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忠慰诗歌论

第二章 植根于梦幻的樊忠慰诗歌 第二章 植根于梦幻的樊忠慰诗歌

审美主义强调文学艺术创作应当忠诚于本然生命,以本然生命的幽暗地带、未知地带作为探索的目标。本然生命包括生理和心理两个部分。因此,也可以说审美主义植根于生命的生理世界与心理世界。在大量阅读樊忠慰的诗歌作品后,本研究者在其中发现了一种梦幻特质。这种梦幻特质并不仅仅是想象力、隐喻与象征手法等造成的结果,而是源于樊忠慰的本然生命,源于他的生理本能与心理结构。就此而言,樊忠慰的诗歌创作与审美主义有着本质上的契合。因此,可以说他的诗歌创作其实就是审美主义结出的成果。

梦作为一种现象,深深地植根于人的生理与心理。梦本身有着飞翔的倾向。它是轻盈、飘然的,像羽毛,与人的生命存在有着一定距离。根据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说,梦是人在生活中尚未实现的浮动在潜意识层的愿望。因此,它与人的生命存在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我们会发现,弗洛依德对梦的本质的介定实际上局限了梦的内涵。梦并非只是人的功利性投下的影子,它并不只是一种类似于求神拜佛式的愿望。梦其实有着更为纯粹的一面。在这一面里,它是我们对于幸福的希冀,对于美好爱情的希冀,对于诗意栖居地的希冀,对于充满爱与和平的世界的希冀。

梦既具有以上提及的种种纯粹内涵,也具有纯净、轻盈的外在形象。尼采在《悲剧的诞生》认为,源于梦的造型艺术有着这样的状态,“造型之神的那种适度的自制,那种对粗野冲动的解脱,那种充满智慧的宁静。按其来源来讲,他的眼睛必须是‘太阳般发光的’;即便在流露愤怒而不满的眼神时,它也依然沐浴于美的假象的庄严中。”[21]23也就是说,梦本身有着智慧的宁静,有着眼睛里发光的希冀,有着形象的庄严与美感。

梦所意味着的对幸福的追寻,对美好爱情的希冀,对爱与和平的世界的愿望;梦所带有的形象的美感;集中地体现在樊忠慰的大量自然诗歌、童话诗歌与爱情诗歌中。

一、樊忠慰自然诗歌中体现的梦幻

自然界的非生物如石头、河水、沙、泥土等等,植物如树、草、草莓、竹子等,人类很多时候都对它们视而不见,当作一种无生命的风景,或者当作资源而加以利用。在这种工具化的思维模式下,非生物与植物被当作人类生存、生活所需要的资源,失去了其本身所具有的独立价值与美感。与之相反,樊忠慰以审美目光看待自然万物,并通过诗歌赋予了它们生命。他将他的梦注入了这些非生物与植物,使得它们具有了形象美感,使得它们活动与飞翔起来,将幸福与美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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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到天空,并洒满我们这个贫困与荒芜的世界。

在《金沙江》一诗中,他描写江面时这样写道,“皮肤上黄金流淌/水面漂起满天阳光”,使本来无生命的江面具有了生命以及色彩。在《雷》一诗中,他这样描写闪电,“闪电,天空的火柴”,使闪电有了具体的形象与色彩。《在星空》中,“孤独的天空,蝌蚪嘈杂/夜拖着长尾巴”,蝌蚪其实指的是星星,长尾巴则是流星,通过这样的比喻,满天的星星也就展现出了形象的动感,夜也就具有了生命,成了一个拖着流星长尾巴的动物。在《麦子》中,“麦子老了/镰刀就去欺负它”,将麦子拟人,流露着一种对麦子命运的同情以及无可奈何的悲哀。在《红草莓》中,“喊我的草莓五颜六色/我喜爱微笑着奔跑的红草莓/还有背着露水的红草莓/羞红了身子的红草莓”,将红草莓形象地写成了一个小姑娘那样,既天真活泼,又有着少女的羞涩与可爱。在《草》中,诗人这样描写草,“结露珠的果子/穿绿色的迷彩服/别害羞/开朵花给我”。此诗,将露珠想象为草结的果子,而露珠是晶莹洁白的,这样就使得草具有了一种纯洁美;又将绿叶喻为绿色的迷彩服,意味着把草比拟为人,联系到后面两句,我们可以知道这人其实是少女。于是本来平常无比以至人们视而不见的草便以可爱而纯洁的少女形象在我们面前鲜活起来。《一棵孤单的树》中,“一棵树用叶子说话/啃阳光的骨头”,将树的光合作用形容成了人在用嘴巴啃骨头以给身体提供营养,可谓形象之至。而本来静默的树用叶子说话,就使它具有了一种突然发生相反变化而产生的滑稽感。《红豆》中,“红豆,一粒粒蹦跳的火种/点着体内的血/硬化肉中的骨”,红豆的朱红会给人一种视觉上的动感,因而诗人将红豆喻为蹦跳的火种。这只是表层意义。从引申义层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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