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制度

23.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施工队长(技术员)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和监理单位派人参加,重要的部位请项目部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科,治安科参加。

23.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各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队长(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监理人员,设计部门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回签。 23.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五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部门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 23.4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23.4.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实验记录,坐标记录。

23.4.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23.4.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23.4.4屏蔽工程:构造及做法。

23.4.5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马蹄脂的软化点,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23.4.6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23.4,7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23.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23.5.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23.5.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量,容重,比重等。 23.5.3合格证及实验报告编号。 23.5.4地基土类别及鉴定结论。

23.5.5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单编号,外加剂的名称及掺量。 23.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24.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24.1目的

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 24.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工资管理。 24.3负责者

安全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特种作业人员。 24.4程序

24.4.1特殊工种的范围。

24.4.1.1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24.4.1.2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4.4.1.3压力容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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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1.4高,低压电工。 24.4.1.5电焊,气割。

24.4.2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24.4.2.1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4.4.2.2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4.4.2.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24.4.3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24.4.3.1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4.4.3.2人力资源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24.4.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24.4.3.3.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4.4.3.3.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

24.4.3.3.3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行业。 24.4.3.3.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4.4.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公司将对其部门,本人进行严格处罚。

25.监理建设廉政管理制度

一,三严禁

24.1.1严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24.1.2严禁利用监督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收受礼品。 24.1.3严禁贪污受贿,权钱交易。 二,五不难

24.2.1不准以任何借口向建设,施工单位索要钱物,购买廉价紧俏物资,不准以不正当手段安排家属予子女就业。

24.2.2不准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介绍与建设工程有关的业务。 24.2.3不准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兼任职务。

24.2.4不准工作人员家属予子女凭借安全监督站或其他工作人员名义,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谋取私利。

24.2.5不准工作人员酒后执行工作任务。

26.索赔管理制度

目的

明确在索赔管理中的工作要点,规范索赔处理程序。 索赔的分类。 索赔分为索赔(承包商向开发商的索赔)和反索赔(开发商向承包商的索赔)两类。

索赔管理制度的使用范围。

涉及现场签证的问题处理,优先采用《现场签证制度》,对于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质量,费用,工期等方面)的索赔事件,则适用本制度。

26.1索赔的预防

26.1.1,按照全面履行和实际履行的原则真实,有效,及时地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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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可能引起索赔的情况有所预测,并将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商,督促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26.1.3,对工程的各项文字记录资料要真实,准确,严谨,全面,及时。 26.1.4,各项指令,通知,答复,协议等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存档。 26.1.5,加强工作的组织性,计划性和前瞻性,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26.2资料的整理收集。

26.2.1现场工程师应做好平常的工作记录,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工程状况。

26.2.2资料员,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按照《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时存档。 26.2.3应收集整理的工程文件包括。

26.2.3.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6.2.3.2)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会审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 26.2.3.3)各项经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是确认的签证。 26.2.3.4)各项往来信涵,指定,通知,答复等。 26.2.3.5)各项会议纪要。

26.2.3.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记录。 26.2.3.7)现场工作记录。

26.2.3.8)工程停电,停水和其他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持续时间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26.2.3.9)文件的收发记录。

26.2.3.10)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和录相等。

26.2.3.11)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监测报告等。 26.2.3.12)工程材料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或记录。 26.3索赔的提出

26.3.1索赔事件发生后10天内,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6.3.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6.3.3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6.3.4承包商提交的索赔文件应该包括索赔信,索赔报告和附近三部分。 26.4索赔的认定

26.4.1监理工程师通过对索赔事件真实性和索赔要求合理性的审查计算,作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项目部。

26.4.2工程项目部对索赔事件的真实性和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后形成初步意见并上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对上述意见进行复核。

26.4.3工程管理部会同成本控制部,公司法律顾问对事件责任界定形成审查意见并报公司领导。

26.4.4配合成本控制部负责的索赔费用计算,协助提供有关资料。 26.4.5费用索赔的审批权限参照现场签证的有关规定。 26.4.6工期索赔的确定由公司领导负责。

26.4.7索赔的认定工作应在监理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后的28日内完成或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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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复。

26.5索赔资料管理。

有关承包商提交的索赔文件,监理单位的意见,公司部门对索赔的调查和审查意见,认定结论等均应交资料员存档。

26.6反索赔的提出。

26.6.1公司各部门均可向公司提出反索赔建议。

26.6.2工程管理部负责事态调查,收集整理与反索赔相关的工程资料。 26.6.3公司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分析,研究和确定反索赔的内容

26.6.4配合成本控制部起草反索赔意向通知,经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送交承包商。

26.6.5配合成本控制部整理反索赔报告,提出与索赔有关的现场资料。 26.6.6反索赔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送交承包商。

27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27.1三级安全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为加强新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质定本制度。

27.2凡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入公司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安排生产岗位。

27.3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新进公司的大中专毕业生,新工人(含新入公司的技校毕业生)合同制工人,学徒工,临时工,培训人员和实现人员以及调换工种人员等。

27.4各级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公司级教育要着重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公司规公司制度,部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

27.5公司级教育内容。

27.5.1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意义。 27.5.2安全生产责任制。

27.5.3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

27.5.4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发展史,电力生产特点,电力系统分部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等)

27.5.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7.5.6电业安全工作规则制度(含紧急救护)的学习考试 27.5.7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包括全国,全省和本单位的)、 27.5.8治安,防火知识教育。

27.6部门教育内容:部门各有不同的生产特点,重要部位和设备,因此,在进行部门教育是,应根据各自情况,详细讲解。

27.6.1部门概况。

27.6.1.1部门生产特点。 27.6.1.2重要部位。 27.6.1.3设备情况。

27.6.2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27.6.2.1电器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包括电气安全技术,急救知识,安全用具,防火灭火技术,消防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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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2.2金属切削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27.6.2.3焊接,气割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27.6.2.4起重,行本,吊车,铲车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27.6.2.5车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27.6.2.6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27.6.3.1部门安全组织形式。 27.6.3.2部门安全生产主要制度

27.7班组教育的内容:班组是企业生产的前线,生产的一切活动是以班组为基础的。由于生产人员在班组,思想活动在班组,事故生产在班组,因此班组教育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对于加强企业管理,促进班组建设,保证安全生产有着重要意义。

27.7.1介绍班组生产特点,工作条件,设备情况,人员分工等。 27.7.2讲解本工种应遵守的安全工作规程和岗位责任。 27.7.3实际安全操作示范。 27.7.4岗位危险性。

27.8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要求。 27.8.1公司级教育不少于八天。 27.8.2部门教育时间不少于七天。 27.8.3班组教育时间不少于五天。

27.9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掌握了安全技术操作基础知识和要领后,由教育部门和有关人员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对于学徒工和分配在生产班组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生产工人使用的,还应签订师徒合同。

27.10三级安全教育由公司教育专责负责安排实施和建档,各级第一安全责任者应对制度的贯彻执行负全责;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对违反本制度而发生事故者,将追究各级有关人员的责任。

27.11为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本制度的实施,确保生产现场人身安全,公司级教育由公司教育专责人具体安排,经教育考核合格后,通知部门进行第二级教育,经部门安全教育之后,部门培训负责人应将教育情况汇报公司教育专责人,并通知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各级教育的交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交换,公司安监部对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有权进行抽查考核,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卡应一式四份,由各级教育负责人填写后送安监部,人事部,部门和班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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