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项安全管理制度

(3)、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责任,限定解决期限,追踪结果反馈。并对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做安排和部署。

(4)、通报发生工伤事故情况,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5)、抽查分管领导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

(7)、总结、分析上一周项目部的安全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组织落实,并对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做安排和部署。

(8)、通报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对事故提出整改意见,制定防范措施,责成专人监督落实。

(9)、传达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并研究落实。 (10)、检查上一周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 2、相关要求

⑴、安全室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⑵、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向主持人请假。如委托他人需经主持人批准。

⑶、严禁与会人员迟到、早退。

⑷、项目部参加会议人员: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科长、安全科长、办公室主任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

四、安全检查制度

(一)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安全思想观念;2、查对职工的安全教育;3、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4、查安全管理;5、查隐患处。 (二) 安全检查的目的:

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堵住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安全检查必须防止走形式,要深入实际进行检查并及时总结,提出改进措施,认真落实。

(三) 安全检查的方式: 1、自查

每班由组长、安全员开好班会,并组织检查每个工作面的安全状况。每周由队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日常专业性检查

由队长根据职能分工,以矿山的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专项检查

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对施工设备、用电管理、通风系统、违纪违章作业每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4、安全大检查

月底为项目部安全大检查日,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会议。

5、检查整改落实

对查出的问题采取三定原则,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解决,公开处理结果。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为规范安全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以保证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二﹚培训依据

1、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三﹚ 总体要求

1、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员工转岗必须经不少于24小时的转岗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其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3、电工、焊工、爆破工、绞车工、信号工、钻工等特殊工种员工,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独立操作。

4、项目专职安全员除进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传外,还应充分利用广播、录像、板报、标语、警示牌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普及宣传,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对员工进行教育,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

5、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在不同阶段进行系列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自保、互保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

6、项目部每年组织2次全员安全教育,内容是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标准化作业程序。全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

﹙四﹚ 职责

1、安全室负责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外出培训及特殊工种的取证培训。

2、项目部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安全室负责对新工人、转换工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以及对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项目部安全室负责组织施工队级培训,并监督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内容及要求

1、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工区长、副队长以上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的培训教育由项目部组织安排自学和轮训,主要学习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安全系统工程,事故预测预防,劳动环保法令、方针政策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等。

2、员工培训:

⑴、项目部的员工培训工作,由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负责利用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或其它时间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规程学习,并建立培训档案。

⑵、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和学习,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⑶、项目部负责根据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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