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须以“驻场合作”方式进行,否则不予考虑;
2、全案广告公司驻场人员架构(每个项目的最低配备标准):1名项目设计总监(5年以上地产平面设计经验)、1名美术指导(4年以上地产平面设计经验)、2名平面设计师(3年以上地产平面设计经验)
第一百〇六条
项目开盘前4个月各地营销中心会同销售代理
公司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选定全案广告公司。全案广告公司的选择标准为:
1、参与项目提案或进行深入洽谈的候选广告公司,必须是在房地产专业广告领域知名公司,或当地房地产服务排名考前具有房地产全案服务经验的广告公司。
2、该广告公司在近3年内,曾经服务过的地产项目至少在10个以上,规模在10万平米以上的中大型项目至少3个以上。
3、该广告公司在近3年内,曾经服务过当地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或全国知名房地产企业的项目。
4、若当地没有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的候选广告公司的,可就近选择周边更大城市的广告公司或全国房地产广告十强在当地的分公司。
第三节 户外广告审批方案
第一百〇七条
户外广告审批方案须单独立项,并形成文字方
案,随呈批表一起上报总部营销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呈置业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
第一百〇八条
户外广告审批方案编写的几大基本要素:
1、本项目所在城市竞争对手或者类似项目的户外投放情况。 2、建议户外广告的原因。(附户外广告在城市地图中的位置图,若有多个户外广告位置,须在途中编号标注)
3、该次呈报的户外广告详细资料(包含地理位置及区位示意图、尺寸、形式、现场照片、照片效果图、租用价格及建议租用时段、拟合作户外公司联系方式等)。
4、非第一次呈报户外广告审批方案的城市,必须附本城市现有在用的户外广告数量、分布位置、合同租用时段及价格、最新现场照片等明细。
第一百〇九条
原则上户外广告审批方案通过前分公司营销部
须提交相对成熟的户外平面设计稿,报总部营销管理中心 审核。在方案通过后画面上稿前,提交成熟的平面设计稿,报总部营销管理中心审核户外设计稿后,方可上画制作。
第一百一十条
户外广告审批方案最终审核通过后,如有变更
须呈写情况说明,报总部营销管理中心 (若未能签约,则下次找到合适位置时须重新申报。)
第一百一十一条 户外广告审批方案最终通过后,分公司营销部须及时更新户外管理台帐系统。
第一百一十二条 户外广告设计稿经总部营销管理中心 确定,不能随意更换画面及内容,若要更换须事先向总部营销管理中心提供设计稿并征得同意。每次更换后,须在一日内拍现场户外照片
连同更新过的户外台帐管理系统,一起传回总部营销管理中心 备案。
第四节 房展会等参展活动审批方案
第一百一十三条 房展会或类似外展活动须报单独立项,报总部营销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呈置业公司总经理审批。房展会或类似活动审批方案,须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建议参展此活动的理由; 2、参展活动场地大小;
3、总费用(包括预计参展费用、布展费用、物料印刷等费用); 4、参展现场照片及位置效果图
第九章 开盘前销售准备
第一节 自建销售团队管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由各分公司自行负责销售的项目,各分公司 必须在项目开盘前3个月开始筹备并组建销售团队(招聘广告需上报总部总经办及总部营销管理中心审核),在项目开盘前45天完成全部销售团队的组建工作并到岗培训。
第一百一十五条 每个项目配置1名销售经理,各分公司必须根据项目规模,将项目配置人数报总部营销管理中心审核后,总部总经办下定编。
第一百一十六条 各分公司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工作,销售人员的入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原则上专科学历以上,在房地产销售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 2、在原房地产销售岗位近一年的销售平均业绩,是销售前三甲。
第一百一十七条 销售经理按各分公司营销部副职薪资水平定薪,享受部门副职待遇;
第一百一十八条 销售经理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销售现场的销售管理和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2、负责销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各项签约、催款、交楼等售后服务工作; 4、负责售楼部及样板房等销售现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5、负责对销售情况的总结工作,定期完成各类统计分析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