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评审医疗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管理

第六部分 围术期管理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即从患者决定需要手术开始至术后基本恢复生理功能的一段时期。围手术期处理的目的是为患者手术作好充分准备和促进术后康复。制定围手术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更好地落实术前准备内容及术后康复措施,是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围手术期管理应“严于术前、慎于术中、善于术后”。

一、术前管理

(一)手术分级及审批:各手术科室应根据《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手术权限审批,安排相应级别医师手术。

(二)术前医师准备工作:

1、主管医师应熟悉并评估患者病情,完善术前必需检查,完成相关医疗文书书写,手术者术前应亲自查看患者。

2、二级以上手术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均应进行术前讨论。急症手术如时间不允许进行术前讨论,二级手术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三级及四级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

3、术前了解患者及家属社会、心理状况;应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查房,共同商讨患者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应积极完成术前各项常规检查及某些特殊检查,尽可能在术前得出正确诊断。

4、手术者应亲自与患者及家属术前谈话,介绍拟进行的手术的风险和预期的治疗效果,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替代治疗方案等,取得患方同意,并与患方共同完成手术同意书签字。

5、常规手术需要使用外来手术器械者,主管医师应在术前一天向医学装备部提出申请,要求厂家术前一天上午11:30之前,将手术器械送到手术室(附有相关配套合格证,并递交与医学装备部招标器材相符的报价单),如在11:30之前未接到手术器械及植入材料,手术室不安排第二天该台手术,急诊手术除外。

6、手术通知单应由总住院或科主任统一填写,各项目(包括参观人员)均需详细、准确填写到位,如手术室要求接台,科室需配合手术室,自行将接台顺序排好。

7、麻醉医师应于手术前一日亲自访视患者,了解患者病情及术前准备状况,再决定麻醉方式,如发现手术准备不充分有权暂停手术并在病历中写出麻醉评估意见。麻醉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麻醉方法、麻醉风险、注意事项等,在保证患者及家属能正确理解的前提下,完成签署《麻醉同意书》。

8、估计需要输血的患者应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必要时并备一定数量的红细胞、血浆或全血等。采取措施纠正患者全身情况欠佳状况,以提高患者的手术耐受力。对术中拟用药品有需要作过敏试验的,术前均应按要求做好过敏试验。

9、择期手术,手术通知单需于手术前1天上午10:00之前发送至手术室,急症手术需提前电话通知手术室,随后送手术通知单,并标明“急”字。择期手术按照急症手术通知手术室,手术室护士长有权拒绝安排并上报医务处。医务处对相应科室暂停一周的第一台手术安排,并予以相应的惩罚。特殊感染患者递交手术通知单时应特别注明,以便手术室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0、急诊科患者的急诊手术,由急诊科和手术医生共同商定后尽快通知手术室,手术科室医生负责下达术前医嘱;急诊科负责初步清洁处理,术前准备及护送患者到手术室,并负责护送途中的救治及安全;在手术室交接后,改由手术科室和手术室负责救治。

(三)术前护理准备工作:

1、护理人员应全面了解患者的生理、心理等情况,向患者作术前宣教和指导,并对患者进行心理护理。

2、遵医嘱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包括皮肤及胃肠道准备、合血及交叉配血、药物过敏试验、手术前和手术当日的准备等。

3、手术室护士在术前一天下午做好术前访视工作。

4、患者入手术室前,要排空大小便。病房护士应为患者脱去自身衣服(包括内衣),换上清洁患者服,严禁穿自己衣服入手术室,将义齿、手表、发卡、首饰等取下,不得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不得将患者衣物、石膏、牵引器等污染物带入手术间,禁止化妆、涂口红、指甲油以免影响观察病情。

(四)严格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执行,并保证标识规范有效。 (五)手术患者术前交接

手术室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与病房护士认真核对手术通知单,确认无误后双签名。手术室护士将患者送入指定手术间。

二、术中管理

(一)手术中医疗、护理工作要求

1、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器械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麻醉前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发生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执行。

2、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3、术中若遇到疑难或意外情况时,术者无法解决,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

进行术中会诊,并向医务处报告。手术中若需变更原手术方案或临时决定使用高值耗材等情况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4、手术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加强麻醉期间的观察与处理,不得随意离开手术间,不得一人监管多台手术,对出现的异常生命参数及时分析处理,并通知手术者,保证手术顺利进行。如手术麻醉效果不好,不能达到手术要求时,麻醉医师应向其上级医师报告,由上级麻醉医师及时处理。手术更改麻醉方式必须与手术医师协商。

5、由手术医师自行实施的局麻手术,术者应掌握所用麻药的药理特性、使用剂量、浓度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注意患者反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巡回护士和洗手护士应在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后两人共同清点核对手术所用的无菌包及各种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确认数量无误后如实记录。对术中追加的器械、敷料应即时记录。如部分手术无需安排洗手护士,应由巡回护士配合术者清点手术器械和敷料,确认数量准确无误后如实记录,并共同签字。

7、巡回护士术前应准备好所有物品,应充分考虑手术需要及意外情况,术中不得离开手术室。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者,需有同级别护士接替巡回。

8、术中如需输血时,由巡回护士负责督促各环节在最短时间内将血送到手术间,输血科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合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试行)》等执行。

9、手术前后需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等,手术使用后应将植入性器材的条形码粘贴在病历中,护理联手术清点记录单的背面,医疗联粘贴在手术记录单上。

10、所有手术切除的组织脏器标本均须适时进行病理检查。原则上,手术切除标本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向患者委托人展示、讲解,由手术室安排专人送至病理科,做好交接登记,防止标本污损、差错或遗失。如患者拒绝病理送检,手术医生应将情况如实记录在手术记录单上,必须由患者或其委托人签名。术中快速病理应由主管医师术前一天向病理科提出申请。

11、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参观手术人员应服从手术室管理,严格按照参观制度的规定执行。

12、术中快速病理结果应由病理科人员运用以书面形式告知手术室,防止病理结果的信息错误。

三、术后管理

(一)手术结束后,由麻醉医师决定是否送患者到麻醉恢复室。全麻患者拔管后待

生命体征平稳,完全复苏后方可出麻醉恢复室或出手术室,之后去向由手术医师决定。全麻及三、四级手术由麻醉医师、第一助手和巡回护士送回。其余患者由麻醉师和第一助手送回。必要时备好抢救物品。破坏性较大手术患者,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术前评估合并脏器功能不全患者,原则上术后先送监护病房,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转回病房。

(二)术后直接回病区的,手术室提前电话通知病区责任护士做好接手术准备。回到病区后,与病区责任护士共同床头交接患者,核对患者的所有信息并签字,如检查患者身体各种束缚带是否已解除;各种管道是否通畅;肢体有无压伤部位;有无渗血、渗液部位;有无创伤部位未处理等。

(三)手术医师应在术后及时下达术后医嘱,并向科内值班医护人员交班,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中输液、出血、输血、用药情况、术后应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四)主管医护人员应根据诊断、施行的手术制定缜密的术后诊疗计划,包括监测方法、止痛、 抗菌药物应用等。

(五)术后应加强护理,护士应详细了解患者病情,根据手术情况按常规监测生命体征、伤口和各种引流情况,并详细记录;协助患者翻身、鼓励患者排痰;指导和协助患者做好相关护理,进行术后康复教育。

(六)手术医师应严格按照《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手术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等医疗文书。

(七)手术当晚值班医师要主动巡视手术患者,对于危重或出现并发症的患者必要时要及时联系手术医师、请示上级医师或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助处理。三、四级手术,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患者,主刀医师及主任要亲自查房。

(八)注意手术并发症的预防,如出血、发热、低体温、感染、切口裂开、下肢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等。加强术后感染预防和处理,术后根据病情、病原微生物、药敏试验选择有效的抗生素。

(九)术后麻醉医师应在术后48小时内至少随访患者一次,并书写访视记录。 (十)术后主管医师应向家属交待病情及注意事项(包括术后禁食、禁水时间等),并做好术后病程记录。

四、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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