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人身权法。涉及的主要内容是:人身权的类型与特征;人身侵权与救济;人身损害与精神损害赔偿。 (4)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定义与特征;商标权及假冒、反向假冒、驰名商标保护;专利认定标准与专利权利保护;版权内容与保护;原产地规则;知识产权的交叉保护。

(5)亲属继承法。亲属关系;结婚、离婚与家庭关系;家庭暴力;离婚损害赔偿;收养条件、收养无效与收养关系解除;遗产定义与范围;继承期待权、继承既得权;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

(6)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定义与特征;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构成与承担;私力救济、公力救济。

民商法学的复习考试范围,复试部分主要是:

(1)物权法。物权立法的宗旨;不动产物权登记;动产交付;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管理;所有权的行使;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商法。商法基本原理;商事行为;商事登记;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

(刑法总论部分)

一、刑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刑法学的体系 二、刑法概述

(一) 刑法的概念、特点、本质与功能 (二)刑法体系与解释、制定根据与任务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四)其他基本原则(罪责自负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五、犯罪概述

(一)犯罪的一般概念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六、犯罪构成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及沿革

(二)犯罪构成的要件和分类及意义 七、 犯罪客体 (一)犯罪客体概述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及犯罪对象 八、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二)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以及相互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九、犯罪主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

(二) 自然人犯罪主体的要件 (三)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十、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的概述 (二)犯罪故意的概念及种类 (三)犯罪过失概念及特征及种类 (四)犯罪目的与动机

(五)刑法上的意外事件含义及实质、表现形式 (六)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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