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监 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单位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注:本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表B 工程暂停令 表AQ-B2-9(B2-19) 工程名称 苹果社区北区二期工程 编 号 002 日 期 2007年4月27日 致 安达瑞 (施工单位): 由于 1. 你单位在十九层使用的电焊机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电焊机一次线超长,一台电焊机没有漏电保护器,五台电焊机只有一名操作证、,建筑垃圾遍地都是,施工队管理混乱,无人清理。以上问题多次下发整改通知,屡不见成效,也没有整改的意向,项目部对其队的罚款也落实不下去,在26日公司联检时发现多处安全隐患,项目部决定对该队必须停工整改,但27日复查时,所有问题都没有整改,仍在继续施工。 原因,现通知你方必须于 2007 年 4 月 27 日 16 时起,对本工程的 院街26——47轴 部位(工序)实施暂停施工,整改完后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项目经理(签字): 附表B 监理通知回复单 表AQ-B2-10(B2-15) 工程名称 编 号 日 期 致 (监理单位): 我方接到第( )通知后,已按要求完成了 工作,特此回复,请予以复查。 详细内容: 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签字): 复查意见: 监 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监理单位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表B 工程复工报审表 表AQ-B2-11(B2-9) 编 号 工程名称 苹果社区二期工程 日 期 2007年4月25日 致:北京方正监理公司 苹果社区二期工程1#公寓裙房顶板、梁模板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于2007年4月18日签发的第(PGB-B2-16-001)号工程暂停令指出的安全问题已消除,经检查已具备了复工条件,请予以审核并批准复工。 附件:具备复工条件的详细说明: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复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表C 工程概况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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