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点钞比赛规则 一、比赛用品
比赛用品均由主办方提供:包括点钞纸(比赛前由裁判组在练功券中设置长、短款差错)、海绵缸,签字笔等。 二、比赛规则
1.比赛统一使用100元点钞券。
2比赛采用限时不限量的办法。点钞方法不限,限时5分钟。 3.比赛分为拆把、点数、扎把、计数四步,完成四步算一把点钞; 4.选手必须按券把标记的顺序号清点。
5.裁判发“开始”令前,裁判人员与选手核点比赛用练功券的把数,核对无误后,选手可将比赛用练功券和工具放到合适自己的位置,不准拆把、松把、抖动和试点。
6.每把钞票均为百张左右(不超过5张),记数时用“+”表示长款,用“—”表示短款。整100张钞票记“0”,超过百张记“+几,不足百张记“—几”。零张数照实记录(不用捆扎),如一把钞券为101张,则登记为“+1”;如为99张则登记为“—1”。选手要将清点完的钞券数字登记到答案纸对应的序号后面,登记错误的不得分。
7.钞券扎把位置在练功券的二分之一处,要求四边墩起,
9.一场比赛结束,裁判员应当场根据比赛评分规则计算成绩,填写成绩单 三、评分标准
点对一把记100分,零张按点对的实际张数一张记1分。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把不计成绩 1. 点数不准。
2. 因扎把不紧或腰条断裂造成散把,已点但未扎把(最后一把除外)。 3. 旧腰条没有跟在钞力扎好。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把扣10分 1.墩不齐,露头部分成梯形上下错开5毫米。 2.扎把不紧,面上一张轻轻一拉就能滑出。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成绩
1.不按每把编号顺序清点(按未点部分腰条顺序号签定)。 2.失手散把放弃不点。 3记数不符合要求。
4. 违令抢先操作或延长操作时间。 5. 选手不点数,直接估计计数。
6. 违反赛场纪律,不听从裁判或不服从统一指挥。 四、注意事项
1.选手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赛场,对号入座;将相关证件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裁判人员核查。
2.选手不得携带与点钞无关的用具、用品入场,手机、必须关机(或调成静音状态)。
3.选手应当按照要求在点钞评分表上指定位置准确填写选手姓名和考号等有关信息,但不得填写学校名称。
4.选手必须服从裁判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范有违规行为,不得在赛场与裁判人员、判分人员争论吵闹,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5.选手必须按照顺序点钞,不得有跳张、摔把等作弊行为,作弊后成绩作零分处理。
6.比赛前宣读赛场规则,预留3分钟给选手整理核对比赛用钞把(核对点钞把顺序号正确与否)。
7.比赛时,选手听到总裁判发出的“预备”口令时,选手可拿起点钞把,听到“开始”口令后选手开始点钞。
8.比赛报时:在结束前30秒报时由计时员宣布“倒计时30秒”,最后10秒钟开始读秒,当选手听到“时间到”的口令后,立即停止手中一切操作,起立后在原位等待裁判员确认后离开。
9.点钞评分表由裁判员评判分,并由裁判员在《点钞评分表》下方签名处签字。 10.评分出现异议时,选手不得与判分人员争执,应通过领队(辅导员)与总裁判长现场解决。
11.已点钞把的放置方法;按原位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