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界、政府和全社会的认可,并为许多城市的总体规划所借鉴。三个层次的规划范围建设给予保留。
调整:根据总体规划实施以来新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可以对三个层次的具体范围作适当调整。
市域:经过土地普查准确测定,南京市市域行政区域面积为6597km2,规划范围市域层次以此为依据,由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6516km2调整为6597km2。
都市圈: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都市圈范围因没有与行政界线很好结合,造成规划纵向对比评价和基础资料搜集的困难,不利于城市空间布局形态和经济发展的跟踪研究分析。建议结合最近的乡镇合并和行政区划调整,以乡镇为最小基本单元,在都市圈总面积不作大的变动的情况下,对都市圈的范围作适当的调整。
主城:随着河西地区的开发建设向江边的逐步推进、江心洲都市休闲区建设的逐步完善、跨夹江大桥的建设,江心洲与河西新区的交通联系和功能联系越来越紧密,江心洲能否作为主城一部分,建议在本次总体规划调整时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对主城范围作相应调整。
(三)规划期限
保留:现行总体规划期限近期至2000年、远期至2010年,远景到二十一世纪中叶,总体规划按三个期限分别提出规划目标和规划要求是适当的,可予以保留。
调整:近期、远期、远景期限分别为多长期限比较合适,一定程度上影响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议结合实施的具体情况对近期、远期、远景期限作适当调整。
近期:从实施效果看,近期规划10年期限太长,与国民经济计划结合不够,可操作性不强,影响规划引导作用的发挥,建议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近期规划期限调整为五年,即本次总体规划调整的近期至2005年。
远期:现行总体确定的远期期限为二十年,这对一个社会背景情况变化不大,处在一个较为稳定发展阶段的城市来讲是可行的,从现行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看,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国内外形势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而导致了规划因预计不足带来的种种不适应。因此建议本次总体规划调整的远期规划期限,结合国民经济计划2010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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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由原来的二十年调整为十年,即本次总体规划调整远期至2010年。
远景:如前所述,处在现发展阶段的城市,二十年之内的发展状况都很难估计,那么五十年的变化就更难预测,既然未来的发展充满未知数,那么建议远景规划的期限由原来的五十年调整为X年,X年为理想规划目标实现的年份,可能需要二十年时间,也有可能是三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实现理想的规划蓝图。
(四)城市性质
保留:城市性质是对城市长期历史发展形成的客观存在的认识,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区别与其他城市所具有的城市特征和特定的地位。一个城市的发展目标围绕城市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可以有不同的重点,但城市性质是一种客观存在,具有较强的延续性特征,不适宜做经常性的调整。
现行总体规划实施以来,重点围绕南京的城市性质,进行了不断的强化和深化工作,虽然在实施过程中,与规划的预计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但并没有改变南京城市性质的本质,相反,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南京城市性质,在今后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将越来越显示它的优势。因此,本次总体规划调整不仅不需要对城市性质进行调整,而且在确定今后五年、十年城市发展目标,开展本次总体规划调整时,应强化和完善这一定位要求。
(五)发展目标
保留:现行总体规划按近期、远期、远景三个时序分别提出的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是可行的,规划建议保留。
调整:根据近期目标实施情况,规划目标与实施现状之间出现了一定的偏差,总体上有偏高的倾向。本次总体规划调整,建议结合“十五”发展计划和2010年发展纲要,“南京区域地位和作用研究”、“南京经济发展研究”等课题成果,对近远期发展目标重新审视,适当调整。
现行总体规划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为远景发展目标的提出、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当时我国加快了改革开放的速度,全国很多城市希望借改革东风,尽快与国际接轨,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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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将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国际性城市作为城市的发展目标,而对国际化,国际性城市的概念和所发挥的作用并不十分了解。之后,专家学者对此提出不同看法,国务院在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也回避了这种提法。本次总体规划调整建议结合经济全球化形势的分析,重新审视南京在世界城市网络中的地位,适当调整城市远景发展目标。
(六)人口与城市化
调整:现行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项人口指标,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市域、都市圈二个层次的人口总量和城镇人口总量的预测偏大,主城人口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规模提前达到规划预计目标。建议结合南京人口增长规律的分析,南京未来五—十年经济发展水平的预测,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有关政策措施等,参考“南京市人口与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课题成果,调整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及城市化指标。
结合乡镇合并情况、省市发展小城镇的有关政策,以及“主城人口容量研究”,“南京城镇空间布局研究”课题成果,对城镇人口空间分布进行相应的调整。
补充: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情况,今后城市之间的竞争,将是知识和人才的竞争,人才作为一种资源,将成为推动二十一世纪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建议本次总体规划调整要补充人口素质指标。
随着计划生育的长期落实效果显著,医疗水平提高带来人口寿命的延长,今后五—十年人口年结构将与过去十年发生较大的变化,建议补充人口年龄结构指标的预测,以便在城市土地资源分配时,统筹考虑人口老龄化、学龄人口比重下降等趋势对城市设施的需求变化。
(七)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与发展方向
保留:从对现行总体规划实施的回顾和评价情况,以及全国专家对南京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意见看,总体规划确定的远景城镇空间布局的总体框架,特别是都市圈的空间布局是基本合理的,建议保留。
调整:为使南京城镇空间布局能更好地适应今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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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实施情况和今后的发展条件,结合“城镇空间布局”课题研究成果,对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外围城镇的数量、空间布局作必要的调整,如西善桥、桥林、尧栖地区等。
2.根据实施分析和发展条件的变化,从城镇在区域中所发挥的作用这个角度,重新审视外围城镇的职能分工,如对“科学城”、“门户”等的提法建议要作必要的分析研究,提出调整意见。
3.结合区划调整和小城镇发展政策,对城镇空间布局中确定的重要建制镇的数量、规模、空间分布作出必要的调整。
4.主城用地结构和五个片区的功能结构的实施情况和规划目标存在一定距离,建议依据“城镇空间布局”等课题研究成果,结合主城分区规划调整结果,对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用地结构比例和片区功能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5.对现行总体规划文本中的在实施过程中已被证实有明显不合理、或者对今后发展有明显不适应的有关空间布局的文字描述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要作相应的调整,如“东进南沿”、国际化大都市”等。
补充:由于缺乏对城市空间布局发展时序的研究,尽管南京的远景城镇空间布局的总体框架是科学合理的,但在引导城镇空间布局逐步走向有序合理的过程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建议,在进行总体规划调整时,补充城镇空间发展时序的研究,并落实到空间上。
(八)产业空间布局
保留:现行总体规划提出的三次产业布局总的思路是合理的,对一、二、三产业在不同地域空间的规划建设要求,也是符合南京市的实际需要的,建议予以保留。
调整: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建设条件已发生一些变化,产业发展方向也有一定的调整,建议结合国民经济“十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纲要提出的产业结构和发展目标,对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三次产业的具体分布和实施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补充:结合“城镇空间布局”课题研究成果提出的城镇发展时序,补充提出相应的产业空间布局实施的时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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