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16西方政治制度课程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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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会议事的法定人数(法定出席议会的人数)

欧洲国家:超过议员总数的1/2以上;日本:全体议员的1/3以上。

各国议会通过决议所需人数:英国:上院30人,下院相对多数;日本:出席者半数以上。 3、会议公开 公开原则:是西方国家议会的普遍原则,指议会活动在国民的监视和批评下进行,议会会议公开举行,议院大会允许外人旁听,允许新闻媒介跟踪报道以及公开发表议事记录。

秘密会议:就是除了议会议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出席的会议,同时不得旁听,不得报导,议事记录也不得发表。 4、一事不再议:在议会中有关某一个议案的问题在同一会期中不再重复进行审议。

第六章 西方国家的中央政府制定196-221

第一节 国家元首制度

一、国家元首的概念

1、国家元首:是国家的象征,是主权国家对内和对外的最高代表。

2、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的区别:国家元首,是专门行使代表和象征国家的职能的机构,而政府首脑是领导和指挥中央政府工作的行政首长,两者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是不同的。有的国家这两个职务是由一个对象担任的,有的国家是由两个不同的对象担任

3、国家元首的特征:1)对外代表国家;2)对内象征最高国家权力;3)依照宪法行使元首职权。 二、国家元首的分类:

1、按组织机构划分:1)个人元首;2)集体元首。

个人元首:由一个人出任国家元首并由其单独代表国家,也称个体元首、单一元首。(英、美、法、德、日、意、俄) 集体元首:由地位平等的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成员所组成的集体共同担任国家元首职务,行使国家元首职权。(瑞士、圣马力诺、安道尔)

2、按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划分:1)世袭的国家元首;2)选任的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的世袭制:凡担任国家元首职务,不经民主选举,而按照血缘关系依法世代相传,属于世袭制。 世袭的国家元首里王位的继承规则:扶长立嫡是常规,有三种情况:①传位男性后裔,长子优先;②继承者不限男性,但男性优先;③由国王的第一个孩子继承王位,不分男女。

国家元首的选举制:凡按照宪法或法律规定,国家元首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并有一定任期,属于选举制。 选任的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且有一定任期。

西方国家由公民投票直接选举国家元首可采用简单多数制、一轮选举制、半数选举制、二轮选举制。 3、按国家元首发挥的作用划分:1)虚位元首;2)实权元首。

(1)虚位元首:在实行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中,国家元首由于主要从事象征性和礼仪性的事务,缺乏对国家的实际管理权力,因此被称为虚位元首。 (在现代社会里,实行内阁制的国家中的国家元首是虚位元首)

英王的作用:是英国政治连续性的标志,是国民拥戴和效忠的对象,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充当着维系英联邦的纽带,是政府的顾问。

临朝而不理政:英国,许多法律规定的王权都不由英王本人亲自行使,而由议会、内阁、法院等以英王名义行使。 国王不能犯错误:国王永远没有是非错误,国家政策中出现的一切错误,都不能归咎于国王,国王不必为此负政治责任。

(2)实权元首:既享有很高的地位,又掌握国家的实权,有的还兼任政府首脑。(属于这种情况的:二元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国家、总统制共和制政体的国家、半总统制共和制政体的国家)

总统制共和制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

◇按照君主掌握权力的大小,君主立宪制可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

二元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于一身,宪法和议会虽然存在,但宪法是钦定的,议会是无实权的咨询机构。(日本曾经在 20 世纪前期实行过二元君主制政体)

议会君主制:是指在君主制国家中,国家实权完全掌握在形式上对议会负责的内阁手中,作为国家元首的君主只是在形式上享有广泛权利的一种君主立宪制。

三、国家元首的权力:①公布法律权②发布命令权③外交权④统帅军队权⑤任免权⑥赦免权⑦荣典权

国家元首的签署公布有两种类型:1)程序性的(无否决权);2)实质性的(有否决权)。

发布命令权:就是国家元首采取发布命令、敕令或者规则等的方式用来补充立法权的一种重要权力。 国家元首外交权的具体内容包括与外国签署国际条约、接见外国来使、接受外国来使递交的国书、派遣驻外使节。 国家元首统帅军队权的具体内容包括调动军队、任命将帅、宣战媾和。

可以由国家元首来任免的有政府首脑、驻外大使、驻外公使、法官、高级军队。

元首的赦免权:是指以命令的方式赦免罪犯或给已定罪的罪犯减轻刑罚的权力,包括大赦和特赦,前者适用于某一时期内犯某类罪的所有罪犯,而后者仅针对特定的人。 四、国家元首的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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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交特权和尊荣(完全的外交豁免权);2)不受司法管辖的特权;3)享有物质生活的特殊待遇。

第二节 政府与内阁

一、政府与内阁的含义

1、政府:国家机器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一般以暴力和强制手段为后盾,具有凌驾于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之上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狭义的政府即只是负责直接实施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所有重大政策的执行性机构。 2、内阁:以政府首脑为中心,由政府首脑和周围官员所组成的、讨论和决定国家重大政策的机构,它是中央政府的核心部分。

二、近代内阁的起源与发展 (内阁制政府又称为议会制政府或责任内阁制政府)

(近代内阁于18世纪出现在英国,主持内阁会议的辉格党领袖沃尔波成为英国历史上的第一位首相) 1、内阁:原指英国国王单独会见侍从和顾问的私人房间,或举行秘密会议的小房间,后来用以指代政府中期领导作用的决策机构。

2、内阁的由来:近代内阁于18世纪出现在英国,在此之前协助和辅佐国王处理日常工作和行政、司法实务的最高机构是枢密院。 (英国内阁的前身是枢密院)

3、内阁的发展:随着议会权力的上升和王权的衰弱,实现了内阁从向国王负责到向议会负责的转变,形成了近代意义的内阁。

4、小内阁:阁中之阁。

5、全内阁: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英国的全部政府大臣都是内阁成员。

◇在英国内阁发展过程中值得注意的变化:在英国内阁的发展过程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变化,一是内阁中贵族影响下降乃至趋于消失。19世纪中叶前,上院与下院的权力大致平衡,故而内阁中贵族成员与下院议员的人数基本相当,首相也大多出身于贵族。选举制度的改革打破了这种平衡,民选的下院开始被视为主权的拥有者,而上院日渐失去势力。二是内阁中贵族成员越来越少,而下院议员的比例则不断增加。19世纪末内阁中贵族人数还接近1/3,而20世纪80年代后内阁中一般仅象征性地保留两三名贵族成员,至于首相由下议院担任也成了常规。一些贵族为了更好地参与政治甚至选择放弃自己的贵族身份。另一值得注意的变化是在内阁中形成小内阁,亦即所谓的“阁中之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英国的全部政府大臣都是内阁成员,故称全内阔。后来随着拿薪的政府成员越来超多,一些低级的大臣便被排除在内阁之外。然而,为了增进效率和实现重大决策的统一、保密,首相便往往从内阁大臣中挑选几名亲信阁员,以作预先的讨论和协调,而他们也因此被称为核心阁员。

第三节 政府的体制

国家的政府体制可分为四种类型:1)内阁制;2)总统制;3)半总统制;4)委员会制。

一、内阁制:又称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指由内阁来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奉行责任政府原则。

1、内阁制的特点:①多数党或多数党联盟执政 ②国家元首为虚位元首,政府首脑掌握行政实权

③内阁向议会负连带的政治责任

2、内阁制和多党制结合的弊端:一旦联合执政的各政党之间出现较大分歧,联盟解体、政府垮台不可避免。 内阁制政府首脑:内阁制政府首脑一般称首相或总理,通常由在议会总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 内阁制起源于英国;在组阁过程中,议会内阁制国家实行相容原则。

二、总统制:指由总统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并直接领导、组织国家政务管理的政治体制。

1、总统制的特点:①总统既是政府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帝王般的总统);②总统和国会权力分立且地位平等;③内阁成员均接受总统的领导和监督;④总统所属政党不一定是国会多数党。

总统所属的政党被视为执政党。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有美国、阿根廷、巴西、墨西哥。

美国是最典型的总统制国家,以国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脑为重要特征的政体是总统共和制。

2、总统和国会的相互制约:①总统及政府不是由国会选举产生的,不对国会负责,国会不能迫使总统和政府下台;②总统也不能解散国会。

3、中期选举:在两次总统大选之间要选举国会的全部众议员和三分之一参议员以及部分州长。

4、分治政府:总统职位由一个政党控制,而国会参、众两院中的至少一院由另一个政党控制的局面。 ◇与德国总统选举相比,法国总统选举具有哪些显著特点?

德国总统的选举采取三轮多数代表制,即如两次投票无人获得超过半数票,第三轮投票得票最多者获胜。 法国总统的选举采取两轮多数代表制,即如果没有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获得过半选票,则要对得票最多的前两名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获得相对多数者即可当选。

三、半总统制:又称半总统半议会制,是一种兼有内阁制特点和总统制特点的混合型政体。(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半总统制的特点:①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国家权力中心;②总统制与总理分享行政权(这种由总统和总理共同行使行政权力的制度被称为二元行政或行政双头制;③总理及内阁要对议会负责,也要向总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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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是半总统制的典型国家;总统为国家权力中心,总理为政府首脑的政权组织形式称为半总统制半议会制。 四、委员会制:指政府最高权力由一个合议机构来掌握的政府体制。

委员会制的特点:①联邦委员会为最高行政机关 ②实行合议制

③联邦委员会为集体元首 ④是议会的执行机构

该体制为瑞士联邦共和国特有;瑞士最高行政机关联邦委员会的产生由联邦议会两院联席会议选举。

第四节 政府的组成与机构

一、政府的产生及其组成原则

1、政府的产生:取决于政府体制。

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总统一般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出。由总统提名任命政府成员组成政府。

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由议会(一般是议会下议院)选出作为政府首脑,随即由首脑组阁,提出政府成员名单经国家元首(总统或国王)任命后政府即宣告成立。

在实行半总统制的国家,由于总统和总理分享行政权,由总统任命总理,然后根据总理提名任命政府成员,组成政府。

2、首脑挑选政府成员要考虑的因素:①考虑对首脑本人的政治忠诚程度;②需考虑执政党内或执政党联盟内各派力量的平衡;③需注意考虑政治能力和经验及背景的多样性。

3、政府的组成原则:①相容原则或不相容原则 ②禁止兼职和从事营业活动的原则

③现役军人不得入阁原则

美国总统在组阁过程中需遵循不相容原则,即内阁成员不能同时兼任国会议员。

西方各国政府的产生过程包括任命政府首脑、提名政府成员、特定机构认可、特定机构批准。 二、政府机构的设置:1)政府各职能部门;2)政府首脑的办事机构;3)政府的直属机构。

职能部门:是政府内设的最基本部门,代表政府行使某一方面的职权并具体执行议会和政府所制定的政策。 西方国家中央政府最初设置的政府部门主要包括内政部、司法部、国防部。政府机构中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涉及的职能主要包括经济管理、文化教育、科技发展、社会服务。

在美国,居于美国政府各部之首的是国务院。而整个联邦行政机构的中枢和总统办事机构的核心是白宫办公厅; 1、政府各职能部门

英国的中央政府部门:①内阁部:由内阁的国务大臣处理政治事务,并由常务次官的资深公务员具体掌管部门内行政工作;②非内阁部:通常由常务次官或副常务次官掌管的。内阁部大体有三种类型:①职能类:外交、国防、内政;②地区类;③中央经管类。

美国联邦政府目前稳定在15个部:国务院、财政部、国防部、司法部、商务部、劳工部、内政部、农业部、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住房与城市发展部、交通运输部、能源部、教育部、退伍军人事务部、国土安全部。

法国政府各部差异性很大,但内部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分为:①部长②部长办公厅③司、局、委员会④处⑤科。 2、政府首脑的办事机构 英国首相办事机构:首相办公室;下设四个机构:①首相私人办公室②政治处③首相新闻发布处④政策小组。 美国政府各部关系的协调主要靠总统办事机构。共有17个,较重要的①白宫办公厅②国家安全委员会③行政管理和预算局④科学技术办公室。

法国,总统府和总理府分别是协助总统和总理的办事机构。总统府:爱丽舍宫被称为隐蔽的政府,设有①总秘书处②总统府办公室③私人秘书处④私人军事参谋部等;总理府:马提翁大厦,较重要的机构:①办公厅②总秘书处。

3、政府的直属机构:管理特定公共事务的若干政府直属司、局、委员会等机构。 法国:计划总署、原子能局、职业培训和晋升委员会等 日本:国家公正交易委员会、国家公安委员会、宫内厅等 德国:联邦审计院、联邦统计局、联邦铁路局、联邦情报局 英国:英国的公共机构可看作直属机构

◇独立机构:为了某项目的以国会立法形式设立的、独立于联邦政府各部的政府机构。

独立机构分为两种:①政府公司:是较新形式的官僚组织,是政府机构,管理的却是准商业性质的公共事业;②独立管制机构:是在某个经济领域或负责制定和执行有关规章和规则,以维护公共利益的政府机构。

独立管制机构的特点:①不仅享有普通行政机构的行政权还享有一定的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②其成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一旦任命,独立工作,不受总统约束;③不实行首长负责制,而实行委员会负责制。

在美国,素有“第四政府部门”之称的是独立管理机构。

第五节 政府的职能和决策体制

一、政府职能的范围

政府职能:指政府为巩固政权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而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功能。 1、政府职能发展的概况(四个阶段): 1)18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奉行守夜人政府的小政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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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倡导积极干预的大政府思想;3)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末,鼓吹政府失灵而推崇市场价值;4)20世纪90年代至今,提出政府与市场并重的混合型管理模式。

2、政府职能的基本内容:

(1)动用国家暴力机器镇压反抗,以强制方式将社会控制在既定的秩序范围之内。 (2)完善民主程序,加强政府制度建设,推动公民参与政府决策过程,促使政府在责任性、回应性、透明性方面大有改进。 (3)积极参与国际交往和外事活动,增进本国长远安全与利益,在国际上维护本国声誉、扩大本国影响。 (4)通过宏观调控手段调节市场,预测、管理和监督本国的经济和财政运行。

(5)扶持基础设施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社会经济发展必需的基本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6)限制垄断和不公平竞争,解决环境污染等外部负效应问题,维护市场秩序和确保市场的有序运行。 (7)调节收入分配,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社会保障,为市场经济正常运作创造相对稳定的社会条件 (8)制定有关人才培养、科技进步、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实现既定目标。

3、西方国家政府职能的发展趋势: 从总体上看,西方国家政府职能的发展呈现出两个并行的趋势:1)政府统治职能逐渐强化。特别是其中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加强国防力量,以及完善民主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行政权力合法化等内容;2)社会管理职能的市场化。表现在政府压缩了福利项目,将政府承担的一些职能通过外包推向市场,放松了对企业的管制,以及更多倡导“掌舵而非划桨”。

从政府职能作用的领域角度,可将政府职能分为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从政府职能作用的方式角度,可将政府职能分为计划职能、组织职能、指挥职能、控制职能、监督职能。

二、政府决策的主体和机构:1)政府首脑;2)内阁议会;3)内阁委员会;4)咨询机构。

1、政府首脑:是政府的最高决策者,有权决定本国内政外交的一切重大政策。 政府首脑集权的原因(二战以来西方国家政府首脑权力不断强化的原因):1)政府首脑拥有的任免政府成员及改组内阁的权利使部长和大臣们越来越依附于他;2)现代政府面临的复杂的国内外形式越来越需要政府特别是其首脑快速作出决策;3)政府首脑参与的各类活动使他容易成为新闻报道的焦点并成为内阁政策的权威发言人。

2、内阁会议:

◇英国的内阁会议:秘密召开,每周开1-2次,首相主持,自由发言,以首相意见为准。 ◇美国的内阁会议:带有总统个人的风格和工作特点,意见是否被采纳取决于总统。

厨房内阁:总统找少数内阁成员,加上白宫某些高级官员聚在一起讨论并作出某项重大政策决定,这种带有私人性质的顾问圈被称为厨房内阁。

◇法国的内阁会议:由总理主持,真正决策机构是总统主持的部长会议。在法国内阁只是执行和实施总统决策的工具,部长议会才是决策的核心机构。

3、内阁委员会:是为减轻内阁工作压力、为内阁做一些预备性工作而设置的常设委员会。 4、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的作用:他们的研究报告是决策的重要参考,其独立的研究有利于产出真正有价值有份量的智力成果,从而为优化政府决策服务。

英国处理具体决策事务的组织是内阁委员会。法国政府的真正决策机构是总统主持的部长会议。 三、政府决策过程的阶段:1)决策创议;2)决策制定;3)决策执行;4)决策评估;5)决策调整。

1、决策创议:指将某个问题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是决策过程的首要环节,没创议就不会有决策。 提出创议者:1)执政党;2)政府首脑及其亲信阁员;3)重要思想库;4)大众传媒。

2、决策制定:政府围绕某个公共问题而确定决策标准并选择能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的过程,包括:对问题的细致分析、备选方案的拟定、审议和综合比较。

3、决策执行:将政府出台的政策付诸实施的过程。

4、决策评估:考察政府的某项政策是否达到目标,亦要评价这一政策的成功之处和存在的不足。 5、决策调整:指决策制定者依据决策评估反馈的信息,结合问题和环境的变化,对决策内容和形式予以部分改变或全部改变的行为。

第七章 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制度222-243 第一节 国家结构形式与地方政府制度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与分类 (国家结构形式的实质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1、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的整合形式,指的是国家各个组成部分如何整合成为一个称其为国家的政治共同体。 国家结构形式具体表现: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以及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关系的构成形式。 权限划分: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对政府权利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之间的划分。 2、 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1)单一制;2)联邦制。

(1)单一制: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中央政府将国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设立相应的地方政府的一种结构形式。 单一制的特点:①统一的法律体系和政治体系;②统一的国籍,统一的主权;③地方政府不能脱离中央政府;④地方权力来自于中央政府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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