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设施设备人防系统承接查验办法1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设施设备人防系统承接查验操作指引

GT-BF(ZY)-(XX)-001-2012(A/0)

1 目的

为了规范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物业服务中心对设施设备人防系统承接查验,确保设施设备人防系统在合同期内日常运行,规避和减少物业管理服务中所管理的人防系统安全责任和风险,获得建设单位、业主、公司三赢,特制订本指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所属各物业服务中心园区设施设备人防系统的承接查验。 3 职责

3.1 物业服务中心所属一级单位负责人对人防系统机房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负责,并负责最终承接查验完成签字。

3.2 各一级单位物业部(工程部)负责承接查验培训、指导、协助、沟通工作,并在最终承接查验完成签字。

3.3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承接查验组织、协助、沟通、资料存档工作,并在最终承接查验完成签字。

3.4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负责承接查验计划制定、现场组织和调度、沟通、以及完成缺陷报告与缺陷整改复查工作,并在最终承接查验完成签字。

4 工作程序 4.1 承接查验计划

4.1.1 建设单位应在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前30天发出发送配电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计划,如无准时发出的,物业服务中心责任人应向建设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索取人防系统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计划。

4.1.2 物业服务中心依据建设单位承接查验计划上报上属一级单位物业部(工

程部),以便组织落实承接查验。

4.1.3 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准备好相关承接查验检查表,组织承接查验人员,并按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设计文本资料和配电设施设备承接查标准与方法实施承接查验。

4.1.4各承接查验人员提交设施设备问题及缺陷至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汇总,形成报告,上报该项目建设单位,限时督促整改。工程主管定期将承接查验资料报相关档案人员存档。

4.1.5计划内应包含承接查验后服务中心签字权限名单。

4.2 资料移交

4.2.1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制定园区人防系统设施设备《接管物业需移交资料清单》,递交建设单位,并及时跟踪督促建设单位移交配电设施设备资料及清单。

4.2.2 应对移交的清单和资料进行核对,并填写《共用设施设备系统资料/备品件移交明细表》和《接管验收资料遗留问题清单》,对遗留问题发《工作联系单》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各类资料、目录清单及《工作联系单》应由物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组织存档。

4.2.3 完成资料移交合格后,分别按职责权限签字确认。

4.3 设施设备查验

4.3.1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按《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和《物业承接查验手册》进行验查,填写《人防系统验查表》及其他相关验查表单。

4.3.2已经查验的设施设备列入《共用设施设备系统移交明细表》,对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登记在《接管验收设施设备遗留问题清单》表中, 并编制“项目人防系统缺陷报告”,对遗留问题发《工作联系单》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各类资料物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组织存档。

4.3.3 第一阶段完成验查移交合格后,项目人防系统设施设备分别进入免保期日常运行,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人员监督管理设施设备的运行,并进行日常维保。工程主管负责收集运行缺陷,形成“项目人防系统运行缺陷报告”, 发《工作

联系单》至建设单位整改,并及时督促整改,各类资料物业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组织存档。

4.3.4按人防系统设施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和操作说明等,向建设单位索要备品配件,备品配件由现场责任人组织保管。

4.3.3 完成整体人防系统设施设备接管验收合格后,分别按职责权限签字确认。

4.4人防系统设施设备查验中实操 人防系统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1、结构工程 <2、防水工程 <3、安全疏散 <4、建筑装修工程 <5、给水排水工程 <6、防烟、排烟、通风 <7、人防电气

<8、常规人防工程设施设备使用与保养规范(参考例子) 查验依据是《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4.4.1结构工程

4.4.1.1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钢瓶室、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4.1.2人防工程的出入口地面建筑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4.1.3有采光窗井、排烟竖井的人防工程与相邻地面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中规定。

防火 地面建筑类别和耐 民用建筑 间距 (m) 火等级 一、二级 人防工程类别 丙、丁、戊类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10 12 14 10 12 14 13 6 25 甲、乙类丙、丁、戊类厂房、库高层民用厂房、库房 建筑 房 三四附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主体 级 级 属 其他人防工程 6 7 9 10 12 14 13 6 25 4.4.1.4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基础上或耐火极限不低于4h的承重构件上。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甲级防火门窗。 4.4.2防水工程

4.4.2.1地下工程的变形缝、后浇缝、施工缝、穿墙管、埋设件、孔口、坑池等处是整个工程防水的薄弱环节。地下工程的渗漏水,除结构本身缺陷外,大多是由于这些部位处理不当引起的,因此必须做好细部构造的设计与施工。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一般采用柔性(橡胶条)接缝.件,抵御变形、参与防水,后浇缝、施工缝一般采用预埋止水金属板。

4.4.2.2一堵二防,前者主要采用注浆技术封堵集束高压力漏水,后者指处理分散低压力渗水。分散低压力渗水是以慢漏形式出现的微量渗水,是人防工程常见的“水害”,且不易根治,一般需根据具体渗漏情况,综合采用注浆、喷 涂、抹面等措施。

4.4.2.3沉井防水主要应抓好沉井的施工缝和封底。沉井的施工缝是防水的薄弱环节,在井壁外侧接缝处上下和200mm内宜设置附加防水层。沉井封底是影响防水效果的关键一环。干封底能确保封底砼的强度和抗渗性,并能节约砼,加快工程进度。所以应在地质条件许可时,采用干封底。水下封底应在达到养护期后方可排水清淤。 4.4.3安全疏散

4.4.3.1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两个。并宜有一个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与相邻防火分区连通的防火门可作为第二个安全出口。竖井爬梯出口不得作为安全出口

4.4.3.2安全出口门,楼梯和疏散走道的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净宽计算。每樘门的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安全出口门、楼梯、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应符合下表中规定。 工程名称 电影院、礼堂、商场、展览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 医院 旅馆、餐厅 车间、库房及其他工程 疏散走道净宽 (m) 安全出口、楼梯的净宽 (m) 单面布置房间 双面布置房间 1.50 1.30 1.00 1.00 1.50 1.50 1.20 1.20 1.30 1.80 1.50 1.50 4.4.3.3疏散楼梯间及前室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4.4.3.4人防地下室楼梯间通向地面建筑的底层出口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 4.4.4建筑装修工程

4.4.4.1疏散走道、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等人员疏散的部位,其墙和顶部的装修应采用非燃材料。其他部位的装修不应采用可燃材料。。

4.4.4.2管道穿越防火墙、楼板及设有防火门的隔墙时,应用非燃材料将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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