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考试试题及答案 - 图文

10日,可连续托收三个月。连续托收三个月不成功的,将终止托收。③采用支票或现金方式缴存的,需到单位缴存银行指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建行分行营业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B座一楼]、招行分行营业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一楼]和中行上步支行[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06号航都大厦首层]。④采用支票方式缴存的,支票的收款人全称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资金在途时间较长或实际需缴金额与支票金额不一致,造成住房公积金款项未能及时入账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三)少缴补缴

专办员可选择办理的方式(办理地点:银行网点,办理方式:方式2、方式3)

少缴补缴是指单位为部分职工补缴以往月份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①单位托收方式入账的,因托收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变更等原因造成本次托收失败的,将不再托收,单位须重新办理本业务。②采用支票或现金方式缴存的,需到单位缴存银行指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建行分行营业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B座一楼]、

37

招行分行营业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一楼]和中行上步支行[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06号航都大厦首层]。③采用支票方式缴存的,支票的收款人全称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资金在途时间较长或实际需缴金额与支票金额不一致,造成住房公积金款项未能及时入账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九、缴存额调整业务 (一)缴存比例调整

专办员可选择办理的方式(办理地点:银行网点,办理方式:方式1、方式2、方式3)

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同一个职工在同一个单位只能调整一次。

单位调整缴存比例应符合年度调整文件规定,缴存比例在5%-20%之间,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保持一致。

(二)缴存基数调整

专办员可选择办理的方式(办理地点:银行网点,办理方式:方式1、方式2、方式3)

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同一个职工在同一个单位只能调整一次。

(温馨提示:①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比例+缴存基

38

数*个人比例。②单位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为单位需要基数调整的职工办理基数调整。③补缴往月以补缴月份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计算应缴额,由此产生的少缴差额,单位应予以补缴。)

▲操作流程图解

单位专办员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按照下图顺序点击操作:

39

调整缴存比例:手工录入“单位比例”等信息后,点击“提交”,页面如下:

点击“提交”后出现以下页面,点击“确定”:

40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