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法施工管理办法

(十)工程技术总结编篡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之后应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在施工、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教训进行认真、务实的总结。工程技术总结是工程建设的实践记录,同时也是重要的科技资料。

1.工程技术总结资料收集

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类别和工程总结内容要求做出本工程总结的目录,根据目录,制定资料收集计划,明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资料收集责任人,并设一人负责对收集到的资料定期分类整理,分袋分盒集中保管。

2.工程技术总结的编制时间要求

工程施工期,按分部工程分阶段适时整理部分初稿;工程主体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即开始编制;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或工程指挥部,大型工程不得超过三个月。 3.工程技术总结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参考公司发布的《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汇编》

4.工程技术总结的内容要求

工程技术总结是一项工程完成后的总结,是完成时态。文稿中不得出现“必须”、“要”、“宜”等指导性的语句,不得将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搬入工程技术总结。必须以一个亲自执行者在事后叙述的语言来编写,写出实际实施时的方法、过程、效果和体会。

山东恒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月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项目施工物资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规范各项内业记录,对项目施工物资成本进行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制度、职责、目标

第二条 项目物资供应组依据该物资管理办法,制定相应项目物资管理制度﹙物资责任成本实施及奖惩办法;节能节约、修旧利废制度等﹚并明确其职责,公司物资管理文件应配套齐全,必须确定物资部管理目标,按期﹙每半年﹚分析,持续改进,按时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物资市场调查

第三条 开工前期,项目部物资供应组根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掌握了解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没有列出的常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

第四条 材料分类: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水泥、木材、油料、混凝土、砂石料、砖、瓦;安装五材;装潢用木材等零星建筑材料。

第五条 调查范围及内容:包括工程所需二类材料的料源、价格、质量、运距、交通、付款方式、供求状况等。

第六条 调查方式:以实地调查为主(外来料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进行调查),调查应多渠道、多层面、深入细致、纵向横向结合,尽量使调查价接近实际采购价。

第七条 初次调查,由项目部物质供应组、技术人员(必要时项目部其他部门人员组成监察小组,分成两小组分别进行询价)进行,编写调查报告,提交公司,由公司组织人员购买。

第四章 物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 项目部技术质量组在收到施工设计图纸7日内,按单位工程计算出项目工程所需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需用量,填制“工程物资核算表”,材料组据此编制物资总量计划,并及时上报公司,同时建立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单位工程限额供应台帐”。施工过程中,因任务或设计变更需要追加或削减物资需用量时,应由项目部技术质量组向物资供应组及时提报变更计划及核算表,物资供应组予以调整物资总量计划并上报,同时调整“单位工程限额供应台帐”。

第九条 物资采购计划要依据工程进度提出,并附有编制说明、材料核算表,计划要明确提出需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标准计量单位、用料地点及进料时间等。

第十条 物资采购计划必须由工程总工、物资主管、工程总指挥长签字,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 物资采购及供应管理

第十一条 工程指挥部应成立项目招(邀)标小组报公司,依据公司采购招标要求

的程序进行公开招(邀)标确定供应商,并将招标的资料、记录备案。

第十二条 属于专门技术或出于标准化考虑;无供应商投标或只能从某一供应商采购的;采购项目属于特定规格而且已有非授意制造的成品或者已有合格供应商的;采用招(邀)标采购的费用与采购价值不成比例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三条 若招标条件不成熟,由指挥部物资人员进行市场调查,从资质、价格、供货能力等方面综合评议,索取厂(商)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证书、报价表、说明书、业绩资信、试样检测报告等资料,填写物资供方调查审批表,报公司批准后,确定供应商,物质采购的品牌应保持小区内一致,未经指挥部同意,任何项目部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一种品牌,否则,不得使用,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 采购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程序文件》中“采购与管理控制程序”规定办理。采购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物资采购组将合同副本或复印件上报公司。

第十五条 物质采购组采购的物资若超过市场正常的材料采购限价,按超限价额的50%罚采购人,按超限价额的30%罚材料采购负责人。

第六章 物资检验、库房及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 材料进入现场实行二人验收制度,填写材料验收单,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技术证件应随货同行,真实、齐全、有效。

第十七条 项目部物质供应组应设置必要的、足够的仓储设施,现场规划、布局应合理,应根据现场物资的搬运特点和要求,制定搬运措施或方案。对玻璃、爆炸品、危险品等特殊物资(制定限量贮存表)在搬运前应进行作业指导,必要时编制作业指导书,物资搬运记录应保存。

进入工地物资严格按照《物资技术保管规程》的要求对库存物资进行保管。待保管物资、待处理物资应划区分开,不得混存,仓库内不得存放无帐物资和私人物品。

现场物资应分类堆码、摆放有序、道路畅通,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物资应标识齐全(物资标识、物资检验状态标识)。库存材料应帐、卡、物相符,坚持月末盘点制,盘点要有记录。项目部应加强工地巡守力量,明确职责,严格巡守人员交接班签认制度,确保现场物资的安全。

第七章 主要材料管理

第十八条 大堆料采购控制按照第五章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的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 大堆料验收方式有:过磅验收、人工逐车量方,材料组应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人员进行大堆料验收工作,现场验收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二十条 验收人员填写材料验收单,并相互签字,过磅验收的应将磅码单粘贴在验收单上,验收单采用公司规定的表样,注明编号、内容填写齐全、准确,错填的必须收回,防止丢失。

第二十一条 验收人员必须现场验收、现场开票,不得拖后补票,当天开具的验收单在当天交班时上交指挥部一份,验收人员不得隔日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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