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限规则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办法》14条) ◆按隶属关系行文
常规下,按隶属关系逐级行文。 ◆按职权范围行文
各级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行文,不得失职和越权。下级可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但属于下级机关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上级不应代替发文。 2、主送与抄送规则
(1)主送应根据公务需要确定,抄送应确有必要,不得滥发滥抄。
(2)凡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办法》第23条)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机关请示,应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3)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4)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办法》第21条) (5)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办法》第20条) 3、联合行文规则(《办法》第16条)
(1)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业务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2)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3)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联合行文
(4)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注意:
联合行文要求协商一致。
联合行文的单位不仅要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而且必须是平级的,不同级别的机关不能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明确主办部门。(《办法》第17条) 4、请示规则
比如:1990年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按原貌重建何香凝故居,这类事项是必须经党中央、国务院特批的,于是市政府遵循“不越级请示”的规则,先向省政府请示,再由省政府向中央、国务院请示。
参见《办法》第14条、第21条、第22条,将请示规则归纳如下: (1)应逐级请示 (2)应一文一事 (3)主送一机关 (4)不抄送下级 (5)不请示个人
(6)报告中不夹带请示事项 5、协商一致原则 6、其他规则:
在报刊上全文发表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应视为正式公文。
第二章 常用行政公文的写作
命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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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令(令)的概念和种类 (一)概念
命令和令是同一种文种,令是命令的简称,何时用命令,何时用令,要视情况而定。 命令(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指挥性和强制性的公文。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命令(令)的特点 1、权威性和强制性强。 2、使用权限有明确的限制 3、内容重要
(三)命令的写法 1、标题
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发文机关+文种 2、发文字号
一般是与行政公文相同。由发文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
另外一种是直接使用编号。这种编号有两种:一是由发令机关以年度为单位按序编号;二是以领导人任职开始按序编流水号,至任职期满为止,下任领导人重新编号。如主席令。
3、正文
命令语言要准确、庄重、简练,语气肯定。 (四)命令(令)的种类及写法
1、公布令:行政机关用以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命令法规合为一体,既不能把命令为载体发布的法规当作附件,也不能把它们当作两份公文。
一般国家发布法律采用主席令;发布条例、办法等采用国务院令或部委令;地方人民政府通过命令发布地方法规;而发布一般性规章则采用通知。
2、行政令:用以宣布实施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如戒严令
3、奖惩令:可分嘉奖令和惩戒令。分别用于奖励有突出成就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惩戒犯有重大错误的单位和个人。
嘉奖令写法:
第一段写嘉奖缘由,要写明被嘉奖者的业绩功勋,其中时间、地点、事情、原因、结果都要交代清楚。同时还要给这些业绩功勋定性。
第二段写嘉奖的目的和嘉奖内容,有授予荣誉称号的,也有既授予荣誉称号又记功、晋升级别、给予奖金的。 第三段写嘉奖希望,写明对受奖者的勉励与要求,或向有关方面人员提出希望。
4、任免令:适用于任免国家高级干部和其他重要工作人员。
决 定
一、决定的概念
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应的决定事项”的公文。
二、决定的特点
约束性强:相对来说,决定的约束力没有命令严格,但比其它的文种都要强。 行文严肃性:决定涉及的问题重大,所以行文严肃,语言简练果断。 三、决定的种类 法规性决定:用于发布权力机关制定、修订或试行的法律文件以及由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
指挥性决定:用于重大事项和行动以及带规定性质的决定。
知照性决定:用于传达会议精神、表彰和处分、和涉及到人事安排、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决定。这一类的决定一般没有要求执行的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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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性决定:即撤销性决定,用于撤销下级机关的不适当决定。 四、决定的写作及范文
标题:决定要求标题完整、规范,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特别是对事由的拟写,一定要用最简练的语言高度概括出所发决定的主要内容,力争准确而醒目。
注意,如果是会议通过的决定,会议通过时间或领导人签发时间应标注在标题下方,用括号括起。
正文部分:缘由准确、合理。事项准确清楚。 决定与其他指挥性公文比较
决定是就某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所进行的决策性指挥,所涉及的是关系重大、影响深广、对全国或一个地区、某一部门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
决定一经做出就具有不能轻易改变的确定性。
决定对重大行动进行布置也要提出相应的要求,对下具有约束力。 从制发情况来看,任何机关、团体和单位都可以就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相应的决定。
决定与知照性公文比较
从传播范围看,决策宣告性决定的传播范围介于公告、通告之间,有的只宜在内部向特定的人员宣告,有的要通过报刊或广播广泛传播,视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
从涉及内容看,决定所涉及的是重大行动、有影响的人物和重要问题。 从性质和作用看,决定比通知和通报显得更加郑重和严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更大的影响和约束作用。
意 见
一、意见的概念
意见是“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
意见使用灵活,根据意见的特点和功用,意见可分为建议性意见、指导性意见和评估性意见。
二、行文方向
(一)意见既可以作下行文: 1、要求下级机关执行。
此类意见的政策性强,可不写结束语,或是写为“以上意见,请贯彻执行” 2、要求下级机关参照执行。
一般是对下级机关存在的一些问题发表一定的意见,在这里,意见是总的原则要求,没有具体的、具一定操作性的建议,可供下级机关参照执行
(二)意见可作上行文:
意见可用来向上级行文,对上级的工作或某些问题提出要求、实施方案等,为上级机关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1、向上级机关提出建议的意见。 2、或是建议上级批转有关意见。
3、建议性意见结尾一般用“以上意见,请审阅” ,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如果建议上级机关批转的意见,结尾一般写为“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市直局以上单位贯彻)执行”
(三)意见也可用作平行文:供不相隶属机关参考的意见。 三、文体结构
1.标题:意见的标题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2.发文字号:为完全式。
3.主送机关:为应知照的单位或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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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文:一般由意见的缘由、事项组成。
意见的缘由,主要写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必要性,即写意见的根据。意见要有明确的目的性,阐明事实依据和理论依据, 使人们充分理解和认识其重要性。
意见的事项,即围绕核心问题提出见解和解决的办法,这些具体的办法、措施、建议要提得具体、明确、直截了当并且切实可行。
具体:
(1)不同层次的领导机关使用意见时,内容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高层领导机关发布的意见更原则,理论色彩更浓,基层领导机关的意见更具体,可操作性更强。
(2)一些业务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就某项专门工作、业务工作经过调查、研究或者鉴定、评审后形成的意见。(看书P59/63页例文)
5.落款:署发文机关的名称。 6.发文时间:在落款的下面。
议 案
一、概念
议案是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提出的议事公文。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办法》中的议案,称为“法定机关议案”,是指法定机关中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的议案。
二、特点
1、政策性强。一般用于表达严肃庄重的事项,如重要的法律法规。议案按法律程序审议通过后,即成为主送机关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相应的机关、单位部门及人员必须贯彻执行。
2、行文的定向性。它只能是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文。
三、种类及写法 略
通 知
一、通知的概念 (一)概念
通知是“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的公文。“通知”一般为下行文或平行文。
(二)特点
◆使用范围的广泛性。从发文机关和行文内容来看。
◆知照性(传达事项、了解情况)和指导性。指导性虽没有“命令”、“决定”强,却也有很强的约束作用。
◆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通知的行文方向包括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公务往来,但大多数是下行文。
◆明显的时间性。比如,会议通知,只在开会那段时间里有效,会议一结束,它也就随之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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