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课件整理

十分博学的人在这样一个场合说过,甚至上帝本人在召唤亚当作出辩护之后才通过其判决。‘亚当,’上帝说,‘你在哪里?你难道没有偷食我诫令你不得食用的那棵树上的果子嘛?’同样的问题也向夏娃提出过”(韦德:135)

(参考圣经 创世纪) 自然正义原则在英美法中的衍变

英国:丰富的判例法、巧妙的法官释法和制定法 美国:宪法正当法律程序、判例法和制定法

法律实证主义盛行的时代背景 世俗化、科学化、经验化 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之争?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人主何为而明,何为而暗?”曰:“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巴别塔(tower of babel)的寓意 公元前2300—2150年间的古埃及教诲:

假如你是领袖 就应平心聆听诉求 切勿阻止他 将满腹冤屈洗净 比起求得胜诉 不

幸的人更渴望倾其肺腑 人们会问:“为何拒不聆听?”并非一切诉求皆得认同,善意聆听却可抚慰心痛

如何诠释“放之四海皆准”的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的普遍性,是指存在一些基本的程序原则或规则,人类普遍认同它们在一般意义

上是生当的、是必须得到遵循的

这些基本原则或者规则的具体要求,需要结合特定场合或者事项来确定

而对这些基本程序原则或规则的任何偏离或违背,都必须有更加充分、正当的理由来支持 1.3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行政回避制度 听证和听取意见制度 说明理由制度 职能分离制度

2、立法型行政:民主参与导向 2.1 行政立法的程序

2001年11月16日,国务院颁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立项

行政立法机关于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

多是由行政系统内部的机构提出申请,并由相应的法制机构予以汇总研究、拟定计划, 报行政立法的机关审批 起草

起草者:工作部门、业务机构、法制机构、机关外的组织和个人 听取意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协调:涉及几个部门之间关系的,应当在起草过程中通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不能达

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草案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草案送审:负责起草的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在草案送审稿上签署;报送审查时,

应当附上送审稿的说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审查

审查者:法制机构 听取意见 协调

草案与说明:法制机构修改,形成草案和对草案的说明,并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国务

院部门或地方政府有关会议审议

决定与公布 决定

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部门规章经部委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备案(?少ppt)

2.2 行政规划和公众参与:以城市规划为例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

第16条,在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在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应当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规划涉及的单位、公众的意见。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当公布。 第17条,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应当按照规定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调整报告,经认定后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调整。城市详细规划调整,应当取得规划批准机关的同意。规划调整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开,听取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意见的采

纳结果公示。

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局部实践

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吸收有关专家、社会人士、市民代表,平等的一票投票表决权 规划公示在编制、审批、决策、实施等各个环节 听取人大或政协代表对规划的提案

建立规划网站、提供规划意见箱、开辟规划专栏

听证会制度:房屋拆迁、地区开发、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违章建筑的查处等问题 2.3 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和听取意见:以价格决策为例 《价格法》(1997)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

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第22条)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

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第23条) 2.4 民主参与导向程序的意义与难题 民主参与导向程序的意义 行政国家选举民主不足的补充

行政国家行政主导地位对民主制的挑战 参与民主概念

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规则制定)通过参与民主获得合法性 重大决策的合理性保障

利害关系人的参与,避免独断和偏信 公开和透明,约束重大决策的恣意妄为 民主参与导向程序的难题 (1)参与的代表性 组织、资源的不足 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不足 利益群体并非铁板一块 (2)行政的积极性

参与成本和行政资源的紧张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其专门知识和经验的自信 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和民主参与的固有紧张 (3)“强者生存”的逻辑 行政机关与强势利益的联盟

弱势利益甚至行政机关都可能非强势利益的对手 信息不对称

(4)专家参与的潜在之弊 参与动机的局限 专门知识的狭隘 专家的利益联盟

3、执法型行政:准确和效率导向 3.1 准确和效率导向程序实例 醉酒约束程序(即时强制)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5条第2款: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

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见义勇为奖励程序(行政奖励)

申请—确认(不予确认的说明理由)—批准嘉奖 (参《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适用条件: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

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基本步骤:表明身份、确认违法事实、告知处罚事由和依据、听取陈述和申辩、填

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

行政许可程序的便利性一面 行政许可申请方式的多样化

非许可事项或非本机关管辖事项的即时告知 当场更正或一次告知补充材料的全面信息 以当场处理为原则 书面审查为主

行政许可实施的相对集中:“一个窗口对外”、“政府超市” 3.2 准确和效率导向程序的意义 大多数日常行政的程序价值

以准确和效率执法为导向,保证法律得到严格的、快捷的实施

执法型行政具体程序的多样性

在追求准确和效率方面,仍然会根据不同行政行为的特点而有不同的要求

3.3 准确和效率导向程序中的公正元素 听取意见是为了准确还是公正?

“程序公正的要求主要包括:??不在事先未通知和听取相对人申辩意见的情况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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