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放炮前必须进行洒水。
5) 在放炮作业时,严禁明接头,明电放炮,装药时严禁用易燃物代替封泥,并保证爆
炸材料在炮眼内的残爆距离。
6) 在放炮作业时,必须使用水炮泥、黄泥。 7) 严格执行供电标准要求。 8) 严禁易燃品和明火入井。
9) 在井下从事高温作业必须有保证防火的措施。 10) 严禁在井下拆装矿灯。 3. 预防瓦斯事故的措施:
1) 必须坚持执行治理瓦斯以“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
及“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 2) 加强矿井的通风管理工作,增加专业队伍进行管理。 3) 严格控制明火、放炮火和电火花以及电温热源的存在。 4) 正确处理瓦斯窒息,燃烧和爆炸事故。 4. 顶底板事故的预防措施:
1) 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 2) 进入工作点,先进行“敲帮问顶”制度。
3) 严密注视顶、底板、巷道壁的变化,发现有巷道冒顶预兆:顶板发出响声、掉渣、
漏顶、顶板有裂隙、顶板出现离层、淋水量增大,必须先处理安全,并向调度室汇报。
4) 经常巡视检查支架的支承完好情况及顶板的压力情况。 5. 供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1) 按《安全专篇》要求进行对矿井的供电设备,严格执行管路的安装、使用、检查、
维修对不合格及失爆产品和带静电的产品严禁入井使用。 2) 检查、维护、使用必要的三大保护装置的作用和防雷系统的使用。 3) 严格控制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4) 对供电设备的检修、安装、维护、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5) 电器火灾只准用干粉、砂、石子灭火、严禁用泡沫、水直接灭火,断电后可用。 6. 避灾路线及自救: 1) 避灾路线:
① 发生瓦斯、煤尘、火灾事故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立即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
并沿着井筒向外撤退,其路线为:掘进工作面→212运输石门回风联络巷→212轨道石门→副斜井→地面。
② 当发生水灾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沿着井筒向地面撤退,其路线为:掘进工作面→212运输石门回风联络巷→212轨道石门→副斜井→地面。
2) 自救:发生事故时在现场附近工作地点的人员必须沉着冷静,应积极组织自救与
互救。
① 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应迅速背朝爆炸冲击波传来的方向卧倒,有水沟的地方要卧倒在水沟侧。同时,迅速佩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尽快离开灾区,进入新鲜风流巷道中。如果巷道破坏严重无法转移至安全地点或不清楚撤退路线是否安全应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② 发生火灾时,应根据火灾性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灭火。在灭火无效而撤退时,必须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向燃烧火焰相反的方向撤退。撤退时尽量利用平行巷道,迎着新鲜风绕过火区,进入安全地点。无法安全撤退时应进入附近硐室躲避,并将硐室入口封闭,防止有害气体进入;或构筑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③ 发生水灾时应有组织地沿着避灾路线避开压力水头,迅速撤到涌水点上部水平或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