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图文

龙岩市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

积为9697公顷,允许建设区主要集中在龙岩市中心城区。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一)范围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主要分布在西陂镇、东肖镇、红坊镇和曹溪镇。新罗区规划期间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9521公顷。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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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

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新罗区规划期间限制建设区面积为241127公顷。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一)范围

指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新罗区规划期间禁止建设区面积为8195公顷。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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