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规划局-江北西区分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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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的分级、分工,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建立等级明确、布局合理、快速通畅的城市道路网。 第三十一条 对外交通规划

京九铁路沿西区的南端和东侧经过,在江北西区设有惠州北站。根据铁四院《惠花修订稿1》,惠花铁路引入惠州北站,占用既有(3)道的位置,在站房同侧修建新3道,货场等其余设备规模不作扩建。 第三十二条 道路系统规划 1、快速路

由四环路、惠河高速公路、三环路构成。 2、主干道系统

规划主干道为4—6个车道,红线宽度36米—60米。规划主干道有惠博路,经一路、经二路、惠州大道。主干道总长14.12公里,总面积43.64公顷。 3、次干道系统

规划次干道为2—4个车道,红线宽度20米—40米。规划次干道有经三路、经五路、纬二路、纬四路、环岛四路。次干道总长15.56公里,总面积60.69公顷。 第三十三条 静态交通规划 1、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

规划5处区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大于300m,总控制用地面积约为3.98公顷,其中10号地块0.74公顷、12号地块0.58公顷、19号地块0.6公顷、17号地块两处,分别是0.66公顷和1.4公顷。

规划范围内土地开发建设配建停车场指标按附表3执行。

附表3 配建停车场指标

类别 高中档旅馆(宾馆、招待所) 普通旅馆 饭店、酒家 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

单位 车位/客房 车位/客房 车位/100m营业面积 2机动车 0.4~0.5 0.15~0.2 2~3 摩托车 1 1 2~3 自行车 / / 5 共享知识 分享快乐

机关、金融、合资企业办公楼 车位/100m建筑面积 22~3 1~1.5 0.3~0.6 0.5~0.8 2~3 2~3 1~1.2 0.1 0.4~0.6 0.1~0.2 0.3~0.5 0.5-0.8 1 1~1.5 0.1~0.3 1 2 2~3 2~3 10~15 10~15 1.5~2 0.3 3~5 6~8 4~6 6~10 1~2 1~2 0.4 2 3~5 6~8 5 8~10 3~5 0.3 1.5 100 100 1 1 1.5~5 普通办公楼 商业大楼、商业区 肉菜、农贸市场 大型体育场馆 影剧院 展览馆 公园 医院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多高层住宅 别墅式住宅 工业厂房区 车位/100m建筑面积 2车位/100m营业面积 2车位/100m建筑面积 2车位/100座 车位/100座 车位/100m建筑面积 2车位/100m建筑面积 2车位/100m建筑面积 2车位/100学生 车位/100学生 车位/100学生 车位//120m建筑面积 2 车位/户 车位/100m建筑面积 2

注:在公共停车场周围100m范围内,有关配套机动车位可酌减,但最多不可减去20%。

2、公共加油站、加气站规划

根据《惠州市区加油站规划》,保留现状52号小区的加油站,在18号区规划设置1处加油站,加油站的服务能力不小于每日300辆,加油柱数大于4个,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加油站应考虑消防设施,与周围建筑物距离不小于8米,距明火点距离不小于20米,如果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应设置防火墙。 3、货运车站

在惠州市综合交通规划中,在惠州北站附近规划一个控制用地面积约为120000㎡的惠州物流中心,能充分满足本片区的货物集疏运的需求,不需另外设置货运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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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三十四条 规划目标

1、从把惠州建设成园林城市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角度,结合片区内用地实际,拓展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2、结合江北西区的城郊自然风景林、滨河绿带、道路绿化带等,构成多样化城市绿地系统,创造优美的城市生态环境。

3、结合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设置防护绿地,形成完整的绿化防护体系,减少各类污染对城市的影响。

第三十五条 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结合江北西区的自然地理条件,规划采用点状、线状绿地和环状绿地相结合的布局方法。以线状的道路绿化和滨河绿带为骨架,以现有城郊自然风景林和城市公园的点状绿地为重点,创造完整合理又富有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

在城市建设中保留一部分自然山体,作为城市公园和自然风景区,使之成为城市生态环境的构成要素,以体现城市特有的风貌景观。

在城市外环路、过境公路、铁路线两侧以及工业、市政设施与生活区之间规划一定宽度的绿化防护带。

第三十六条 公共绿地规划

1、公园:

规划片区级公园4处,分别位于5号地块(占地面积5.3公顷)、17号地块(占地面积9.78公顷)、26号地块(占地5.56公顷)和52号地块(占地面积32.58公顷) 2、街头绿地、小游园:

街头绿地、小游园主要提供居民日常游憩之用。规划按照尽可能分布均匀、方便到达的原则,每500米半径设置一处。

规划人均公共绿地7.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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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居住区绿地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0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和组团)不少于1.5平方米/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各类绿地均不得改作其它用地。 第三十八条 单位附属绿地

单位附属绿地分为公共设施附属绿地、工业企业附属绿地、仓储附属绿地、市政设施附属绿地、特殊用地附属绿地等,其占地面积比例应满足附表4的要求。

附表4 江北西区单位附属绿地规划控制指标表

用地名称 用地分类 教育、科研 机关团体.医院等 公共设施 交通枢纽.商业.金融 公共文化设施 体育设施 仓储、物流用地 市政用地 仓储、物流用地 市政用地 绿地率(%) 大于等于35% 大于等于35% 大于等于25% 大于等于30% 大于等于40% 大于等于25% 大于等于30%

第三十九条 防护绿地规划 1、滨河绿带

东江:规划沿河道一侧设置60-120米不等的绿带。 小金河、陈塘沥:河道两侧规划18米宽的绿带。 2、规划的快速路设置35米宽的防护绿带。 3、铁路防护绿带控制:

规划结合预留的铁路用地,沿铁路两侧设置50米的控制绿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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