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地质找矿成果显著,新发现矿产地30处,新增一批天然气、石油、金、锆英石等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基本上实现新增和保有资源储量与开采消耗资源储量的动态平衡。

(三) 矿产资源开发有序,矿业经济进一步壮大

1、通过对13种主要矿产实行开采总量调控,确保了我省优势矿产资源富铁矿、锆钛砂矿等的有序开发。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大、中、小型矿山的比例分别由1999年的2.32%、1.16%、96.52%,调增至2005年的13.2%、7%、79.8%。

3、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规划的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基本上不存在“大矿小开”的现象。

4、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与优化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注重推进矿业采选与加工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依托优势矿产资源,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采用无毒少废高效利用资源的工艺,延长产业链和优化产品链,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具海南特色的绿色新型矿业体系已基本形成。

5、矿产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露天矿山的采矿回采率达到80%以上,地下硐采的达到70—80%;选矿回收率达到90%以上;采选综合回收率达到60%(硐采)—70%(露采)以上;共伴生矿产开发的综合利用矿山达到50%以上。

6、矿山地质环境得到保护

提高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准入门槛,以适应生态省建设需要。“十五”期间,随着我省矿业结构调整,我省主要矿山固体废物等排放得到控制,矿山和矿业企业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矿业经济发展的环境压力减轻,矿业经济与环境保护趋向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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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开源与节流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超前部署和开展我省优势矿产资源勘查,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源保障和基础支撑。大力开拓与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坚持走绿色矿业道路,实现矿业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资源、生态环境效益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 加强基础评价、鼓励商业勘查。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统一部署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商业性勘查提供依据和信息;鼓励社会投资开展商业性勘查,提高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 坚持体制改革与创新。改革和建立适应我省市场经济发展的矿业行政宏观管理体制,构建以大中型为主导、大中小型结合的多元现代矿业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矿业法规体系,培育矿业权市场,调整、优化矿业结构和布局,调控资源开发总量,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

(三) 立足省内、扩大合作。开放省内矿业权市场,着力改善矿业投资环境,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勘查、开发我省矿产资源,同时引导和扶持我省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到省外、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不断增强我省在矿产品市场和矿业资本市场的竞争力,提高我省矿产及其深加工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紧缺矿产的稳定外供能力。

(四) 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强共伴生资源、尾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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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碎石等资源的综合利用与二次开发利用,优化生产工艺和产品设计,加大对矿山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实现矿产行业的优化升级,推进资源节约与提升资源经济效益。

(五) 合理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根据矿产资源的丰缺、组合、分布特点和开发利用水平,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及其对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的不同要求,形成重点突出、各具特色和矿业生态环境优良的区域矿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矿产开发的经济、社会效益与资源、生态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三、规划目标

(一) 至2015年主要规划目标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基础性地质调查评价。到2010年完成海南岛1∶25万区域地质调查编图和全省地质志的编纂和出版,及主要市(县)水工环地质灾害调查。围绕沿海经济区和重要成矿区带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到2010年已调查面积占海南岛面积52%,到2015年达63%;加强海南岛西南部重要成矿区带的1∶5万区域矿产调查评价,提交一批大中型找矿靶区,到2010年提交5—8处,到2015年提交10—15处。力争到2015年完成省辖海域的1∶100万海洋地质调查工作;加强海南岛重要基础问题和重要地质(矿产)科学研究工作,到2010年完成课题4项,到2015年完成6项;到2015年建立健全地质勘查矿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专栏二 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评价主要指标 指 标 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图幅) 完成1∶5万区域矿产调查(图幅) 提交大中型找矿靶区(处) 完成重要地质科研项目(项) 完成1∶100万海洋地质调查(幅)

2008—2010年 8 8 5—8 4 1 2011—2015年 8 8 10—15 6 省辖海域全覆盖 属性 预 期 性 11

矿产勘查以我省优势和紧缺矿产勘查工作为重点,实现找矿重大突破。重点勘查矿种包括石油、天然气、金、铜、铅、锌、铁、钼、石英砂、锆英石、钛铁矿、建材非金属矿产等;到2010年计划新发现有进一步勘查价值的基地15处,到2015年新发现35处。力争到2015年新增重要矿产的可利用资源储量约为:天然气500亿立方米、石油4000万吨、铁8000万吨、金30吨、锆英石80万吨、钛铁矿320万吨、钼40万吨、铜8万吨、铅锌25万吨、石英砂20000万吨、高岭土3000万吨、水泥灰岩25000万吨;实现重要矿产储采比的动态基本平衡和供应安全。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实施“突出油气、石英砂资源优势,重点建设石油化工能源基地和硅工业基地,加强发展黄金产业,协调发展钛、锆、钴、富铁矿炼制,以及优质建材和医疗热矿水增值开发的开放型非均衡矿业发展战略”。明确“海域带动,东西推进,发展南北,协调中部”的矿业总体布局。依托优势矿产资源和西部工业区为重点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效益显著、具海南特色的新型优势加工矿业集群体系初具规模。

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高。我省重要优势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得到有效调控,坚持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资源发展矿业经济之路。规划期内我省主要矿产年开采调控总量约为:天然气100亿立方米、石油350万吨、黄金2000千克、钛铁矿36万吨、锆英石12万吨、铁矿460万吨、钼10000吨、石英砂精矿500万吨、高岭土50万吨。用于本省深加工的矿产不受开采总量限制。

露采矿产的开采回采率要求:到2010年铁矿由2007年的85%提高到87%;锆钛砂矿由2007年的80%提高到85%以上;石英砂矿由2007年的85%提高到90%以上;水泥灰岩、水泥粘土、建筑石材等保持2007年的90%以上。地下坑采矿产的开采回采率要求:金矿由2007年的83%提高到85%以上;铅、锌、铜、钴等提高到80%以上。选矿回收率提高到90%以上。采选综合回收率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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