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十二五”城市化发展规划 - 图文

产业发展、自然生态、历史文化、人居环境有机融合,实现由城镇到城市跨越式转变中的引领作用。

城镇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确实需要调整规划的按法定程序办理。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审批,要按法定程序执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批后跟踪管理和竣工验收管理,加大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力度,书记、镇长是全镇违法建设查处的第一责任人。

(2)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各中心镇要根据职能分工完善园区规划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

服务业产业园区建设。各中心镇在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时,要优化存量、拓展增量,使集聚区成为基础设施良好、公共服务配套、各项政策优惠、产业特色鲜明的主平台。严格控制在园区以外批准新的工业用地和工业增量项目。依托产业集聚区,以技术创新和招商引资为手段,以大项目为载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引导和推动城区二、三产业有选择性地优先向中心镇有序转移,鼓励和支持城区企业到中心镇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小城市建设标准,扎实推进中心镇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污水处

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居环境与发展环境。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较为健全的社会事业管理体系。加快上接市区、下联中心村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以中心镇为基本平台和关键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模式,大幅提升中心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中心镇公共服务功能 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到2015年,各中心镇的道路、主要街道的人行道要全部硬化,镇区主干道、人行道铺装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镇区绿化覆盖率在42%以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建有高标准的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中心初中;镇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部达到标准化,镇卫生院创建成市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建成达标的文化站、敬老院和福利院。

表 徐州市铜山区中心镇创建项目建设情况(万元) 镇别 完工项目 在建项目 合计 (个) 37

完工项目 在建项目 合计 (个) 汉王 利国 柳新 郑集 大许 张集 棠张 三堡 茅村 大彭 总计 7 4 5 7 8 5 14 17 6 5 78 (个) 2 7 5 10 6 7 3 8 7 4 59 9 11 10 17 14 12 17 25 13 9 137 投资额 1759 4900 5740 725 3794 10658 5623 13148.2 470 1966 48783.2 投资额 310 9270 29126 2865 3360 9500 4840 11668.1 10166 3760 84865.1 8.3 3 10636 5726 133642069 14170 34866 3590 7154 20158 10463 24816.(4)强化政策扶持力度 用地政策

鼓励开展镇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鼓励创建镇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耕地,通过镇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万顷良田整治工程,相应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并将城镇建设用地出让获得的部分收益,返回创建镇用于农村土地整治和新村、镇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

用地指标尽可能给予倾斜。在符合规划、项目落实、节约集约的情况下,国土资源部门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上予以优先保障,按批次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规模限制上适当放宽。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加大城镇道路、给排水、绿化、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投入,全面落实市财政扶持政策,区级财政要积极支持中心镇创建工作,对列入集中创建的镇要按照分税制的要求和财权事权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县财政与创建镇财政的分级管理体制,在经济发展增量分成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以切实增强镇级财政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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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返还和资金倾斜政策。中心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附加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市场管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除按规定上缴中央、省部分外,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由镇政府按规定用途使用;中心镇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全额返还;中心镇土地出让金的净收益全额返还;区每年安排的城市建设资金用于中心镇建设的比例不少于30%。以上均专项用于中心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在技术改造和创新、农业产业化、市场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项目安排和资金扶持等方面,优先向达标中心镇倾斜。

投融资政策

鼓励多元化投资。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原则,允许创建镇依法组建城镇建设投资公司,鼓励以公有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吸引私人资本、社会资本、境外资本投资参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功能区的建设和运营。放宽中心镇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和有偿服务范围,建立政府调控价格和市场定价相结合的公用事业价格体系,逐步形成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发展机制。对跨行政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鼓励创建镇与周边镇合资共建、共有共享。

加强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针对小城镇发展的实际和建设特点,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搞好金融服务,对道路建设、市场建设等在信贷投放上给予重点倾斜。在创建镇吸收的储蓄存款原则上按规定的存贷比投放到创建镇。

赋予部分县级管理权限

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和“充分授权、权责统一”的要求,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职能部门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下放审批权到中心镇,对明确下放的各项事权,采用委托、授权或直接设置派出机构等形式下放给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赋予中心镇一定的干部管理权限,垂直部门派驻中心镇机构及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纳入中心镇考核体系,主要领导干部任免须事先征求当地党委意见。

享受职级、职数高配政策

选好配强中心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中心镇党委书记实行高配,明确为副处级,党委书记原则上应在该镇书记岗位上累计任满5年;党委副书记和1名副镇长符合干部选拔条件的,可以明确为正科级;党委、人大、政府领导职数可按照省里规定的最高限额11名配备。

(5)加快拾屯等街道办事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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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拾屯等八个街道办事处的公共财政投入,全面加强街道办事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天齐路北延等工程列入全区重点建设工程,将涉及街道办事处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列入全区重点项目统筹安排。实施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居民区改造工程,全面提升街道办事处的整体形象和综合管理服务能力,提高辖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加大对街道办事处的帮扶力度,帮助化解街道办事处的债务,支持拾屯等街道办事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资金发展公益事业。

2、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城镇化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力度,强化扶贫开发工作,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二五”期间,力争创建“江苏省新农村示范村”5个以上、“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示范村”15个以上。

(1)因村制宜,制定中心村建设方略

从铜山区中心村建设的经验来看,中心村建设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整体搬迁型。由于资源开采需要、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占地以及向镇区集中,需要实行村庄整体搬迁的,要通过整体搬迁、集中建设、集约用地。以黄集镇黄西村、刘集镇丁场村、铜山镇驿城村为代表。

——村庄合并型。对于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中心村和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村,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镇村布局规划的居民点,采取合并组建的办法,撤并周边分散的小自然村和单体农户,建设整合成为组团型的农村新社区,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建设农民新家园。以三堡镇黄桥村、徐村村为代表。

——镇村合并型。把中心镇建设与中心村建设结合起来,推进两者互动并进。建议镇区3公里内的村庄应逐步并入镇区,加大镇区道路、供电、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镇村共建共享,提高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

——旧村改建型。对于原先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交通条件便利、建设规模和基础设施配套的村,或镇村企业发展较快,有工业产业或农业产业支柱,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较为雄厚,应当采用部分保留、部分迁建的方式进行改造。以棠张镇棠张村为代表。

——环境整治型。对于产业水平较低、集体经济薄弱、环境一般、配套设施缺乏、群众经济条件欠佳、近期难以撤并的村庄要采取整治改建的办法,整治环境,改造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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