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律法规教案

航空器优先权是指债权人依照航空法规的规定,向航空器的所有人、承租人提出赔偿或费用请求权,该项权利的先于其他而受偿的权利;

航空器优先权有:援救报酬请求优先权、保管维护费用请求优先权、公益费用请求优先权和司法费用请求优先权4类 。

二、航空器优先权特征

1、航空器优先权是一项独立的实体权利

随救援、维护保管、公益行为或司法行为而产生,因未登记、债权人放弃而消灭。(民用航空器搜寻救援及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2、无须特别登记和公示,具有一定秘密性和非公开性

即使是善意的航空器买主往往也可能无法明确知道其购买的航空器是否附有优先权,优先权人可以选择最有利的时机和地点申请扣押航空器,而事前无须向债务人通报或警告。

三、航空器优先权的成立

1、优先权因航空器处于危险状态而产生 危险救援、维修保护 2、优先权因债权人行使而生效

救援、维护保养终了之日起三个月内 向民航主管部门申请优先权登记; 救援、维护保养终了之日起三个月内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与债务人达成协议。 优先权不因民用航空器转移而受影响

3、受偿顺序

后发生优先权先于先发生优先权,同时发生的优先权按比例受偿; 优先权先于抵押权、留置权及其他普通债权受偿。

讨论

优先权制度有无合理性?

因为优先权势必影响抵押权、留置权和普通债权。 结论

为其权利受偿创造条件的权利优先于其他权利

民用航空器的租赁

一、民用航空器租赁现状 1、民用航空器租赁原因 航空运输需要巨额投入,航空公司自由资金不足,困扰航空公司进行机队扩充和机队更新。融资租赁以其在提高承租人资金使用效率,有效解决机队扩充和设备更新过程中的资金缺口问题,避免设备过时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和简化成本核算方面的优点,和实现出租人盈余资金的资本化,以较为安全的低风险投资手段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以及为设备制造商高价产品的顺利销售打开出路等方

面的显著作用,自然就在航空器交易领域得到极为广泛的应用。

2、民用航空器租赁的兴起

1960年,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率先以杠杆租赁方式引进一架航空器。自此,融资租赁直接替代购买方式引进航空器,经过70年代末和80年代的发展,航空器融资租赁已为世界上大多数航空公司所接受。

GE研究:1986年全球只有15% 的飞机融资租赁获得,到2002 年已达到40% 多,还有增长趋势。

杠杆租赁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出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杠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

3、我国民用航空器租赁现状 (1)首次租赁

从1980年我国首次采用外国投资减税杠杆租赁的方式引进两架波音747SP飞机 。

(2)租赁规模

截至2002年底,中国民航所拥有的602架运输飞机中,有437架为组林,72.59%,涉及租赁金额大约300多亿美元,每年支付租金达到30亿美元左右。

(3)租赁远景

空客公司预计,未来20 年中国大约需要1600 架新飞机(波音测算为1690-1964架),其价值约1490 亿美元。

二、民用航空器租赁概念

1、租赁字义:出借物取酬为租,借用物付酬为赁。租赁即是出租人将所拥有的物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使用期间支付一定租金给出租人的行为;

2、民用航空器租赁是指承租人租借出租人的民用航空器并给付一定报酬的行为。

3、租赁分湿租(带机组)、干租(不带机组)和融资租赁

湿租航空器,通常以ACMI(英文航空器、机组、维修和保险的缩写)的形式出现,出租人的责任相对承租人承担的责任大,要求出租人提供合格的飞行机组(有时也包括乘务人员)、适航的航空器、保障航空器的正常运行以及提供保险。承租人将技术上的风险转移,可以集中精力用于市场营销,但必须支付较高租赁,承担很大的市场风险,一般用于比较成熟的航线。我国于1993年1月22日由民航总局发布,并于1997年修订了《湿租外国民用航空器从事商业运输的暂行规定》。

三、民用航空器租赁特征

1 、财务方面提供了迅速而灵活的资金融通;

2 、租赁飞机可以获得税务优惠;

3、 加快机队更新并避免拥有飞机所有权带来的技术落后风险 (根据经济寿命决定租机年限);

4、租赁飞机可以避免通货膨胀的影响 (租金固定)。

四、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

1、 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的概念

融资租赁是金融机构为降低借贷风险,一改向借款贷款购物的方式,转由自己购买借款人所需设备,并将其租给借款人使用收取租金(本金+利息)的行为。

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是指航空公司(承租人)从租赁公司选择一定型号和数量的飞机,并与租赁公司(出租人)签定有关租赁飞机的协议。在租期内,飞机的法定所有者即出租人将飞机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以按期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飞机的使用权的一类租赁。

2 、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的特点 (1)出租人主要是银行、信托公司、投资公司,承租人是航空公司; (2)要式合同;租金高于普通租赁;

(3)独立使用权: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干扰承租人依法占有、使用民用航空器;承租人应当适当地保管民用航空器,使之处于原交付时的状态,但是合理损耗和经出租人同意的对民用航空器的改变除外。

(4)租赁期满,除约定外,承租人再交一定金钱即可拥有租用物所有权。 3 、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的转让和登记

融资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转让其对民用航空器的占有权或者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和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其他租赁,承租人应当就其对民用航空器的占有权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四章空中交通管理 教案(章节)

授课时间 课次 课时 安排 2 4 授课方式 理论课√ 讨论课√ 实践课□ 习题课√ 其他□ (请打√) 教学单元(教学章、节或主题): 第四章民用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目的、要求(分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 基本内容: (1)民用航空人员的含义及其法律责任; (2)民用航空人员的训练与资格管理制度; (3)有关机组与机长的法律规定; (4)空勤人员的基本条件。 知识要点: (1) 了解民航航空人员资格的取得与丧失。 技能要点: (1)对机组与机长的一些主要法律规定。 教学步骤: 讲授 教学手段:(如:举例讲解、多媒体讲解、模型讲解、实物讲解、挂图讲解、音像讲解等) 多媒体讲解 作业和思考题: 空勤人员的基本条件。 课后分析与小结: 让学生了解对机组与机长的一些主要法律规定。 航空人员的管理法律制度

案例一:应某诉中国北方航空公司案 1998年9月11日,旅客应某持中国北方航空公司6328航班客票,乘坐MD-82飞机由广州飞往杭州。飞行中,应某(经济舱4排E座)打算往头等舱洗手间方便。他正要走进头等舱,便被坐在4排穿制服的机上安全员发现并劝阻。应某称要去上洗手间,安全员告知其去后部的经济舱洗手间,还告诉他飞机前部洗手间根据规定只能供头等舱乘客使用。应某要求机组人员出示法律 、法规文件。安全员为了安慰他,便给他看了机上的广播词。应某看完不但不接受,反而更加激动,大声吵闹,后面的旅客有人向前围观,机上秩序混乱。此时,飞机在下降高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