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0218(房建)

19.5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甲方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接受甲方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搞好施工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

19.6配合甲方做好每月、每季度及公司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文明、安全、质量检查工作,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工地纪律。

19.7要放出柱、墙等主体结构的轴线、控制线、边线及标高,便于检查,保证建筑物轴线和垂直度达到验收规范的标准。

19.8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严格控制工程的进度,质量,成本,一旦出现进度、质量不达到计划要求要及时按照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对材料的浪费经教育重犯者甲方将按公司和项目规定给予重罚。

19.9乙方每日派专人清扫场内施工道路。

19.10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责任,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掉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9.11根据施工进度和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或调整劳动力,确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19.12督促劳务人员听从指挥,按技术交底施工,以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或甲方标准进行自检、互检、班组检,确保达到约定的质量要求。

19.13督促劳务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三级教育,认真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坚决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19.14督促劳务人员文明作业,真正做到“三清三好”

19.15乙方派专人或采取卫生值日制搞好宿舍、厨房、洗澡房、厕所

等处及其周围的日常环境卫生工作,为创建文明工地尽义务。

19.16具体负责日常劳务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2)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3)编制劳务人员工资表,做好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工作。(4)保证劳务人员具备其岗位相应的证件(如身份证、特种工作证、职业资格证、就业证、计生正、暂住证等等),并保存复印件备查。(5)负责新进场人员或换岗人员岗前安全教育与培训。(6)做好劳务人员所用临设的环境卫生与防火防盗工作。

19.17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及时告知甲方项目负责人,并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19.18在劳务作业中发现特殊障碍物时,应立即告知甲方项目部,以便甲方及时了解障碍物的归属单位并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理。

19.19乙方领取甲方工具时经甲方登记,完工后完好交还,如人为损坏、丢失、一律按价目赔偿。

19.20材料管理方面,乙方管理人员应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合理准确用料,杜绝一切浪费现象。不用的水电应及时关闸以免浪费。

(1)钢材:按施工图要求准确制作各种规格的主钢筋、箍筋及板筋、附加筋,下料时应根据进场钢材实际长度,科学合理搭配下料,使之材料利用率最大。

(2)砂、石、水泥: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施工配合比进行配料,水泥用多少出库多少,防止水泥受潮硬化。在装饰工程施工期间砂、水泥浪费最大,乙方管理人员应加强巡查,杜绝浪费。

(3)周转材料: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周转材料(模板、支撑园木、

木方条)合理利用,尽量利用小块模板、短方木,严禁以大锯小,以长锯短,特殊情况下应征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同意认可。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材料浪费现象,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停工进行整改,并承担因材料浪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材料浪费数量×单价×2.0),工期不得顺延。

19.21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由于乙方不恰当 的使用造成损坏费用一律自付。特殊工种必须执证上班。

19.22乙方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按《违章罚款条例.》接受处罚。(见附件)

19.23乙方技术管理人员不到位,不请假情况下,缺少一人罚款一次200元;缺少二人必须停工,并罚款1000元,工期不顺延,任何情况下乙方主管人员必须保持有一人以上到位,否则视为违约。

19.24乙方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牌进入工地,并挂牌工作,遵守工作管理细则,非上班时间未经甲方门卫同意将严禁进入工地,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如有工人不戴安全帽、不挂牌进入工地,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9.25 乙方应教育作业班组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建筑物内随地大小便,若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甲方除责令乙方清理干净外,并罚款100元/处。

20、违约责任

20.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3)发生下列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应签认,并给予顺延工期;①甲方材料、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 ;②因停水、停电、修机造成4小时以上停工的;③甲方不及时支付工资,造成乙方无力维持工人继续工作和无法增加工人而影响进度的;④本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允许甲方工期延误的 ;⑤其他专业分包对乙方造成的非正常的影响而延误工期的;⑥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4)甲方供应材料未按照乙方的计划,直接影响拖延工期者,乙方出具签证单报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但不支付任何误工费,若停工达7天以上,甲方又要求乙方留下工人待工,则适当补助乙方生活费每人每天15元。

20.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月2%的违约金。

20.3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其他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甲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乙方工作时间。

20.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延误工期罚款:每四层楼面为一个工期核定段,每个核定段30天,延长工期一天罚款1000元,延长工期5天以上(含5天)的每天罚款3000元,延长10天为违约,则解除合同;如乙方因延期(少于10天)被罚款,最后能按期封顶,甲方可将已罚款项返还给乙方。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乙方应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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