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土地使用者名称、性质及主管部门。
(6)法人代表或户主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7)批准用途、实际用途和使用期限。 (8)宗地共有使用权情况及他项权利状况。
(9)界址点号、界标的种类、界址间距、界址线类别及位臵。 (10)宗地草图。
(11)本宗地和邻宗地指界人对其指定的界址线签字盖章。 (12)地籍调查记事及调查人员签名。 4.9.3地籍调查表的填写要求
(1)地籍调查表采用统一格式。 (2)表中内容填写处原则上不得空项。
(3)表中填写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并在划改处盖章,以示负责;全表划改超过两处时,整个表作废。
(4)填写时,需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字迹工整、清晰、整洁。
(5)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6)地籍调查表按一宗地一个土地使用者填写,共有宗地按共有土地使用者的个数逐户填写。界址调查表可以续页,宗地草图可以附贴,凡续页或附贴的,必须加盖管理机关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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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地籍控制测量
5.1 控制测量内容与基本要求
5.1.1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逐级加密的原则,也可根据测区实际越级布网。
5.1.2控制测量可选用连续运行参考战系统、GPS定位测量等方法。 5.1.3地籍图根点的密度应根据测区内建筑物的稀密程度和通观条件而定,以满足地籍要素测绘需要为原则。一般每隔100~200m应有一点。
5.1.4四等以上基本控制点应埋设固定标石。一二级导线点在埋石确有困难的沥青或水泥地面上可打入刻有十字的钢桩代替标石,在四周凿刻深度为1cm、边长为15cm*15cm的方框,涂以红漆,内写等级及点号。标石钢桩规格详见《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5.1.5控制测量当投影长度变形大于2.5cm/km时,可采用任意带高斯正形投影坐标系或采用抵偿高程面上的高斯正形投影坐标系。 5.1.6各级控制点应参照《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规定要求测量其高程。
5.2 首级控制网等级的选择
5.2.1采用山东省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综合应用服务系统
山东省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综合应用服务系统(SDCORS)已经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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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运营,可以为本次调查提供高精度、高效率的实时定位和授时服务应用网络。
5.2.2采用GPS控制网作首级控制
(1) GPS控制网技术设计、布测方案能满足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和相应精度分级的要求,精度指标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各等级GPS网相邻点间弦长测量中误差规定如下公式:
??(a)2?(b?d)2
?-标准差(基线向量的弦长中误差mm)
a-固定误差(mm) b-比例误差系数(1×10-) d-相邻点的距离(km)
当GPS接收机具有快速静态定位功能时,观测时段长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技术设计书中规定,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各等GPS首级控制网宜采用静态相对定位测量方法测定。
(2)GPS各等级GPS网应布成具有独立检核条件的图形(如三边形、四边形、五边形、导线网形等),图形结构良好, 同时顾及后续使用常规仪器进行加密测量的需要,所选的点必须保证有2个以上方向通视。
(3)设计GPS布网方案时,应根据测区已有控制网的情况,尽量使其与原有控制点的点位重合,以便对原有控制网成果改算;GPS网点与原有控制网的高级点重合应不少于3点,当重合点数少于3点时,应与原有控制网的高级点进行联测,重合与联测的点总数不得少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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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4)点位选择合理,周围应便于安臵接收设备和操作,视野开阔,视场内障碍物的高度角一般小于15度;远离大功率无线发射源(如电视台、微波站等),其距离不小于200米;远离高压输电线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送通道,其距离不得小于50米;附近不应有强烈反射卫星信号的物件(如大型建筑物)以及大面积水域;交通方便,有利于其他测量手段扩展和联测;地面基础稳定,易于点的保存;选点时应尽可能使测站附近的小环境(地形、地貌、植被等)与周围的大环境保持一致,以减少气象元素的代表性误差。
(5)点位命名规范,点之记填写规范、正确,点位周围有高于10°的障碍物时应绘制环视图。
(6)标石的类型、规格、外部整饰以及埋石作业的方法和精度符合规定要求。
(7)接收设备选用、检验方法和结果符合规定。 (8)操作方法规范正确、观测条件掌握良好。
(9)同一时段观测值的数据剔除率,其值宜小于10%;补测和重测以及数据删除合理,符合《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的要求。
(10)野外检核计算正确。
(11)数据处理的软件符合要求、处理的项目齐全、起算数据正确。
(12)GPS基线向量解算和网平差(包括无约束平差和约束平差)等数据处理过程,各项精度指标达到以下规定限差的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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