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施工单位: ( 以下简称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性质: 第二、
承包方式与内容:
1. 承包方式:根据施工图纸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设计、包验收。 2.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2.1 项目各个单体消防工程(含防排烟系统、通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含干粉灭火器)、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供应及安装、设备成套箱的供应、系统集成、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系统检测、工程维保)。
2.2各单体消防水的室内工程量计算至室外第一个阀门井处,阀门、消防水泵接合器、阀门井,并入本次预算;消防水池给水由甲方另行分包。
2.3 各单体消防电的室内工程量计算至入单元第一个消防端子箱处,入单元第一个消防端子箱至机房工程量并入室外管网计算;
2.4 本工程范围包括承包人中标后对招标图纸优化设计和对优化图纸的报审;
2.5 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甲方指令的为完成有关消防工程而需执行的所有项目及工作,不论该等项目及工作有否在本招标文件内详述;
2.6 消防泵房水泵及控制柜等设备、管阀件供货及安装, 所有消防验收前的检测工作; 2.7 所有验收时协调消防部门的工作,确保项目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备案。
第四、 承包工程造价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确定。: 2、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2.1乙方在投标时,不属于工程总价优惠范围的不可竞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费、文明
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劳动保险费用等),发包人不予调整; 2.2停水停电对施工的影响;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抽、排水及降水措施费;
2.3可能对周边建筑物、道路、线路等造成损坏产生的安全维护费及维修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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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乙方因对施工图审核不仔细,出现图纸有错、漏、碰、缺情况或违反强制性条文或施工中各
专业间产生冲突或施工图配套设计需要深化等情形造成承包人增加施工费用; 2.5乙方因预算错误、漏项或计算误差、计算报价失误产生的少算工程费用;
2.6合同总价确定后因政策和非政策调整、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造成承包人人工、材料、机械等
费用增加而给乙方带来的可能或实际损失;
2.7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本工程的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类《施工方案》(包括各类专
项施工方案)可能发生的费用;
2.8除甲方要求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外(造成增加或减少工程量); 2.9依本专用条款约定未按要求主张权利而造成权利丧失的损失; 2.10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可能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费用。 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1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可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增减变更本合同价款。 3.2在结算该变更工程价款时按以下约定办理: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主材价格及综合费率取费后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合同中的综合费率取费组价。
3.3任何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材料(含钢材及特殊贵重材料)、机械、措施等价格变化,其造价在合同期和竣工结算时一律不得调整。 第五、 双方职责 1、甲方工作:
1.1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目前施工用电已接通至
本项目的施工临时变电箱,施工用水已接至施工场地,场内水、电接引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自理。计量装置由承包人自行安装。使用过程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具体由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协商解决。电讯由承包人自行向电信部门申请,接引和使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同时承包人应自行向总包方协商上述相关事宜,发包人予以协助。
1.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本项目的场内外道路及通道已畅通,但承包人应
遵守 蚌埠 市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通行的有关规定。
1.3在施工中,如乙方需要时,甲方要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总平面图及工地水准基点等有关资料.
( 包括室内外地下管线、障碍物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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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委派 为现场代表,代表甲方处理有关检查、验收签证等事项,并加强与乙方代表联系. 1.5 如是甲方提供的设备器材,应尽早向乙方提供该器材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数据,便于乙方预埋管
道( 件 )的留洞,以便利于各方面配合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2.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2.1.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乙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若有发生,承包人应
按确定的时间提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1.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1)乙方在施工图纸会审后的7天内,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
师合理规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及季度计划)壹式肆份; (2)每月25日向监理人及报送当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表、施工月报,并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
工料机计划表各壹式肆份;
2.1.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对其承
包范围内的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应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乙方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执行,需满足非夜间施工照明的需要,发生费用自理。
2.1.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蚌埠市的有关文件规定
办理各项有关手续,并书面通知。办理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已计算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包干使用(含环保噪音费),若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2.1.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
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2.1.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1)乙方按蚌埠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负责承包范围内场地的安全文
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和污水,并应及时将任何废料、建筑垃圾清运出现场,应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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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
(2)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
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因乙方违反蚌埠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7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
(1)乙方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消防部门办理项目施工报备和开工手续。
(2)乙方应服从总承包人的现场管理,包括:现场施工、质量、进度;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建
设总体进度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工程进度计划、物料进场计划、现场工作制度、专业交叉施工顺序。
(3)乙方必须和地上、地下工程的施工单位、智能化施工单位、电梯施工单位及相关的专业施
工单位密切配合,负责协调与消防安装、接口、联动有关的技术数据、技术要求等工作。 (4)乙方对防火涂料、防火分隔、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防排烟设施等隐蔽工程都要
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承包人应对整个消防系统安全性负责。
(5)消防验收之后,承包人应于验收之后3天内主动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
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发包人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6)乙方应服从总包在施工过程的之前、之中、之后协调工作,包括工序、场地、材料堆放、
人员食宿、水电供应等。
(7)乙方应在施工前与总承包人事先沟通,明确双方的责、权、利。若有纠纷应自行解决,甲方
原则上不介入并干涉。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含相应的损耗)。 (8)乙方应按其它承包人的要求,相互配合承包人间的各种调试,试车;此项工作进行时乙方
应提前两天向各承包人及总承包人、甲方、监理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9)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资料统一整理成册,交由总承包人接收、审查、归档工作。 (12)乙方与总承包人的关系及义务:
① 乙方须负责与总承包人联络及协调工作,乙方需要使用现场已有设施,须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由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发出之指示,总承包人与承包人进行交接;
② 承包人应提供施工程序及时间表给总承包人,并服从工程的整体进度,尤其是影响其他专业工程的有关项目,承包人对其他承包人施工程序矛盾的地方应服从总承包人做出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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