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权属信息:主要区分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 从地籍数据库中的权属层信息中提取。
表4.1 工作底图必备地类识别与归并方法
地类名称
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 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 工作底图中
(GB/T21010-2007)的划建设用地标准》(GB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的必备地类
对应关系【地类名(代 50137-2011)的对应关 137-90)的对应关系【地 码)】 系【地类名(代码)】 类名(代码)】 与商业设施用地(B1)、商务设施用地(B2)、 指居住区级及以上的商娱乐康体设施用地服用地(05),包含批(B3)、公用设施营业
发零售用地(051)、住网点用地(B4)、其他与商业金融业用地(C2)
商业用地
宿餐饮用地(052)、商服务设施用地(B9)等中类对应 务金融用地(053)、其中类对应,包含B11、 他商服用地(054) B12、B13、B14、B21、
B22、B29、B31、B32、 B41、B49等小类用地
地类识别与归并的 基本依据、原则和方法
将评价基础底图中对应于商服用地的所有图斑,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图,原则上将城市总体 规划图中一般不予表达的属于 居住小区级及以下商服用地的图斑,与周边的住宅用地图斑 融合,调整为居住用地图斑。
将评价基础底图中所有对应于居住用地的各类用地图斑,依包含城镇住宅用地 与居住用地(R)大类对据城市总体规划图,原则上将(071)、农村宅基地 城市总体规划图中一般不予表 应,包含R1及R11、(072),以及居住小区 与居住用地(R)大类对 居住用地 达的属居住小区及以下级的各 R12,R2及R21、R22,
应 级及以下的商服用地
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参见表 R3及R31、R32等中类、
(05)、公共管理与公
4.2)图斑与周边的住宅用地图小类用地
共服务用地(08)
斑作合并融合,调整为居住用
地图斑。 与工业用地(M)、物 流仓储用地(W)等大与工业用地(M)、仓
与工业用地(061)、仓
工业用地类地对应,包含M1、储用地(W)大类地对储用
地(063)对应
M2、M3、W1、W2、应, W3等中类用地
行政办公用与机关团体用地(081)与行政办公用地(A1)与行政办公用地(C1)属于社区级的行政办公用地原
地 对应 中类对应 中类对应 则上应调整为居住用地。 与教育科研用地(A3) 教育用地 指科教用地(083)中的中的高等学校用地与高等学校用地(C61)、高等学需对评价基础底图中的教育科 (高校用校、中等专业学(A31)、中等专业学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研用地(A3)或科教用地(083)
地) 校用地 校用地(A32)小类对(C62)小类对应
进行识别,将高等学校、中等
应
专业学校与中小学、幼托用地 等作区分后归类,其中幼托用
教育用地 与与教育科研用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指科教用地(083)中的地应直接调整为居住用地。
(中小学用(A3)中的中小学用地(R12、R22、R32、R42 )
中小学用地(A33)小类对应 小类中的中小学对应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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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名称
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 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
图中
(GB/T21010-2007)的划建设用地标准》(GB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的必备地类
对应关系【地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