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项安全管理制度

在生产现场行时,确定安全通道无危险时,方可行进。即严格执行“查看、判断、通过”的程序,对现场是否具备安全通行条件予以确认。

查看:行走前要仔细查看所要通过的路段是否畅通、是否有警戒标志、顶板是否有浮石,以确认是否具备安全通行的条件。 判断:在行走过程中上下左右是否遇有障安全通行的因素,以确认是否继续通行。

通过:经通道查看、判断安全无误后方可通行,车间厂房内、施工现场等均须设置必要的安全通道,并有明显标志。 4、开停车确认制:

在设备的检修作业前后开车、停车时,指挥者、操作者对设备安全状况应进行确认,即:检修或者施工完毕的设备开车

确认开车总指挥者和安全总负责人(应是同一人);确认下一级的开车指挥者和安全责任人(亦是同一人)。并且实行直线联系责任制。 确认谁有权送电,谁有权开车。

开车指令下达前确认工作票制度已正确执行完毕。 备用设备开车:

确认工作票制度已正确执行完毕; 确认上一级指挥者谁同意送电; 确认上一级指挥者谁同意开车;

确认所开车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符合安全条件要求; 确认开车程序正确。 设备停车: 确认停车的目的;

确认停车的安全规程已执行完毕;

停车检修的设备,必须在工作票上确认断电、断料。

十八、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各类线路的架设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要求;

2、员工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解室内供电设施。

3、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接电器设备,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搭挂其他物品等。

4、宿舍内除允许使用电视、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等设备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及使用应急灯,违者没收违章物品,并予以处罚。

5、非专业工作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6、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住宿人员应立即报告电工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擅自拆修将依具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宿舍内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工作人员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供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意外事故。 7、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

8、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9、做到节约用电,不用时要做到到人走灯灭、电器关闭。 10、项目部不定期对宿舍内用电电器进行安全检查。

11、配电间每天保持清洁整齐,并对配电屏电器、生活水泵、消防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

12、搞好防火、防电事故及安全事故发生,做好设备安全运行。 13、按消防规定配备好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具。

十九、顶板管理与预防制度

1、采取大冒顶的预防措施 ①提高单体支住的初撑力和刚度。 ②提高支架的稳定性。 ③严格控制采高。

④采面从开切眼初采时不要反向开采。 ⑤掘井上下顺槽时不得破坏复合顶板。 2、巷道顶板的预防措施

①根据掘进工作岩石性质,严格控制空顶距。当掘进头遇到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破坏带或层理裂隙发育的岩石层时,顶柱应紧靠掘进头。

②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危石必须挑下,无法挑下时应采取临时支撑措施。

③必须采用金属探梁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当放炮掘进一个循环进度后,应及时将前梁推移到迎头,然后交前探梁背实,方准在前探梁掩护下作业。

④在地质破坏带或层理裂隙发育区掘进巷道时,要加密顶柱架棚,掘进区冒顶区及破碎带必须背严接实,必要时要挂金属网防止漏空。在掘进头附近采用拉条等把棚子连成一体防止棚子被推跨。 ⑤掘进头炮眼布置及装药量必须与岩石性质,支架与掘进间距相适应,以防止因放炮而崩倒棚子。 3、顶板的综合管理

①进一步落实好顶板管理制度,及时分析顶板安全动态,落实资金、设备、材料、处理事故隐患;完善顶板管理的业务保安;严格作业规程审批制度,提高作业规程编制质量。坚决贯彻有关顶板管理的规定。

②坚持干部入井跟班制度,放顶时要有领导在场指挥,有安监人员和质量验收人员在现场监督。

二十、钢丝绳安全管理制度

1、提升巷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

2、对易损坏和段丝成锈蚀较多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磨损部位应记在绞车登记簿上。

3、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卡罐,突然停产等猛烈接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4、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5、直径减少量超过10%。

6、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7、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电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段丝多少或绳径是否发生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8、对使用的钢丝,至少每月涂一次。

9、滚筒上缠绕两层或两层以上钢丝绳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0、滚筒边缘高山最外1层钢丝绳的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的2.5倍。

11、滚筒上必须设有带绳槽的衬垫。

12、钢丝绳、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3、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严禁系在滚筒轴上。 14、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 15、滚筒上应该经常缠留3圈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还必须备有作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

16、在工作或非工作时,发现钢丝绳有断丝、辗坏、变形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停下绞车,向当班领导和上级汇报,更换钢丝绳的准备工作。

二十一、矿井通风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每一主要通风井(供全矿井、一翼或一个分区使用)必须装设两台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包括电动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并且在10分钟内能够开动。 第二条、主要通风机必须设两回路供电电源和两台专用变压器(低压供电除外)。要求:两趟电源线路一趟工作,一趟处于热备用状态;变压器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严禁将其与其他负荷混用或转用它用。 第三条、通风机的电动机功率达75KW及以上时,必须设降压起动设备,特殊情况下采用直接起动更有利时,可以采用直接起动,但起动时间电机达到正常转速的时间不允许超过15秒钟。 第四条、机房内下列仪表必须齐全: 1、控制屏上的电流、电压、电度表; 2、测温计; 3、测风压的水柱计。

第五条、机房内必须备有下列安全用品:

1、直通调度室的电话(要保持完好,线畅通,故障时不通时间不允许超过16小时);

2、操作高压的绝缘拉杆、接地棒、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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