)第6.9条等的要求,立即向矿主管部门汇报,并分析出现异常的原因及其危害,提出处理办法并及时组织落实 1.“作业规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要求”,是指: (1)作业规程内容和附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第查现场和资11条的要求; 料。内容不全,(2)《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缺1项扣1分,一十四条规定的移架滞后采煤1项不符合要机的距离、第二百二十八条和第求扣0.5分 二百三十一条规定的防冲专项措施、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爆破作业说明书、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的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6

一、基础管理(分) 151.采煤工作面实行顶板动态和支护质量监测;进、回风巷实行围岩变形观测,锚杆支护有顶板离层监测; 2.监测观测有记录,记录数监测 据符合实际; 3.异常情况有处理意见并落实; 4.对观测数据进行规律分析,有分析结果 3 规 程 措 施 1.作业规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要求;采煤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2.矿总工程师至少每两个月组织对作业规程及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复审,且有复审意见; 3.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过煤5 项目内容 标准分值 项目 基本要求 柱、过冒顶区、过钻孔、过陷落柱等,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4.作业规程中支护方式的选择、支护强度的计算有依据; 5.作业规程中各种附图完整规范; 6.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开采设计制定有防瓦斯、防灭火、防水等灾害治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和验收 评分方法 【执行说明】 距离,以及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的监控与通信内容应写入作业规程或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3)台阶采煤工作面、采用柔性掩护支架的采煤工作面、水力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应分别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4)基本要求涉及的支护方式选择、支护强度的计算、支柱迎山角、液压支架(顶梁)端面距、采空区悬顶距离、破碎顶板假顶铺设、进回风巷控顶距、架棚巷道超前替棚距离、锚杆锚索支护巷道退锚距离、乳化液(浓缩液)浓度、进回风巷超前支护形式等应在作业规程中作出具体规定。 2.作业规程复审事项应包括作业规程内容、贯彻及实施三个方面。 3.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过煤柱、过冒顶区、过钻孔、过陷落柱,以及托伪顶开采等安全技术措施,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装〔2011〕51号)等的要求,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4.支护强度应按照《煤炭工业矿井采掘设备配备标准》(GB/T 51169)第4.2.1条第5款的规定,支护强度应与工作面矿压相适应,支架的初撑力和工作阻力应满足直接顶和基本岩层移动产生的压力。 5.作业规程附图应符合《煤炭矿井制图标准》(GB/T 50593)、《煤矿采矿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GB/T 38110)标准,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 6.放顶煤开采: (1)放顶煤工作面开采设计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 ,针对煤层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特7

项目内容 标准分值 项目 基本要求 评分方法 【执行说明】 点,制定防瓦斯、防火、防尘、防水等安全技术措施; (2)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者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第13条的规定组织行业专家论证 1.有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有支护质量检查、顶板动态监测和分析制度; 管2.有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理 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 制3.有工作面机械设备检修保度 养制度,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等 3 查资料。制度不全,缺1项扣1分,1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装〔2011〕51号)等的要求制定,并结合煤矿实际,对编制、审批、复审、贯彻时间做出具体要求 1.台账“记录齐全”,是指采煤工作面在用和备用的液压支架、超前支架、端头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金属顶梁、柔性掩护支架等主要支护材料均应记入管理台账,检修和压力试验应有记录。 2.单体液压支柱应符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1)柱体:零件齐全完整,手把体无开裂;缸体划痕深度不大于1mm,且不影响活柱升降;所有焊缝无裂纹;无严重变形,顶盖不缺爪。 (2)活柱:伸缩灵活,无漏液现象;表面锈蚀斑点总面积不超过5cm;每50cm内镀层脱落点不超过5个,总面积不超过1cm,最大的点不超过0.5cm;伤痕面积不超过20 mm,深度不超过0.5 mm。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金属顶梁和单体液压支柱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或者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必须进行检修。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逐根进行压力试验;单体液压支22222支护材料有管理台账,单体液压支柱完好,使用8个月支护应进行检修和压力试验,记材料 录齐全;现场备用支护材料和备件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 查现场和资料。不符合要求1处扣0.5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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