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0218(房建)

14.2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从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对乙方的劳务成果进行验收,按以下方式结算支付:

(1)按月进度支付已完成量的人工费85%。 (2)竣工验收通过后付已完成量的人工费90%。

(3)工程结算完后30天内,付完余下人工费。(留2%保修金) 14.3乙方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工程中间验收(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或竣工验收(装修工程)后30天内,甲方应按劳务报酬尾款全部付清。乙方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如工程未能及时进行中间验收或交工验收,在第30天后即视为已经完成中间验收或交工验收。

14.4因特殊情况甲方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上述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延缓付款协议,但延缓期最长不应超过30天。

15、施工变更

15.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5.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给顺延。

15.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6、工作验收

16.1乙方应确保完成工作的质量,以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工作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不包括竣工验收)。

16.2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示乙方工作

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误工期。对于甲方管理人员提出要求返工或修改而乙方不予配合的,则由甲方安排他人完成,并按实际所需的费用双倍扣罚乙方。

16.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自检达到要求后通知甲方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自行隐蔽。甲方代表和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16.4竣工验收要根据《建设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经甲方初验达到标准后填写前台分区验收报告,报业主、监理、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评定等级。需要整改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工。

16.5一旦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得整个工程经发包人(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则视为乙方已经提供了合格的工作成果。

17、相关费用处理(责任问题)

17.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7.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本工程从事劳务作业和管理的人员 的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或社会工伤保险。

17.3安全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减少损失。

17.4乙方劳务人员的生计、暂住、职业资格证、培训取证、特殊工种证件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18、甲方主要职责

18.1在2009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资源供应。

18.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全面负责工程进度监督、材料供应、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按时提供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18.3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程联系与协调工作,并组织验收工作。

18.4根据总工期、分层(或分段)进度要求以及现场实际生产进度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生产任务,向作业队组签发工程任务单,以便乙方能及时并有针对性地组织或调整劳动力。

18.5做好各种前期技术准备工作,如施工方法、质量与安全的技术交底、钢筋配料表、测量定位、弹施工线等,尽量为队组创造良好的施工技术条件。

18.6在乙方积极配合下,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尽量为队组创造良好的施工安全环境。

18.7科学合理地安排材料进场,确保材料正常供应,确保为队组提供良好的施工材料条件。

18.8提供运行状态良好的大中型施工机械,机械损坏时能及时修理好,确保为队组提供良好的施工机械条件。

18.9提供合格的水电设施,设施损坏时能及时修理好,确保为队组提供良好的施工水电条件。

18.10为劳务队组提供宿舍、床铺、食堂、洗澡房、厕所等生活临时设施,但工人在宿舍内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包干使用,包干单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

18.11按合同约定结算与支付乙方劳务费。

19、乙方主要职责

19.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提供的劳务人员必须年满18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技术熟练,工作 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的劳务队伍整体技术水平较高,人员相对稳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其他技术工种持证率达80%以上。

19.2乙方现场至少有2名专业人员协助现场施工管理工作,每个班组必须配备兼职的质量检查员,确定各种特殊工种的人员名单,并且将上述人员名单同身份证和职称证复印件交给项目部,未经甲方项目部同意不得撤换,更不得假冒,但甲方有权随时更换不称职或不服从管理人员,否则结算时甲方有权在劳务价款中按管理人员不到位条款进行相应罚款,在浇筑混凝土时要有一名管理人员进行跟班检查,派人清洗流浆。

19.3劳动用工管理:工人进场前应把名单及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计生复印件上交到甲方备案,并到玉林市劳动监察大队购买用工劳动合同且按其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续,每月底前统计工人流动情况制成登记表送交玉林市劳动监察大队存档;未办以上用工手续的工人不得进入工地施工;根据进度计划和工作量的大小及时组织调整劳动力,按进度计划实施,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完成;乙方劳务人员进入和退出施工现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主管人员的同意,并要求有文字报告。

19.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按照施工图纸、规范及技术进行施工,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标准和规范自检自纠,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接受监督管理,提交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供甲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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