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律师操作技能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态度也是不同的,要约收购的对象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份持有股份,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要实施提议收购,协议收购是收购者以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大股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

协议收购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实际上也会直接的影响,当你有收购谈判意向的时候,就会有提醒。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大家知道有一个比例的概念,只要超过5%的比例就要进行权益披露,权益披露5%—20%之间是解释权益披露,20%——30%一般要做详实的权益披露,要约收购超过30%继续收购时就要约了,除非你申请豁免,协议收购是5%—30%之间。

二、操作流程

协议收购流程:

要约收购流程:

间接收购流程:

我说一下要约前的一些准备工作,要约人在要约收购方案需要获得收购方董事会批准时,对于收购方来说,对于一个上市公司收购将涉及巨额款项,因此会对收购方公司的经

营和发展是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对于收购方公司一向重要的财务活动,要约收购应该获得董事会批准,现在不光是董事会批准,如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的话,还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要约收购的条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它安排与其它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这是一个点。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人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通告,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自行取得收购计划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申请及原因说明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进行收购。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收购报告之中充分披露。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能超过60日,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就是收购人不得撤销去收购要约,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对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的其它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售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售要约的手续,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

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售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之内,预售股东不得超过。

第四是要约收购的主要法律文件,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函。要约收购报告书是整个收购过程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原来要约收购报告书基本没用过,直接披露,因为申请豁免时不需要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直接披露收购报告书就可以了,它是收购人对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要约,只要股东承诺,股权收购的合同就生效,发生股权转让的效果。按照证监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要约收购报告书应该说明以下内容:收购人基本情况。名称、住所、注册地、法律代表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收购价格等等,在具体格式上有披露。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专业意见,就是我们说的几个主要法律文件。法律意见书主要是对收购报告书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成,是否存在虚假披露、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否符合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的法律法律法规要求发表意见,

协议收购程序:协商谈判并履行相关手续,这是签订协议之前。协议收购方大多选择股权相对比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来收购,这样谈判难度相对比较小。收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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