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 图文

2.招生录取二批次专业不能转入一批次专业。 3.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4.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及流程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阶段,2018年3月9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星期五) 前。学生根据转专业通知内的各专业转入名额及转入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要求准备转专业申请材料。

(1)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①转专业审批表(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页提交申请后,到所在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教办或学办打印)。

②入学以来有效成绩单(由所在学院教办打印、盖章)。 ③本年级所在专业学期成绩排名表。

④个人申请书(个人信息、高考成绩、申请转入的专业名称、个人转专业原因与优势等)。

⑤其它支撑材料(获得的奖励、专业论文及专利等复印件)。

(2)学生将申请材料交转出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盖章。由学生交转入学院完成转专业申请。

2、转入学院考核阶段,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

1)转入学院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形式,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与潜力、兴趣爱好等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接收转入人数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予以公示。

2)由转入学院院领导在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意见栏内签“同意平级转入”、“同意降级转入”或“不同意”意见并盖章。

3)3月16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08B)进行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阶段,3月19日-3月23日。

1)召开学校转专业审核会议,对最终审核结果在行政楼大厅及教务处网站公示。 2)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对通过转专业审核的学生进行学籍异动并下发学籍异动通知单。

3)学生持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在转入学院教办指导下填写《学籍异动课程调整申请表》落实新专业选课后正式在转入专业学习。

《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网上选课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专项建设,并将《创新创业基础》作为必修课纳入到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落实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网上选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安排

1.《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共计24学时,1.5学分。在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强化“项目挖掘、团队培养、实操实练”,将课程教学与后续的项目指导帮扶、创业计划培训、创业实训、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P)、国创项目以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对接起来,形成一体化的课程教学体系。

2.依据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在2、3、4、5、6、7学期持续开设,每学期分为上半学期(1-6周)和下半学期(11-16周)两个开课阶段,每个开课阶段修读学生人数上限为1500人,每个开课阶段同时开25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规模60人。

3.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业情况选择修读学期,在一个开课阶段完成课程安排的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的学习任务,经考查合格后记录成绩和相应学分。课程过程中形成的项目和团队,依据后续参与学校的训练计划、培植孵化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的情况,列入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记录。

4.自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年级的公共必修课程《创业意识教育(GYB)》由《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替代。

5.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首次开设,作为试点阶段,选报对象主要为2015级学生以及未取得《创业意识教育(GYB)》课程学分的2018届毕业生,请各学院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醒学生选报,无该课程成绩和学分的学生将不能毕业。

二、选课时间及流程 (一)选课时间:

2018年1月13日10:00至2018年1月14日24:00

(二)选课流程

1.登陆“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网址为

HTTP://jwc.shzu.edu.cn/2015/0504/c2193a74753/page.htm

HTTP://202.201.162.135/jwweb/或HTTP://202.201.162.136/jwweb/,输入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系统。

2.点击“网上选课”->点击“正选”->检索后点击《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后面的“选择”,选定任课教师和上课班级名称后,点击“确定”,然后勾选课程名称前的选定复选框,提交后即完成选课。

3. 为确保选课数据的安全性,请点击“选课结果”确认选课后退出系统。 三、其他

1.2018年2月24日正式开始上课,请相关教师、学生按照课表中的上课时间和地点上课。

2.为方便学生选课,学校开放了校园网端口,学生可在校园网畅通的环境下进行选课,包括博学楼数字化教室(C202、C204)、基础实验大楼公共机房、各学院专业机房、学生宿舍等有校园网络环境的场所均可。

3.已修读《创业意识教育(GYB)》课程并取得学分的学生,可以选择不再修读《创新创业基础》课程。

选课咨询电话:学生所在学院教科办

教务处选课咨询电话:2057781 联系人:于淘 课程相关信息咨询电话:2058089 联系人:李黎

首批”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

建设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加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力度,学校组织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和”石河子大学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项目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示范建设2个基地和13个工作室(名单见附件)。

一、 建设内容 (一) 基地建设内容

1.“创业之星”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充分发挥经济与管理学院的财务、金融、经济、管理和营销等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以及良好的教学与科研基础,按照“问题导向、协同推进、整合资源、共同发展”原则,激发教师和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实训的积极性和热情,在拓展学院教学、科研发展空间的同时,促进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开放和共享,扩大学生的覆盖面和收益面。

1) 组织和管理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一是建立并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制定和完善教育培训的质量标准和基本要求;二是合理安排教学任务,规范教育培训过程,丰富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提高培训效果;三是完善学生评价考核办法;四是编写适应新疆、兵团区域的教育培训教材。

2) 加强创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创业培训环节所涉及到的相关政策、管理、经营、营销、金融、财务等组成专业的课程组或教学团队,在培训过程中精讲精练;二是发挥现创新创业师资队伍作用,吸收到课程组或教学团队中进行集体备课,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联系、聘请政府、企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家、创业人士和风险投资人,开展授课、专题讲座、创业实训、观摩学习等活动,不断扩充创业培训导师库。

3) 充分发挥学院人文社科重点研究中心的作用,在开展与合作单位的科研协作、社会服务、学生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等工作的同时,扩展校内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搭建一个宣传、咨询、引导、服务、支撑、合作共享的平台。

4) 开发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系列的创业类必修和公共选修课程,推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鼓励教师开展翻转课堂、MOOCS、SPOC、手机课堂等网络教学与传统教学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改革,学校将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创新创业教育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5) 以暑期班、训练营或辅修专业的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工作,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学校将在创新创业学分设置、积累与转换制度,休学创新创业弹性学制,创新创业奖学金,以及创新创业成果在评先评优、提前毕业、免试保研等工作中予以认定加分等等教学管理政策、机制、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

6) 开展校级层面的创客空间和文化沙龙活动,建立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 搭建校级层面的创新创业交流平台,促进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学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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