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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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测量仪器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8.7.1工程施工常用测量仪器主要有:水准仪、经纬仪、光电测距仪、全站仪(包括觇标、

水准尺等附属工具)。测量工具主要指量矩尺、温度计、气压计。测量队、班对所配置的仪器工具具有使用权和负有保管责任。 8.7.2 测量仪器工具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8.7.2.1 测量人员在使用测量仪器和工具前,必须认真阅读仪器说明书,熟悉各部分性能、

操作方法和日常保养知识,了解各种仪器使用时必须具备的外部环境条件。仪器精度与性能应符合合同条件及规范要求,仪器的配置与使用范围应经项目总工程师签认确定。

8.7.2.2 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当测量仪器、

工具出现下列情况均视为不合格。 ? 已经损坏。 ? 过载或误操作。 ? 显示不正常。 ? 功能出现了可疑。

? 超出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 ? 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

出现了上述不合格项的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做明显标记。只有排除不合格原因,再次检定确认合格,并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验证签认后,方可使用。

8.7.3 测量仪器使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其要求的环境条件,条件不具备时,不得

架立、使用仪器。仪器架立后司仪人员应专心守护,不得擅自离开。

8.7.4 测量仪器转站,严禁将带支架的仪器横扛肩上;经纬仪、光电测距仪和全站仪转站

必须装箱搬运,行走困难地段所有仪器必须装箱护行搬运;测量收工必须按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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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擦拭仪器装箱;携带仪器乘车必须将仪器箱放在座位上,或专人怀抱,不得无人监管任其受振。

8.7.5 项目部的测量队应建立仪器总台帐、仪器使用及检定台帐测量组也应建立相应的分

帐;仪器档案由项目技术部门保存原件,测量队、班长保存复印件,复印件随仪器装箱;仪器使用者负责使用期间的仪器保管,应防止受潮和丢失;测量仪器应做到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得私自外借他人使用。 8.7.6 测量仪器工具的移交和检定

要求对测量仪器其进行年检和标定,并且年检和标定工作必须在有相应资质的单

位进行。当仪器在项目上时,由项目上负责;当仪器在公司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在项目完工后,项目应将使用的仪器随同台账一同移交公司工程管理部保管。

九、施工过程控制

作为施工企业施工的技术人员,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正在作业的工序根据设计文件、规范、项目要求、标准进行检查、检验和指导,以进行动态控制。运用的方法主要有:测量、试验、观察、分析、总结、指导、提高。

所以作为施工企业技术人员要作好施工过程的动态控制,须做到以下工作: 9.1 掌握施工图纸、项目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9.2 认真核对试验、检验、测量数据,仔细分析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现象。 9.3 坚持做好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工作。

9.4 对关键、重点、难点工序或控制点,制定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施工方法,并保证其有效

的实施和执行。

9.5 做好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随即处理,或立即将信息反馈,

及时处理。

9.6保证技术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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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在工序开工前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指导施工人员掌握领会作业指导书的作业方法

和控制措施。 十、施工日志

工程施工日志是项目工程技术施工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所必须填写的原始性记录,是工程施工现场过程控制的第一手资料。

项目工程自项目总工程师至下属各级技术工作人员从一进入施工现场到工程完工交工验收,根据自己的工作内容、任务或项目总工程师另行要求,各自填写施工日志。

待工程交工验收后,除业主竣工资料中要求部分的施工日志外,其余施工日志均应全部收回,随同工程技术资料交回公司工程技术部门,以备后查。

根据要求工程施工日志的填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0.1 技术工作人员工作内容; 10.2 工程施工作业内容; 10.3 天气状况、日期、时间; 10.4 项目工作要求、监理工作指令; 10.5 工程变更设计及处理情况;

10.6 现场作业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试验检测人员、测量人员的数量及姓名; 10.7 施工机具的搭配及运转情况;

10.8 施工过程的检查、指导情况及工程质量检测、检验、试验情况; 10.9 不合格项的处理程序及采取的措施; 10.10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状况的描述; 10.11其他事宜。

上述施工日志的填写内容,可根据各技术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岗位、职别、内容的不同进行调整和完善。但工程完工后,必须将各施工日志收回进行整理,随同其他技术资料一同移交公司工程技术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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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工程施工日志在填写过程中须注意: ? 不得缺日、隔日或无故不填写。

? 不得缺页、撕页或肆意涂改,坚决杜绝事后补做记录。 ? 填写内容要整洁、完善、齐全,不得漏项。

? 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领导定期对下属工作人员的施工日志进行检查和纠正。 ? 及时收回并交由专职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归档整理。 十一、技术文件资料

与施工企业、施工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主要有: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本、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设计核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技术方案、变更设计、施工记录、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施工日志、工程检查检验报告、试验报告、试验检验记录、测量记录、各种施工规范和规程标准、与工程技术有关的照片录音录像照片、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来往的技术性文件、监理工作指令和指示、建设(监理)单位审批或下发的各项与技术要求有关的文件或通知、竣工资料、验收报告、保修单等。

对于上述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必须遵从如下要求和规定:

11.1 对技术文件资料须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且必须有专人

负责。

11.2 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往来的各种与技术相关的文件必须受收、发文登记

记录控制,要求收件单位、收件人、发件单位、发件人填写和签字,并注明日期。 11.3 技术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进行管理和保存,在工程完工后,如须随同竣工资料一同移

交建设单位的,项目上必须留存复印件。

11.4 随同移交建设单位的竣工资料必须有完整的一套竣工资料同时移交公司工程技术部门

留存、管理。

11.5 竣工资料之外的其他技术性文件资料,在工程完工后亦不得销毁、丢弃,应随同竣工

资料一同移交公司工程技术档案室留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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