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会员群众意见方式与结果 公示时间与结果 同级党组织对申报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总工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总工意会、省见产业工会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审省 批总 意工 见会 盖 章 年 月 日
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申报登记表填表说明
1.申报登记表用打印方式填写,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正文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填表说明不打印。
2.基层工会名称填写准确全称。
3.推荐单位填写所在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其中推荐单位为驻会省产业工会的,须与相关市总工会在“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意见”栏中共同签署意见。
4.工会类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事业单位工会,机关工会,县以下区域性、行业性联合基层工会,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以及县以下行业工会(含县级行业工会,乡镇街道行业工会、省级以上开发园区行业工会),县(市、区)总工会、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工会。
5.单位所属产业按生产主业填写,如电力、石油、纺织、冶金、运输等。
6.会员评家满意度填写最近一次的百分比数字。 7.未获得市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在“工会组织及本单位何时获得何种荣誉称号”栏中,填写获得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工会、全省工会工作模范市(县、区)、全省工会工作模范开发区(园区)、全国百家示范乡镇(街道)工会、全省工会工作模范乡镇(街道)等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时间与名称。
8.主要先进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字数在500字以内,在规定表格中填写,不另附纸。
9.签署意见栏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江苏省模范职工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