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交通运输部厅质监字〔〕200号《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精品资料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

1 基本要求

1.1 工地试验室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1.3 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规模进行设置,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同时要满足布局合理、安全环保、环境整洁等要求。

2 机构设置

2.1 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2 工地试验室应按合同段单独设立,工程规模过大时应设立分试验室。同一合同段内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得由同一家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

2.3 母体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检测机构不宜作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 2.4 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规定通过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2.5 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

3 工地试验室建设 3.1 驻地建设

3.1.1 工地试验室选址应充分考虑安全、环保、交通便利及工程质量管理要求等因素,

其周边场地一般应进行硬化处理。

3.1.2 工地试验室规划应遵循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组织协调顺畅的原则。 3.1.3 工地试验室应将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工作区总体上可分为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

3.1.4 功能室应根据工程内容和特点设置,一般分为土工室、集料室、石料室、水泥室、水泥砼室、力学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化学室、标准养护室、样品室、留样室、外检室、储藏室等。

3.1.5 工地试验室用房可新建或租用现有房屋。新建房屋应选择保温、环保材料,并综合考虑极端气候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必要时采取加固处理,保证其在使用周期内的安全性。租用房屋应安全、坚固,其空间、面积、通风、采光和保温等条件应满足使用要求。 3.1.6 工地试验室的空间和面积应满足试验检测工作和环境条件要求,一般应综合考虑仪器设备放置、人员操作和行动通道所占用空间和面积以及门窗位置等因素。对有温度、湿度条件要求的功能室,当空间较高时可进行吊顶处理,以便降低有效高度、提高保温保湿效果。

3.1.7 工地试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化学室、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室应设置机械强制通风设施。

3.1.8 工地试验室应设置较完善的排水设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水源,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各功能室均应敷设上下水管道,配备水池,地面应设置地漏。水泥砼室、石料室等地面应设置水槽和沉淀池。

3.1.9 工地试验室应采用独立的专用线路集中配电,并设置应急电源,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电线、电缆的布设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保证使用安全。 3.1.10 工地试验室应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和当地气候特点设置集中采暖、集中空调或分散式空调等设施。

3.1.11 工地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防盗和环保设施,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3.1.12 标准养护室的墙体和屋顶应进行防潮和保温处理,地面应设置储水装置,方便养

护水回流,防止地面积水。

3.1.13 功能室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操作台,操作台应选用坚固、防滑、耐腐蚀材料,几何尺寸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外观应整洁、美观、方便操作。功能室地面应平整、防滑、耐磨。

3.1.14工地试验室标牌应悬挂于醒目处,其内容应与工地试验室印章内容一致。各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应设置统一规格的门牌标识,对有环境和安全条件要求的区域应设置警示及限入标识。

3.1.15 办公室内应悬挂组织机构框图、主要管理制度、人员考勤表、工地晴雨表等。各功能室内应悬挂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3.2 人员配备

3.2.1 工地试验室应综合考虑工程特点、工程量大小及工程复杂程度、工期要求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试验检测人员数量,确保试验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3.2.2 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专业配置合理,能涵盖工程涉及专业范围和内容。试验检测人员应注册登记在母体检测机构。

3.2.3 授权负责人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全面负责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试验检测活动。

3.2.4 试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工地试验室。

3.2.5 工地试验室不得聘用信用较差或很差的试验检测人员担任授权负责人,不得聘用信用很差的试验检测人员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3.3 设备配置

3.3.1 工地试验室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范围内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辅助工具,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设备在数量上应能满足周转需要。仪器设备的功能、准确度和技术指标均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3.3.2 仪器设备应按照优化试验检测工作流程、整体布局合理、同步作业不形成相互干扰的原则进行布置。

3.3.3 仪器设备应严格按照试验检测规程和使用说明书中相关要求进行安装与调试。 3.3.4 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功能室,应配置相应的温湿度控制设备。

3.3.5 标准养护室应配置一定数量的试件存放架,其刚度、尺寸应满足使用要求,且方便存取。

3.3.6 办公室一般应配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设备,具备良好的工作和网络通讯条件。

3.3.7 资料室应配置一定数量的金属资料柜,具备防潮、防虫等措施。 3.3.8 工地试验室应配置一定数量的交通工具,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3.4 体系和文化建设

3.4.1 工地试验室应依据母体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文件,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简洁、适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质量体系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

3.4.2 管理制度一般包括试验室工作职责、主要岗位人员职责、试验检测工作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环境管理制度等。

3.4.3 工地试验室应加强质量体系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宣贯工作,并予以记录。 3.4.4 工地试验室应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科学规范”的工地检测文化氛围,将“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理念,融入到具体试验检测工作中。

4 工地试验室管理 4.1 人员管理

4.1.1 工地试验室应加强试验检测人员考勤管理,确保日常工作有效开展。

4.1.2 工地试验室应保持试验检测人员相对稳定,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由母体检测机构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向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4.1.3 工地试验室应将试验检测人员的姓名、岗位、照片等信息予以公开。试验检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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