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
a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单位(鉴定)取得相应的资格;
b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质量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c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随机文件; d监督检验报告。 (2)安全状况等级
安全状况等级表示设备的安全性能或存在缺陷、安全隐患的程度。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发证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办理登记手续,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只办理登记手续,不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包括整改和安全使用监控措施的压力管道使用申请,经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可监控使用;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不得投入使用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发证 安全状况等级为1、2、3
级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只办理登记手续,一般不得继续使用,经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可监控使用;其累积监控使用的时间不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况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予以注销,解体后报废。 3.使用单位的主要责任 (1)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
人是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