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冲突规范
一、填空题
1、冲突规范在结构上由( 范围 )和( 系属 )两部分组成。
2、国际上对属人法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即( 国籍国法 )和( 住所地法 ),从而形成了属人法方面的两大派别。
3、“法人属人法”一般是指法人的( 国籍国法 ),常用来解决法人的成立、解散及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等方面的问题。
4、行为地法起源于“( 场所支配行为 )”这一法律古谚。
5、旗国法常用来解决( 船舶 )、( 航空器 )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的法律问题。
二、选择题
1、冲突规范结构由哪两部份所组成?( AB )
A、范围 B、系属 C、系属公式 D、连结点
2、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 ABC )。
A、国籍
B、住所
C、惯常居所
D、行为地
3、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选项哪些可被认为是行为地法?( AB )。 A、婚姻举行地法
B、侵权行为地法
C、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 D、法院地法
4、下列连结点中,属于主观连结点的是( CD )
A、住所 B、物之所在地 C、当事人的合意 D、最密切联系地 5、下列选项哪些属于冲突规范中静态的连结点?( ABC )。 A、不动产所在地
B、婚姻举行地
C、合同缔结地 D、动产所在地 6、“合同缔结地法”属于哪一种系属公式?( B ) A、当事人意思自治 B、行为地法 C、最密切联系地法 D、法院地法 7、冲突规范在性质上属于( D ) A、实体规范 B、程序规范
C、兼具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双重性质的规范
D、既有别于实体规范,又有别于程序规范的特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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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下列选项中哪些法律规定属于冲突规范?( AC ) A、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D、中国已婚的公民、夫妻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一规定属于( C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10、“夫妻财产制,在结婚时夫为德国人的则依德国法。”这一规定属于( A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1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D )
A、单边冲突规范 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2、属人法一般用来解决哪些方面的民事法律冲突?( ABCD ) A、人的身份 B、人的能力 C、亲属关系 D、继承关系 13、法人属人法的适用范围一般包括有( ABD )
A、法人的成立和法人的性质 B、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C、法人与他人的经济交往 D、法人的解散
14、常用来解决船舶、航空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是( D )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旗国法 15、下列冲突规范中。运用结合性连结点的冲突规范是( D )
A、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
B、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者亦属有效。
C、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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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产品责任适用的法律应为侵害地国家的国内法,如果该国同时又是:(1)直接遭受损害的人惯常居所地;或(2)被请求承担责任人的主营业地;或(3)直接遭受损害的人取得产品的地方。 三、名词解释 1、conflict rules
冲突规范是指由内国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
2、lex situs
物之所在地法是指民事关系的客体物所在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有关物权,特别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律冲突问题。
3、lex personalis
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一般用来解决人的身份、能力及亲属、继承关系等方面的民事法律冲突。 4、formula of attribution
系属公式是指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原则,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四、简答题 1、冲突规范的特点
(1)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实体法规范,它是法律适用规范; (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诉讼法规范,它是法律选择规范;
(3)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因而缺乏一般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明确性和预见性;
(4)冲突规范的结构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它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组成。 2、连结点的法律意义
(1)从形式上看,连结点是一种把冲突规范中“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媒介。
(2)从实质上看,这种纽带或媒介邮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实质联系或隶属关系,它表明某种法律关系应受一定国家法律的约束,应受一定主权者立法的管辖。
3、立法机关选择连结点时要考虑的有关因素 (1)调整对象的性质与特点 ; (2)连结因素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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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结因素的稳定性;
(4)连结因素的国际性认可性; (5)连结因素的可认定性; (6)连结因素的政策性。 4、冲突规范的基础
(1)相关国家的公共利益、政策和国家间的礼让要求。(国家的需要,国际交往的需要)
(2)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公平的需要。(对当事人公平的需要) (3)为了在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达成平衡。 五、论述题
注意:论述题要求有论点,有论证,不能只作简单要点罗列,必须展开予以说明。考试中,凡论述题的答题内容不能少于800字,否则按简答题给分。
论冲突规范灵活化的趋势 参见教材相关内容 答题思路:
(1)冲突规范灵活化的意义。
(2)用灵活的开放的系属代替僵硬的封闭系属. (3)增加连结点的数量从而增加可选性。
(4)对同类法律关系进行分割,依其不同性质规定不同的连结点。 (5)对于一个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对不同部分或不同环节规定不同的连结点。
第七章 准据法的确定
一、选择题
1、有关“婚姻中子女地位的确认,依婚姻举行地法或子女出生时的婚姻住所地法,视其中何者有利于子女准正”的规定,体现的法律选择方法是( C )
A、依当事人的自主意思 B、依有利于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与执行 C、依实际处理应取得的结果 D、依最密切联系原则 2、在国际私法上,准据法的特点有哪些?( ABD ) A、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 B、准据法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C、准据法可以是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D、准据法一般是依据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并结合国际民商事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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