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治区崇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崇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宁明县明江河谷平原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在宁明县的那堪、海渊、板棍、城中、明江、寨安、北江等乡镇,实施面积1250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75公顷。

第二十九条 基本农田调整补划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和“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调整方针,规划期间对全市的基本农田在总体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行适量的局部调整,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有所提高,非耕地比重适当降低。现状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适量调出,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比重有所降低;调出低等别、质量较差、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以及生态脆弱地区的基本农田;为保障市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发展,将中心城区范围内基本农田调出,同时兼顾各县城、重点镇发展,将规划期内确定的城镇建设、工业集中区和独立选址项目范围的基本农田适度调出。

根据各县(市)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规划期内,共调入基本农田44585.43公顷,比例为12.70%;调出基本农田47314.82公顷,比例为13.48%。到2020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484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85.54%。

至2020年市本级、扶绥县、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天等县、凭祥市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分别为11304.64公顷、11540.15公顷和71000公顷,14275公顷、13020公顷和85255公顷,7229.17公顷、6684.26公顷和47951公顷,6259.65公顷、6259.52公顷和43469公顷,4189.55公顷、4190公顷和53016公顷,389公顷、4600公顷和41289公顷,938.42公顷、1020.89公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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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0公顷。

第三十条 农用地综合利用

(一)加强园地管理,提高园地利用效益

规划期间,优化水果品种结构,加快引进和培育新的优良品种,积极发展优质柑橙、香蕉、菠萝、早熟荔枝、龙眼等南亚热带水果,适度扩大园地面积。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园地面积分别达到43400公顷和58700公顷,比2005年分别增加5703.38公顷和21003.38公顷。园地主要布局在市本级的驮卢镇、新和镇、左州镇,龙州县的响水镇、上降乡、彬桥乡,大新县的桃城镇、雷平镇、榄圩乡,扶绥县的中东镇、山圩镇,宁明县的亭亮乡、城中镇,天等县的进结镇,凭祥市的友谊镇。

(二)严格保护林地,不断扩大林地面积

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工程建设占用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以及江河源头、江河沿岸、水库周围等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林地。大力开展宜林荒地造林及低效林地改造,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快天等县、大新县西北部、市本级北部、扶绥县北部、龙州县北部和东南部、宁明县西北部岩溶山地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努力稳定并逐步增加林地和森林面积。至2010年和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分别达到712600公顷和722300公顷,比2005年分别增加17529.61公顷和27229.61公顷。林地主要布局在市本级的那隆镇、太平镇、驮卢镇、左州镇,龙州县的上金乡、武德乡、水口镇,大新县的下雷镇、硕龙镇、榄圩乡,天等县的福新乡、进结镇,宁明县的桐棉乡、那楠乡、板棍乡,凭祥市的夏石镇,扶绥县的中东镇、东门镇、柳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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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理利用牧草地资源,加强牧草地用途管理

适度增加牧草地面积,加大牧草地的保护和建设力度,促进畜牧业的持续发展。加强牧草地用途管理,严格保护天然草地,合理控制载畜量,防止过度放牧。至2010年和2020年,全市牧草地面积分别为38000公顷和39000公顷,比2005年分别增加1613.59公顷和2613.59公顷。牧草地主要布局在市本级的那隆镇、罗白乡、太平镇,龙州县的上金乡、逐卜乡,大新县的雷平镇、那岭乡,天等县的向都镇、东平乡、把荷乡,宁明县的亭亮乡、那楠乡、桐棉乡,凭祥市的上石镇,扶绥县的柳桥镇、东门镇、东罗镇。

(四)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规划期间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等,为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提供基础用地。因地制宜建设生猪、肉鸡、肉鸭、山羊、肉牛等生产养殖基地,引导新建畜禽养殖场充分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发展畜禽养殖。至2010年和2020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60429.10公顷和60495.97公顷,比2005年分别增加284.59公顷和351.46公顷。

第四节 建设用地调控

第三十一条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间,将加强 “水、陆、空”立体型交通网络体系建设,构筑中国连接东盟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陆路国际大通道。

按照积极发展电力、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稳定增加能源用地供应,严格项目用地管理,重点保障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优化能源用地布局,建立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基地。

重点保障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崇左市城市工业集中区、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友谊关工业园、左江华侨经济区、崇左华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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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区、大新县桃城工业集中区、龙州县城工业园区、水口口岸经济开发区、扶绥县城南工业集中区、天等县特色产品工业园、宁明县工业集中区、凭祥南山工业园、崇左市蔗糖生物化工产业园等工业集中区中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中心城市和各县(市)防洪工程、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城市设施用地。

至201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00公顷,2020年为8000公顷。要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做到扩张与挖潜挂钩、总量与增量挂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防止超标准用地和浪费土地。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项目选址应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先采用占地少特别是占用耕地少的选址方案。

第三十二条 优化新增用地结构

规划期间,大力进行全市城镇化建设,尤其加强中心城区建设,合理保障城镇建设用地,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至2010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2047.49公顷;至2020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4135公顷。

在规划期间,将以完善设施、构建网络、健全体系、发挥能力为目标,加强交通、口岸、水利等建设,为提升发展通道经济创造条件。至2010年,新增交通水利等用地2077.51公顷;至2020年,新增交通水利等用地3717公顷。

另外为了充分挖掘地区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经济,应当加强风景名胜等设施用地的建设,在这一方面,至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75公顷;至2020年,新增的建设用地148公顷。

第三十三条 优化建设占用土地类型结构

应当对新增的建设用地进行科学的引导项目用地选址,尽量利用非耕地、未利用地和原有建设用地。至2010年,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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