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谈判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谈判范围
2.1本采购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2本采购项目的内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谈判响应人
4.1谈判响应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2 本采购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谈判响应人。
5、踏勘现场
5.1谈判响应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谈判响应人获取有关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谈判响应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 采购人向谈判响应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谈判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谈判响应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采购人允许,谈判响应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谈判响应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谈判响应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谈判费用
6.1谈判响应人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成交供应商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此费用进入综合报价中,中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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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7.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谈判须知及谈判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第三章 评审办法
7.2 除7.1内容外,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日程安排表中规定的谈判答疑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谈判响应人起约束作用。
7.3 谈判响应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谈判响应人自己承担。谈判响应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谈判有可能被拒绝。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8.1谈判响应人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铜陵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谈判响应人的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在接到书面质疑1日内在铜陵市铜官山区政府网网站 “通知公告”栏以“修正函”的形式澄清,该澄清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9.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在铜陵市铜官山区政府网网站 “通知公告”栏以“修正函”的形式澄清,该澄清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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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铜陵市铜官山区政府网网站公示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9.4为使谈判响应人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0、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谈判响应文件和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谈判响应人随谈判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谈判响应文件由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组成。 12、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12.1谈判响应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4、谈判货币
14.1本项目谈判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谈判有效期
15.1谈判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谈判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响应人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谈判响应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谈判响应人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响应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谈判担保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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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谈判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谈判担保
16.1谈判响应人应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数额的谈判担保,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谈判响应人应按要求提交谈判担保,并采用谈判保证金形式(必须从谈判响应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接受谈判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户 名:铜陵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铜陵农商银行建设路支行 账 号:20000271025410300000091
(财务部联系电话:0562-6863140 联系人:曹丽、陈红星)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担保的谈判,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各谈判响应人的谈判担保将按照本须知采购人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或经谈判响应人同意的延长的谈判有效期期满后 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如谈判响应人发生下列情况时,谈判担保将被没收: 16.5.1谈判响应人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 17、替代方案 17.1无。
18、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谈判响应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18.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谈判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谈判响应文件封面、谈判响应函均应加盖谈判响应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谈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谈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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