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阳高级中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申报材料 - 图文-

交警大队对查获的我校师生交通违法行为涉及的交通事故情况要指定专人进行汇总统计,每月25日前将统计报表上报大队及元阳高级中学。

(二)元阳高级中学统计通报制度

元阳高级中学指定专人统计每月全校内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的情况。每月于25日通报学校当月的师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通报情况要在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栏上公布。同时,要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报送交警大队。

三、检查督导

交警大队将建立检查督导制度,每月一次联合对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进行通报。

四、奖惩激励

学校把师生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学校,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每月被通报的社区如果居民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有一名师生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一般交通事故的,该班级、师生将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学校师生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元阳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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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元阳高级中学

关于成立兼职交通安全义务协管员的通知

为使我校文明交通活动落到实处,在学校德育处的组织下从高中部抽出10名学生组建了学校交通安全义务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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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机构

组 长:吴聪林 (德育处主任) 副组长:刀 灵(德育处副主任) 二、 成员名单

老师:罗振华、马金福

学生:高一9班:李玉花、白婷、黄媛、邹晓、刀艳梅 高一10班:白伟、赵愉、王福伟、杨茗程、徐伟 三、 具体实施办法

1、由学校与交警部门联系,在交警的培训下熟悉交通安全的简单管理

2、在罗振华与马金福老师的带领下,在放学时间段内在学校大门口进行交通执勤

3、对进入校园内的车辆进行交通整顿 4、负责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元阳高级中学 2013年6月15日

元阳高级中学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根据县《关于加强我县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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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教发[202013]33号)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照“交通安全,从小抓起”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我校周边交通环境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扎实做好交通宣传“进学校”工作,为我校师生创造一个畅通、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元阳高级中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振辉(副校长) 副组长:吴聪林、张自安、刀灵 成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及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德育处,由吴聪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行动的指挥协调、信息掌握和情况报送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从现在至今年5月初)。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阶段。由办公室负责将学校教师、学生、校车和校车司机等基本情况,以及学校主管交通安全宣传的校领导、具体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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