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填碾压,在所回填段落,立标牌,标明施工负责人、质控试验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姓名。每层回填完毕后,层层报监理抽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层回填,凡是监理工程师抽检不合格的,要返工或补压,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D、管道回填必须保证管道本身的安全,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用振动夯夯实,回填时管道两侧对称进行,高差不超过300mm,不使管道位移或损伤。分段回填时,相邻段的接茬形成台阶,每层台阶宽度≦厚度的2倍,在合槽施工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其基底位于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与槽壁之间回填同时进行,若不在同一高程时,先回填基础低的沟槽,待回填到较高基础底面后,再按照要求进行回填。
E、管道回填土夯实至管顶上方500mm处,将黄色印有文字的管道塑料标志带平敷在管道位置的上方,每段搭接处不少于200mm,带中间不得撕裂或扭曲。 (2)道路路基范围内的管线回填控制措施
道路路基范围内,新建管线与现状管线交叉,且垂直距离较小的,采用C10混凝土或75#水泥砂浆砌砖墩,在垂直方向包封至管子中线,水平方向两侧各包封500mm,其它要求同上。
(3)回填质控工作的具体技术要求
A、在基槽清理完毕后,报送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隐检单后,方可回填,不得擅自回填。
B、在回填方案中阐明灰土拌合工艺,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C、用灰土回填沟槽,要进行压实度、宽度和厚度检验外,同时进行含灰量的检验。槽壁开挖的台阶≦层厚的2倍,且此灰土及其以上各层回填必须用夯实机具碾压夯实成活,并达到合格标准。
D、现场配置质控试验人员检验,及时试验,将其试验单,层层报监理抽检验收,合格后进行签认,未经抽检,不得进行下层回填。 11、 PE管施工
(1)PE管道施工一般规定
A、聚乙烯管敷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 的规定。管道施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确定连接方法、连接条件、焊接设备及工具、操作规范、焊接参数、操作者的技术水平要求和质量控制方法。
B、管道连接前应对连接设备按说明书进行检查,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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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管道连接前,应核对欲连接的管材、管件规格、压力等级:检查管材表面,不宜有磕碰、划伤,伤痕深度不应超过管材壁厚的10%。
D、管道连接应在环境温度-5~45℃范围内进行。当环境温度低于-5℃或在风力大于5 级天气条件下施工时,应采取防风、保温措施等,并调整连接工艺。管道连接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阳光直射而影响焊接温度。
E、当管材、管件存放处与施工现场温差较大时,连接前应将管材、管件在施工现场搁置一定时间,使其温度和施工现场温度接近。
F、连接完成后的接头应自然冷却,冷却过程中不得移动接头、拆卸加紧工具或对接头施加外力。
G、管道连接完成后,应进行序号标记,并做好记录。 H、管道应在沟底标高和管基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下沟。
I、管道安装时,管沟内积水应抽净,每次收工时,敞口管端应临时封堵。 J、不得使用金属材料直接捆扎和吊运管道。管道下沟时应防止划伤、扭曲和强力拉伸。
K、对穿越铁路、公路、河流、城市主要道路的管道,应减少接口,且穿越前应对连接好的管段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L、管材、管件从生产到使用之间的存放时间,黄色管道不宜超过1 年,黑色管道不宜超过2年。超过上述期限时必须重新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聚乙烯管道敷设
A、直径在90nan 以上的聚乙烯燃气管材、管件连接可采用热熔对接连接或电熔连接;直径小于90ram 的管材及管件宜使用电熔连接。聚乙烯燃气管道和其他材质的管道、阀门、管路附件等连接应采用法兰或钢塑过渡接头连接。
B、对不同级别、不同熔体流动速率的聚乙烯原料制造的管材或管件,不同标准尺寸比(SDR 值)的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时,必须采用电熔连接。施工前应进行试验.判定试验连接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电熔连接。
C、热熔连接的焊接接头连接完成后,应进行100%外观检验及10%翻边切除检验,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 的要求。
D、电熔连接的焊接接头连接完成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 的要求。
E、电熔鞍形连接完成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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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 的要求。
F、钢塑过渡接头金属端与钢管焊接时,过渡接头金属端应采取降温措施,但不得影响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
G、法兰或钢塑过渡连接完成后,其金属部分应按设计要求的防腐等级进行防腐,并检验合格。
H、聚乙烯燃气管道利用柔性自然弯曲改变走向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25 倍的管材外径。
I、聚乙烯燃气管道敷设时,应在管顶同时随管道走向敷设示踪线,示踪线的接头应有良好的导电性。
J、聚乙烯燃气管道敷设完毕后,应对外壁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影响产品质量的划痕、磕碰等缺陷;检查合格后,方可对管沟进行回填,并做好记录。
K、在旧管道内插入敷设聚乙烯管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 的要求。 (3)干管、支管敷设
A、聚乙烯燃气管道应在沟底标高和管基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准敷设。
B、聚乙烯燃气管道宜蜿蜒状敷设,并可随地形弯曲敷设,其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C、聚乙烯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管顶覆土厚度应符合本规程第2.3.4条的规定。 D、聚乙烯燃气管道敷设时,宜随管走向埋设金属示踪线;距管顶不小于300mm处应埋设警示带,警示带上应标出醒目的提示字样。
E、聚乙烯燃气管道下管时,应防止划伤、扭曲或过大的拉伸和弯曲。 F、盘管敷设采用拖管法施工时,拉力不得大于管材屈服拉伸强度的50%。
G、盘管敷设采用喂管法施工时,管道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程第5.1.3条的规定。 (4)插入管敷设
A、聚乙烯燃气管道插入管敷设,插入起始段应挖出一段工作坑,其长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应保证管道允许弯曲半径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B、聚乙烯燃气管道插入施工前,应使用清管设备清除旧管内壁沉积物、锐凸缘和其他杂物,并应用压缩空气吹净管内杂物。
C、聚乙烯燃气管道插入施工前,应对已连接好的聚乙烯燃气管道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插入施工。插入后,应对插入管进行强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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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插入施工时,必须在旧管插入端加上一个硬度比插入管小的漏斗形导滑口。 E、插入管采用拖管法施工时,拉力不得大于管材屈服拉伸强度的50%。
F、插入管各管段端口环形空间应用O形橡胶密封圈、塑料密封套或填缝材料密封。 G、在两插入段之间,必须留出冷缩余量和管道不均匀沉降余量,并在每段适当长度加以铆固或固定。 (5)管道穿越敷设
A、聚乙烯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道路和河流的敷设期限、程序以及施工组织方案,应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
B、聚乙烯燃气管道穿越工程采用打洞机械施工时,必须保证穿越段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不发生沉陷、位移和破坏。 12、闸阀井施工 (1)钢筋工程 A、进场检验:
钢筋的级别、种类、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钢材要求有出厂的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在外观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样品,作力学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B、钢筋的加工、存放:
钢筋的加工成型严格按照图纸的尺寸及要求编制钢筋下料单并按其要求加工。钢筋在加工成型之前进行调直及防锈清理,确保钢筋表面的洁净。
钢筋成型后,挂牌注明所用部位、型号、级别,并分类码放整齐。 运至现场的钢筋码放整齐、挂号标志牌,底部垫方木与地面保持距离。 C、钢筋的绑扎
钢筋的现场绑扎及安装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尺寸及要求进行。井室底板钢筋的定位必须弹线。
架立筋:井室底板架立筋按1000mm间放,以此控制上、下层钢筋间距。
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在模板与钢筋之间设置水泥、砂配比与所浇筑混凝土配比相同的水泥砂浆垫块。垫块数量不得小于2块/m2。
绑扎时铺板作业,严禁踩踏绑扎完毕的钢筋。钢筋安装时接头的位置及数量,符合国标验收规范及规定。
井室底板同一截面内接头相互错开,其数量不得大于50%,墙体同一截面内接头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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