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试行办法

(一)加强对学院管理决策的监督。学院在管理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事关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必须充分听取和吸收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建立健全学院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实施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实行自我监督、民主监督,增强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学校各项政策的落实和学院权力的正确行使。

(二)加强对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完善学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接受评议制度,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向全院教职工述职述廉,教代会每年组织开展对学院领导班子和成员工作满意度测评。

七、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与改革配套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院两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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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安徽农业大学校院两级本科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一)为了充分发挥学院在本科教学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明确学校和学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坚持内涵式发展,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二)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校、院(部)的一切工作都要以教学为中心,为教学服务。要通过改革,缩小管理跨度,逐步使教学管理重心下移,促进院(部)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

(三)校、院(部)本科教学管理机构要认真研究教学管理规律,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进行;要组织研究和开展教学改革;要调动教师、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学基本建设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评奖、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及教师教学工作量等。

二、教学计划管理

(一)学校职责

1.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负责拟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订及修订原则。 2.组织审核各学院制定的培养方案(含教学计划变更)。 (二)学院职责

1.根据校培养计划制订及修订原则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编制本学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经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根据培养计划及教学大纲编制及修订原则,组织编写与修订各课程教学大纲,必修课及通识选修课教学大纲,编写后报教务处备案。

3,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变更时须报学校审批。

三、教学运行管理

(一)学校职责 1.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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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课计划

①根据各人才培养方案,负责下达、公布各学期全校开课计划。 ②督促教学任务的落实。 (2)课表编制及课程调度 ①负责录入全校公共课教学任务。 ②负责编排维护全校课程表。

③负责全校课表的变更审批,检查各学院每学期的调、停课情况。 ④负责全校所有教室的分配和调度。各学院要临时借用教室,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

(3)选课

①负责编印全校《选课指南》及全校学生选课工作的总体安排。 ②负责全校选课数据的处理、统计与维护。 2.实践教学管理

(1)负责制定实习、实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计划的编制原则及学校关于实践教学的管理文件;

(2)负责组织实习、实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3)负责制定全校年度实习、实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指导意见并检查督促各学院实习工作;

(4)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指标制定,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推荐、申报、管理工作。

3.成绩和学籍管理 (1)成绩管理

①负责全校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汇总、归档; ②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 (2)学籍管理

①负责全校学生的电子注册;

②负责学生学籍、学历的审核、证明;

③负责学生休学、停学、复学、延长学制等学籍变动的审批; ④负责对学生获得辅修、双学位证书资格的审查及证书发放; ⑤负责学生转学、转专业的审批;

⑥负责对各学院上报的学业告诫、留级、退学学生的复核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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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毕业名册,负责学生毕 (结、肄)业、学位获得等的复查、公示工作,并报分管教学校长审批;负责将初审的学位获得名单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⑧负责汇总全校毕业生的电子摄像及相关信息;

⑨负责学位证书和毕(结、肄)业证书的编号、打印并向学院统一发放;负责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补授工作。

4.考试管理

(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①期末考试:负责全校公共课的考试安排;汇总、公布各学期全校期末考试安排表;制定校级巡视计划;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

②负责组织各类省级及以上统考工作;负责向学院发放各类统考证书; ③负责补(缓)考、毕业前补考、结业生换证考试的组织与安排工作; ④负责落实学校试卷印刷工作; ⑤按规定核拨各学院考试运行经费。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负责制定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等主要环节的管理制度;负责对学院在命题、试卷使用、阅卷、评分等环节的检查、评估。

(3)监考与违纪处理

负责组织检查各学院监考执行情况;负责核实教师违反监考规程情况并及时做出处理;负责核实学生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并在全校通报。

5.教务管理系统管理及运行

(1)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开发、完善、维护及正常运行工作; (2)组织对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教务管理系统应用的培训和指导。 6.教学经费管理

(1)负责全校教学经费预算编制,经费分配方案。 (2)监控学院教学经费使用。 (二)学院职责 1.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 (1)开课计划

①负责录入、上报本院所开全部课程(除公共课外)的教学任务。 ②负责组织安排和落实本院所开课程(含公共课)的教学任务(含安排任课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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