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物品)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0、违反员工基本职责,情节严重者。
十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恶意煽动人心对抗公司或集体怠工;
9、当月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占用、贪污公司款项,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者; 14、年度内累计5次记大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欺诈行为,与客户合谋谎报市场假象,争取不必要的市场力度,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17、提供假资料或假报告,伪造、撰改单据、证明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18、向他人泄露、提供公司机密;发表有损公司形象,恶意中伤公司、同事的言论、传单,上述情节严重者;
19、辱骂客户或与客户发生斗殴事件情节严重者;
其它严重违背公司意愿、阻碍公司发展、损害公司利益等情节。
第十章 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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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密义务
由于竞争的存在以及员工对公司的责任,公司任何员工都不应将有关公司的任何情报泄漏给任何人(公司授权者除外)。对于工资、其他工作伙伴的信息、公司的财务经营数据、人事政策等等,员工都有义务保密。这既是一种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也是对别人尊重的首先表现。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限于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在员工离开公司后,都应承担这种义务。 二、保密范围
公司商业机密和保密资料如下表: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经 营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信 息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市 场市场及销售的预测、计划及其他信息 信 息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财 务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信 息 公司的资金筹措渠道和银行借贷情况 人 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规划等等 信 息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等资料 三、保密措施
对于公司的商业机密和保密资料,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如下:
1、属于公司商业机密和保密资料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 、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负责执行;
2、公司的商业机密和保密资料应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由专人负责执行; 3、未经总经理或部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4、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 、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6、当公司外部的人员或机构向员工要求提供有关公司资料,对于其中涉及到商业机密和保密资料的部分,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告知无授权并拒绝提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确需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7、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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