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的;当得不到爱时,生活可能彻底垮塌进而疯狂地报复,毁灭了别人也毁灭了自己。
(二)犯罪心理特征 1.个性心理特征
需要。需要是犯罪动机产生的基础,是犯罪行为发生的源泉,高层次的需要是建立在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基础上的。某些女性由于受教育程度和社会参与度的影响,需要类型主要集中在物质性需要方面,贪图物质享受,精神需要较少,并且通常较低级。其次是不正确婚恋观产生的情感需要,女性大都需要情感寄托,爱情、婚姻在她们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有些女性就是因为不正确的婚恋观导致了行为的偏执,为了维护自己的情感需要走上犯罪道路的。最后是自尊和实现自我价值,但是如果实现这种需要的手段不当就会导致犯罪行为,如高知女性的职务犯罪、少女为面子而实施的故意伤害等。
动机。动机是在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引发女性犯罪的需要主要是物欲和情欲。女性犯罪动机主要有以下几种:①由虚荣心、享乐主义引起的物质型动机。②由情感需要、自尊和嫉妒心引起的报复性动机。③由畸形性需要引起的性欲型动机。
法制观。在我国,法制观念淡薄是很多女性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妇女中,法制观念相当朴素。城市中的妇女虽然法律意识稍强,却经常被恶性的物质膨胀冲昏头脑,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实施犯罪行为。
性格。一般来说,女性具有以下性格特征:①温柔、文静;②感情色彩较浓,富于内心体验,往往不善于用意志控制感情,情绪的稳定性差,行为举止容易受心境的影响和支配;③细心,办事认真,但思路较窄,常对事物的局部或琐细小事感兴趣,看问题有时失之全面;④胆小,信心不足,有依从性;⑤嫉妒心强。女性的这些性格特征,使她们在遇到挫折或不快时,容易走上极端,对生活失去希望,从而破罐子破摔或感情用事,实施某些在正常状态下不可能实施的犯罪行为。对于财产型犯罪者来说,其突出的特征就是爱虚荣、好表现。
能力。研究表明,男女两性在智力发展水平上并没有优劣之分,只是在能力上有所区别,比如,由于生理的原因,女性的体力不如男性,女性的语言能力较好,一般能说会道,所以,女性犯罪的类型通常是盗窃、诈骗、拐卖人口等较少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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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犯罪。另外,女性的自信心较之男性差,因此,在共同犯罪中女性经常处于被支配即从犯的地位。 2.认识特征
女性的形象思维发达,而男性的逻辑思维较好,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犯罪人的认知范围狭窄,除高知识女性犯罪者外,基本上对政治,经济等国事不感兴趣,不关心法律,常因无知导致犯罪。只关心家事,并且热衷于讨论身边琐事,特别容易因为家长里短闹矛盾,由此引发犯罪行为。另外,女性认识问题经常带有很大的片面性,所以容易产生挫折感,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常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3.情绪、情感特征
女性情感丰富、细腻。女性由于高级神经的兴奋过程较强、抑制过程较弱,因此相对于男性而言情感丰富、强烈,处理问题比较感性,热衷于情感体验,用情较深,这种丰富的情感使女性表现得更有爱心,这种情感大多体现在母爱、情爱和性爱当中。然而,也正是由于女性情感的丰富而又多善于幻想,所以往往容易造成在情感问题上的错位。
情绪波动大,自我调节能力差。女性一方面容易产生满足感,表现出正向情绪,另一方面容易产生挫折感,并且抗挫折能力差,容易产生负向情绪。处于情绪两端的女性都比较容易实施犯罪行为。 4.意志特征
意志受情绪影响大,带有明显的情绪色彩。当情绪高涨、心境好时,其意志也相对坚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相反,当情绪低落、心境恶劣时,意志便缺乏坚定性,稍遇挫折,即灰心丧气,放弃预定计划。这在未成年犯罪女性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意志力薄弱,行为易受环境或他人的暗示。犯罪女性的自我意识特点常常表现出幼稚性、歪曲性和盲从性,其意志力特点表现为冲动性、偏激性和无批判性等。犯罪意志有如下两种表现:①对自发形成的内部欲望的过度依赖,欲望越强烈,则意志力也越强;②对自发的、偶然的外部情景的依赖,即外部环境有利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则犯罪意志坚定。 5.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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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性。由于犯罪女性具有情绪波动大、认识范围狭窄、意志力薄弱等特征,做事比较容易冲动,缺乏自制力,比较容易受周围环境和他人的影响,犯罪行为的发生经常具有冲动型特点,事后感到非常后悔。
案例3【情感型犯罪心理】
一、基本案情
曹仁安原是山西省太原市某企业的高级技工,2001年赴大连工作,妻子和女儿则留在太原。去大连后,他每月都回家和妻女团聚,平凡的家庭生活温馨、甜美。然而,这种温馨、甜美的生活被一件小事破坏了。
2003年春节前夕,同学袁某到曹家与曹仁安相聚,当晚留宿曹家。第二天早晨,曹仁安下楼买早点,回家时发现妻子的鼻子上有一道划痕,竟认定是袁某调戏所致。袁某见无论怎样解释也无法打消他的疑心,情急之下请来其他男同学帮忙解释。这样做不但没有消除误会,反而使曹仁安怀疑那些男同学都与他妻子有染。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曹仁安辞去大连的工作回到太原。回家后,他动辄打骂妻子,妻子不堪忍受,逃回老家。
见事情变成这样子,父母、哥哥、姐姐和同学、朋友出于好心,纷纷劝导曹仁安。不料曹仁安已深陷“妻子被夺”、“被谋财害命”的思维怪圈无法自拔,谁劝他谁就成为被他怀疑的对象。四个哥哥、连襟以及几个关系不错的男同学,全都被他认为是心怀鬼胎、与他妻子有不正当关系;姐姐、嫂嫂、妻姐等女性亲友,则被他认为是谋他财、害他命。
连襟王建和曾经对曹仁安说:“你不想要家了吗?”就因为这句话,他被曹仁安认定是夺他人之妻的坏蛋,招来了杀身之祸。6月18日晚,曹仁安连捅王建和数刀,导致王当场毙命。10月中旬,曹仁安将众亲友列入黑名单,决定碰见一个报复一个。31日晚上,他到四哥家门口,挥刀将四哥杀死。曹仁安的病态和疯狂,使他的亲戚朋友和左邻右舍心惊胆战。11月8日,曹仁安被抓获归案,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思考问题
本案属于情感型犯罪心理的何种类型?并就该犯罪心理的表现结合本案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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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题分析
曹仁安属于典型的偏执型人格障碍犯罪心理,并已表现出偏执妄想的症状。
偏执型人格障碍心理在人际交往中常常表现冷淡,落落寡合,或对喜欢的人充满支配欲和嫉妒心,他们对环境改变易起疑心,在别人琐细、无辜甚至积极的行为中也可发现仇视和恶意动机,这些敌意动机常常反映出把对自身的敌意投射到别人身上。当他们确信自己的猜疑得到证实后,他们的反应有时让别人惊骇不已。然后就会以他人产生的愤怒或排斥反应(亦即投射证明)来证实自己最初的感觉。
偏执型人格的人,尤其当他们感到义愤时,有好诉倾向,但他们不能正视自己在冲突中的角色。在工作中,他们可能会谨慎诚恳而且效率很高,但他们往往需要一个相对封闭的工作环境。在家庭中,则会非常敏感,对配偶不信任,觉得被骗了而进入自己的主观世界中,由不满发展成冲突,稍微失控就有可能付诸暴力,演变成家庭暴力。
曹仁安属于典型的偏执型人格障碍者。具有人格障碍的人有怪异的行为模式,冲动、自私、自制力差、情绪紊乱、情感肤浅或冷酷无情、难以与人相处、心胸狭窄、敏感多疑??这类人常常捕风捉影,怀疑配偶或情侣不贞洁,把配偶与异性间的正常交往、言谈举止诠释为有外遇和背叛,即使客观证据摆在面前,也难以改变其偏激、固执的认知。不过在生活等其他方面他们一般表现正常。 人格障碍不是精神障碍,但具有多种精神障碍的易感因素,某些人格障碍与精神疾病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强迫型人格障碍与强迫症,偏执型人格障碍与偏执或妄想性精神障碍,等等。偏执型人格障碍在某些事件的刺激下可以向妄想性障碍发展和转变,妄想的内容可以是被害、嫉妒、诉讼、钟情、夸大和疑病等。曹仁安的表现就是被害妄想和嫉妒妄想。
在病态思维的支配下,会产生一些歪曲事实的推理和判断,并坚信不移,无法说服,变得不可理喻,因此无端地猜疑妻子,并多方寻求证据,逼迫妻子承认,否则就加以打骂。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就会发生毁物、伤人、自伤,甚至杀人和自杀行为。
案例4【情感型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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