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年级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

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

(3-6年级) 目 录

I 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总则 II 3-6年级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 III 3-6年级研究性学习实施指南

IV 3-6年级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实施指南

V 3-6年级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施指南

I 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总则

综合实践活动是《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验稿)》所规定的必修课程,自3年级

开始设置,每周平均3课时。为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和社会其他人员理解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特制定本纲要。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背景

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既适应了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又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都具有独特性、具体性,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需要、兴趣和特长,都有自己的认知方式和学习方式,综合实践活动为每一个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创造了空间。当今社会发展迅猛,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如环境问题、道德问题、国际理解问题、信息科技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具有跨学科的性质,综合实践活动为学生参与、探究、理解这些新的社会问题提供了机会。

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既继承了我国基础教育的优秀传统,又体现了当前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推出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倡导活动课程,但由于没有相应的课程指导纲要,活动课程在实施中遇到许多问题。此次课程改革设立的综合实践活动是对活动课程的继承、发展与规范。当前举国上下积极推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亟待改革与创新,设置综合实践活动是应对这一需求的重要举措。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自己独特的功能和价值。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如下特性:

(一)实践性

综合实践活动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设计”、“创作”、“想象”、“反思”、“体验”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开放性

综合实践活动面向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其课程目标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其课程内容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强调富有个性的学习活动过程,关注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其学习活动方式与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

(三)自主性

综合实践活动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学生自己选择学习的目标、内容、方式及指导教师,自己决定活动结果呈现的形式,指导教师只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不包揽学生的工作。

(四)生成性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师生双方在其活动展开过程中逐步建构生成的课程,而非根据预定目标预先设计的课程。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展开,学生的认识和体验不断深化,创造性的火花不断迸发,新的活动目标和活动主题将不断生成,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形态随之不断完善。

三、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理念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基于如下基本理念:

(一)坚持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主动参与,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要以学生的直接经验或体验为基础,将学生的需要、动机和兴趣置于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活动主题,积极开展活动,在活动中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为学生提供开放的个性发展空间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要克服当前基础教育课程脱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倾向,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引领学生走向现实的社会生活,促进学生与生活的联系,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开放的空间。

(三)注重学生的亲身体验和积极实践,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强调学生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和勇于实践,注重学生在实践性学习活动过程中的感受和体验,要求学生超越单一的接受学习,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实践活动,实现学习方式的变革。

四、综合实践活动的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是密切学生与生活的联系,推进学生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与体验,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

五、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国家设置、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开发的课程领域。因此,国家着眼于宏观指导而研制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地方和学校要根据纲要所设定的基本框架规划中小学活动的基本类型、基本内容和具体活动方案。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线索

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选择与组织以学生为核心,主要围绕三条线索进行—— 1.学生与自然的关系。 2.学生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 3.学生与自我的关系。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范围

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研究性学习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活动,形成一种积极的、生动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2.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走出教室,参与社区和社会实践活动,以获取直接经验、发展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为主旨的学习领域。

通过该学习领域,可以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不断提升学生的精神境界、道德意识和能力,使学生人格臻于完善。

3.劳动与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是以学生获得积极劳动体验、形成良好技术素养为主的多方面发展为目标,且以操作性学习为特征的学习领域。它强调学生通过人与物的作用、人与人的互动来从事操作性学习,强调学生动手与动脑相结合。通过该领域使学生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的技术意识和技术实践能力。

4.信息技术教育。信息技术不仅是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综合实践活动探究的重要内容。信息技术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发展适应信息时代需要的信息素养。这既包括发展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还包括发展学生对浩如烟海的信息的反思和辨别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信息伦理。

以上几个方面是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定领域,除上述指定领域以外,综合实践活动还包括大量非指定领域,如: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学生的心理健康活动等等,这些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可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定领域相结合,也可以单独开设,但课程目标的指向是一致的。指定领域与非指定领域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

(三)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选择原则

综合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确定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需遵循下列原则:

1.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 2.体现每一所学校的特色 3.反映每一所学校所在社区的特色

4.善于引导学生从日常生活中选取探究课题或问题 (四)综合实践活动与各学科领域的关系

综合实践活动与各学科领域存在以下三方面的联系:第一,学科领域的知识可以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延伸、综合、重组与提升;第二,综合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可以在各学科领域的教学中拓展和加深;第三,在某些情况下,综合实践活动可与某些学科教学打通进行。

六、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是教师与学生合作开发与实施的。教师和学生既是活动方案的开发者,又是活动方案的实施者。有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需遵循下列原则:

(一)正确处理学生的自主选择、主动实践与教师的有效指导的关系

倡导学生对课题的自主选择和主动实践是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的关键。第一,学生要形成问题意识,善于从日常生活中发现自己感兴趣的问题。第二,学生要善于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题。第三,在课题的展开阶段,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个人独立探究的方式;小组合作探究的方式;班级合作探究的方式;跨班级与跨年级合作探究的方式;学校合作探究的方式;跨学校合作探究的方式;跨地区、跨国界合作探究的方式等。第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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