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涞水北互通连接线涞水段、紫石口互通连接线、都衙互通连接线施工招标文件
附件: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保定市中西部,路线起点位于九龙镇西北张保界,与张涿公路张家口段顺接;终点位于榆林村北,与张石高速公路密涿支线连接。中间控制点有:龙门峡、九龙、紫石口、三坡、都衙、虎过庄、娄村、西水北。
2、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约71.976公里(K74+220-K146+162),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隧道内、收费站、服务区等部分路段采用了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大桥21座,中桥18座,小桥1座,涵洞41道。
本次招标为三条连接线分别为:
涞水北互通连接线路线涞水段长9.61公里,支线起点位于涞水县王村村北,沿旧涿涞路向北连接本项目主线段,支线全长1.998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0米,路面宽11.4米,两侧各设0.3米路肩石,野外路段两侧各设1.5米绿化平台。全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涞水段K0+000-K9+783采用4cm橡胶粉改性沥青砼(ARHM13(W))+5cm中粒式沥青砼(AC-16C)+18cm水泥稳定碎石+18cm水泥稳定砂砾+15cm级配砂砾,涞水段新建大桥、中桥、小桥各1座,涵洞13道。
都衙互通连接线,路线起点位于拦紫路北京、河北交界处,眼拒马河北岸旧路经过狼儿河、罗府窖村,在都衙村中向西跨越拒马河,沿拒马河南岸西行800米再次跨越拒马河回到拒马河北岸旧路,经北大河村到达三坡镇,全长13.565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8.0米,两侧各设0.25米路肩石。全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面结构采用4cm细粒式橡胶粉改性沥青砼(ARHM13(W))+5cm中粒式沥青砼(AC-16C)+15cm水泥稳定碎石+15cm水泥稳定砂砾+15cm天然砂砾。全线共设置大桥2座(均利用),小桥14米/2座,涵洞36道,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紫石口互通连接线,路线起点位于三坡镇与都衙连接线交界处,向西穿越三坡镇上庄村,下穿京原铁路后,继续沿拒马河北岸西行,向西南方向跨越小西河,穿过南台村,紫石口村,终点止于108国道与拦紫路交叉口。全长10.237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中三坡镇至上庄村段(K30+786-K33+996.493)路基宽10米,路面宽10米;其余路段路基宽8.5米,路面宽8.0米,两侧为0.25米宽的砼路肩石。全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面结构采用4cm细粒式橡胶粉改性沥青砼(ARHM13(W))+5cm中粒式沥青砼(AC-16C)+15cm水泥稳定碎石+15cm水泥稳定砂砾+15cm天然砂砾。全线共设置大桥1座(利用),小桥18米/2座,涵洞19道,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1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3年5月31日,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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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涞水北互通连接线涞水段、紫石口互通连接线、都衙互通连接线施工招标文件
划工期7个月。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分四个标段,详细情况见下表。
长度标段 起止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Km) SG1 SG2 SG3 SG4
11.598 涞水北互通连接线涞水段路基桥涵、路面工程施工 10.237 紫石口互通连接线路基桥涵工程施工 13.565 都衙互通连接线路基桥涵工程施工 23.802 紫石口互通连接线和都衙互通连接线全线路面工程施工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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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文件之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比较200章报价,报价低的优先,200章报价也相同的,按照300章、400章的顺序采用上述办法比较后确定中标候选人。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形式评2.1.1 审与响2.1.3 应性评审标准 b.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全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再签署),不得用印章、签名章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 26 -
1、评标办法 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涞水北互通连接线涞水段、紫石口互通连接线、都衙互通连接线施工招标文件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8)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9)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10)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对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2)2.1.2 ”规定; 资格评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审标准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条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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