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 版次/修改状态: A/0 QEO/CH-A-2011
4) 保持文件化的QEO方针,并由办公室通过培训、出板报、出标语等形式,确保传达到全体员工并付诸实施;
5) 通过体系运行,保证QEO方针得以实现; 6) 依据QEO方针确定QEO目标和指标;
7) 当公司生产经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经管理评审及相关方提出要求时,应及时对QEO方针进行修订并通报相关信息;
8) 通过管理评审,对方针的适宜性进行评价,确保其与组织保持相关和适宜; 9) 本公司的方针已形成了文件化的声明,对相关方开放,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相关文件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5.4策划
5.4.1 目标、指标
公司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公司及各职能部门和层次建立有关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公司的目标/指标见0.5。本公司的各种目标/指标是可测量的。
a)总则
依据本公司的QEO方针、顾客要求和确定的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制订QEO目标和指标,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情况建立各自的目标和指标 ,以实现产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
b)职责
1)管理者代表组织并监督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符合QEO方针的原则,负责提出和修订公司及部门的QEO目标和指标;
2) 总经理负责审批QEO目标和指标。 c)控制要求
——目标、指标制订的依据
1) 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 本公司的QEO环境因素、危险源和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 3) 技术的先进性及可选方案; 4) 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5)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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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经营管理与竞争的要求,市场状况,经济条件; 7) 目标要具体,指标要现实、可测量。 ——目标、指标的检查与修订:
1) 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部门每年对公司QEO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次数)检查,并将结果报总经理;
2)当目标和指标需要修订时,应提交QEO管理评审会议,管理者代表要根据评审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对目标和指标进行相应的修订;
3)当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目标和指标并文件化; 4)目标和指标的变更和修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5.4.2 管理体系策划
5.4.2.1为了使管理体系过程的策划(包括确定所需的资源)、持续改进的策划和目标评审的策划,确保目标的实现以及手册4.1的规定要求。
a)管理体系的过程策划
公司对管理体系的过程实现进行策划:对每一个过程的输入、输出和应开展的活动进行了识别和规定(见手册7.2至7.6)。对管理体系的各过程及子过程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了确定;
b)管理体系的资源策划
公司对管理体系有效实施所需的资源进行策划:规定了应提供的人力资源(见手册6.2)、基础设施资源(见手册6.3)和工作环境资源(见手册6.4),公司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及时提供管理体系所有过程所需的全部资源。
c)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策划
公司对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进行策划:规定了产品(见手册8.2.4)、过程(见手册8.2.3)和体系运行(见手册8.2.2)、体系业绩(见手册8.2)的监视、测量方法,以及不合格品控制(见手册8.3)、数据分析(见手册8.4)和改进(见手册8.5)的管理办法。
d)目标评审的策划
公司对目标的评审进行了策划:规定了方针和目标的评审方法和时间间隔,以及评审后对管理体系改进(如需要)的要求(见手册5.6)。
5.4.2.2当管理评审、机构变更或其它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公司管理体系变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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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期间执行手册4.2.2.3.5的规定,以确保体系的完整性。 5.4.3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 5.4.3.1总则
对公司的活动、场所、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以期望通过程序文件的运行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危险源进行识别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评价,对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科学、客观的评审,以确定公司的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 5.4.3.2职责
1) 办公室负责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评价和控制的归口管理; 2) 管理者代表负责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的批准。 5.4.3.2控制要求
1)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范围应覆盖公司活动、场所、产品或服务中能控制和可能对其施加影响的各个方面:
— 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覆盖过去、现在和将来,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 — 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其是本公司的还是由外部所提供的; — 采购和生产活动中可识别的环境因素、危险源;
2) 按照有关控制程序识别公司的所有环境因素、危险源,并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评价:
组织用于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评价的方法: — 依据其范围、性质和时间安排进行确定,以确保其具有预先性而不是被动
反应;
— 提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分级,识别可通过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所规
定的措施来消除或控制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
— 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 为确定设备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和\\或开展运行控制,提供输入信息; — 对所要求的活动进行监视,以保证有效和及时实施。
3) 每年一次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因素、危险源作出识别并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评价,确定出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
4) 确定EO目标时,应考虑与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有关的因素。 5.4.3.3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对涉及下列方面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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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向大气的排放; b) 向水体的排放; c) 向土地的排放; d) 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 e) 能源使用;
f) 能量释放(如热、辐射、震动等); g) 废物和副产品;
h) 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
5.4.3.4评价重要环境因素时应考虑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社区关注程度、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等。
5.4.3.5在识别危险因素时,还应对涉及下列六个方面予以考虑: a)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b)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c)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d)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e)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f)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以及:
a)作业活动中常规的和非常规的活动; b)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c)无论是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设备和设施可能造成的伤害。
5.4.3.6当生产过程中的活动或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对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进行补充识别,及时评价以重新确定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定期组织识别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评价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并及时更新。 ——相关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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